如果學生在學校死亡,學校有責任嗎?

春洪693

學生在學校學習期間,學校有教育看護學生的義務。如果因校方過錯而導致學生受傷或死亡的,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適應的賠償責任。如果是由於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和學校共同承擔責任。

賠償範圍一般由如下四個方面:

一是常規賠償:醫療費、營養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等。

二是傷殘賠償:傷殘補助金、殘疾輔助器具費。

三是死亡賠償:喪葬費、死亡賠償金。

四是精神損害撫慰金:一般根據傷殘等級按照比例進行賠償。

另外,在校學生傷害事故一般應具有以下幾個特徵:

一是學生傷害事故,必須在學校負有教育,管理職責,時間和空間範圍內發生。

二是學生傷害事故,必須是在校學生髮生的傷害事故。

三是學生傷害事故,必須是人身損害事故。

根據教育部第12號令《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以及教育法和和民法總則的有關規定。重申了學生傷害事故的歸責原則為過錯原則。即學校是否有過錯,是決定著學校是否承擔賠償責任的準則

如果學校行為違反教育,管理和保護職責的規定。造成學生傷害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反之,如果學校依法正確地履行了教育,管理和保護職責,這學校不承擔事故的賠償責任。

因此,如果你要求學校承擔賠償責任,必須首先證明,學校在。學生死亡事故中存在相應的過錯,並提交相應地證據。在訴訟中的賠償項目,也應當由法定的證據支持。


清風普法



這個問題要根據不同情況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

如果學生有疾病,比如心臟病等,由於自身課間活動劇烈,導致意外死亡的,學校不應該承擔責任。

如果學生有病,但在沒有告知老師的情況下,參加體育課訓練,導致病情加重,直至死亡的,由學生家長承擔責任;如果已經告知老師,老師由於疏忽或大意造成孩子病情加劇造成死亡的,學校和老師應承擔一部分責任。

如果是由於第三方不慎或故意行為造成當事人死亡的,應該由第三方承擔責任並賠償一切損失;如果是被害人尋釁滋事導致第三方反抗而致其死亡的,則各自承擔一部分責任。

如果是在課堂上發生的學生非正常死亡的,學校老師都必須承擔責任。


民諺民俗民間故事

關於這個問題我個人認為:

第一:應該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看引起學生死亡的原因是什麼?如果是學生自身的原因引起死亡的話,比如得了急病,學校又及時給予救治,沒有處理不當,那麼學校就不能承擔責任,那麼就不應該賠償!

第二:如果學生本身身體有病,那麼作為家長就應該及時的盡到告知學校的義務,讓學校在教學活動和管理方面給予注意,如果因為家長沒有盡到告知義務,學校又沒有失誤,因而發生意外,那麼學校不承擔由此造成後果的主要責任!

第三:如果學生因為違反學校的管理制度,又不服從學校管理,擅自從事危險活動造成傷害或者死亡的,學校又盡到了管理責任,那麼學校不能承擔責任,不能給予賠償,只能適當的給予安撫費用!

第四:如果家長盡到了學生身體狀況的告知,學校沒有盡到責任,強迫學生從事與學生身體狀況不適合的的活動,那麼造成傷害的學校應該承擔責任,家長可以要求賠償!

第五:如果學校沒有盡到管理職責,因為學校的設施或者管理失誤造成傷害事故的,家長可以要求賠償,前提是必須要有證據證明!

第六:如果因為教師體罰學生,造成傷害的,責任人應該承擔賠償責任和承擔刑事責任,學校也應該代責任人先行支付賠償金,並承擔相應的責任的賠償!

以上只是我的一家之言,但願如此回答能是你滿意!


豫西教育通訊

有責任不能推缷責任,沒有責任不能攬責任。安全大於天,安全責任,重於泰山。學生在學校出的所有安全問題,學校都有責任,都要負責。我所在的學校,實行網格化安全管理,每一位老師,學校各個角落,都有責任老師負責。

例如上課時間由上課老師負責,課間由值周老師負責。因而,在學校裡沒有發生過學生死亡事件。但是建校二十年,在校外死亡的學生也有五六個,有車禍死亡的,有溺水的,也有食物中毒的等等,都與學校沒有責任。

相反,各種原因造成傷害的,學校協助處理,讓雙方家長滿意,學校沒有承擔過賠償責任。


厚德福茶館

工人在上班路上發生意外,單位都要齊數賠償,(該保的保,該醫的醫,有保險保險公司賠,無保險,單位賠),學生死在學校,(不管怎麼死,學校都脫不了干係),賠償,如今,學生都有保險,可以經過學校向保險公司賠,(不管學生是怎麼死,保險公司賠,都應理賠,只於多和少,那得查明事實,量情賠償。保險公司不可以因為,學生死與自已有關,拒絕賠償。因為,死者已死,保險公司還得以量情方式來理賠)假如學生無保險,學校也要賠償死者父母。父母教給學校是一個完人,在完人生長過程,受老師刁難,同學欺負,學習成績不好,或因病,老師沒有及時發現醫治,學校都脫不了干係。。。。。。為此學生死在學校。學校有義務邦助死者家屬,去理賠,學生家屬應得的賠償。。。。。。


247742442

個人理解,不喜勿噴。

1.如果學生是在上課期間,或者在校期間死亡。學校理應賠償。

打個不恰當的比喻,比如學生在教室,突然玻璃碎了造成死亡。學校必須賠償。

2.如果學生在校期間,曠課或者因為不遵守學校的規定,造成死亡的,學校有權對學生不負責。前提是,學校有明確的校規校紀。


我怎能勉強南行之人與我向北

公立學校是非盈利性質單位,如果要鉅額賠償,錢從哪裡來,扣除所有老師半年工資,還是動用公用經費(按學生數撥給學校的不能用於教師福利的辦公經費),如果該生在入學時拒絕購買學平險,請您告訴我,鉅額賠償的錢從哪裡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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