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董祕打了兩年官司,這家紹興的擬上市公司上會前夜取消審核了

5月21日晚間,本應該在5月22日迎來上會大考的浙江紹興的擬上市公司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坦股份”)最終被證監會取消審核,泰坦股份主動申請撤回申報材料。而今天要說的事情則是泰坦股份和在公司任職了4年的前董秘王磊的故事,這個案例也便於其他擬上市公司董秘予以借鑑。

和前董秘打了两年官司,这家绍兴的拟上市公司上会前夜取消审核了

實際上,王磊在2015年6月就已經以個人原因辭去了泰坦股份董事會秘書的職務,公司在2015年9月15日,聘請潘曉霄為公司董事會秘書,也就是公司現在招股書中的董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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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坦股份當年的招聘啟事(發佈日期為2011年11月,來源網絡)

王磊也算是公司的老員工,2011年11月正式入職泰坦股份,任職董事會秘書,這個時間節點也是公司準備啟動上市計劃的開始。同年,公司收購了控股股東子公司艾達斯消除同業競爭,增強擬上市公司獨立性。為突出主業,解決歷史遺留問題,處置泰坦大道97號E地塊房屋及土地,公司還進行了股權改制。

泰坦股份要上市,所以聘任王磊當董秘,但是或許因為等的時間太久了,或許因為其他原因,王磊在任職了約兩屆董秘後,在2015年6月以個人原因離職。

2015年6月22日,王磊將持有的融泰投資的股權48萬元(佔註冊資本的2.5%)以59.52萬元轉讓給了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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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泰投資持有泰坦股份800萬股,為發行前的第二大股東,王磊相當於間接持有泰坦股份20萬股。

轉讓股權完畢後,2015年11月,王磊將泰坦股份給告了,理由為泰坦股份拖欠其工資。

據王磊(原告)的陳述:2011年11月2日,原告進入被告單位工作,從事董事會秘書一職。次日,雙方簽訂勞動合同,2013年11月13日,被告與原告續簽了勞動合同。

原告每月工資為25000元,被告每月發10000元,扣留15000元於年底發放。2015年6月10日,原告申請離職,2015年7月10日,原告離職。被告扣留原告1-6月工資90000元。

王磊稱於2011年11月2日進入被告單位後,與財務總監商定每年工資為30萬元,按月發放10000元,預留180000元於年底發放,2012年、2013年、2014年,被告均按約支付原告工資30萬元,並未約定剩餘180000元需要進行考核後發放

進入公司後,被告未向原告告知任何有關獎金髮放等規定,雙方也未約定獎金(言外之意:如果知道這樣的話,或許就不會在那個時候辭職了

)。為此,請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拖欠的工資90000元及拖欠工資部分的經濟補償金22500元,並由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

不過最終,此次訴訟,王磊敗訴。

法院表示:雖然上訴人王磊與被上訴人泰坦股份在訂立合同時有年薪報酬30萬元的約定,但雙方簽訂的書面勞動合同並沒有明確30萬元的發放形式。

從雙方勞動合同的實際履行情況來看,均是每月發放1萬元,到年底再發放18萬元。從王磊實際到手的錢款數額來看,每月發放的1萬元工資需要扣除社保費用及相應的稅金,而年底發放的18萬元則無需繳稅

由此可見該18萬元的性質與每月發放的1萬元性質不同,發放也需具備一定的條件。結合被上訴人泰坦股份提交的《關於獎金髮放的規定》中“年度內因個人原因辭職的,不享受公司獎金”的規定,可以認定該18萬元系對於做滿一年工作的年終獎金。

因此,王磊在2015年6月申請離職,根據前述公司規定不得再享受該筆年終獎金。雖然,王磊認為

《關於獎金髮放的規定》系偽造的,但未能提供充分的證據予以證明,不予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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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坦股份2016年6月披露招股書

辭職一年後,泰坦股份招股書預披露了,綜合看來,王磊的董秘生涯還是有點慘的,剛辭職一年,老東家就IPO了,如果當初留下來,成功過會,自己的20萬股,也能賣個更好的價錢,而相比辭職後不久,老東家就IPO的不幸運,被“拖欠”薪酬則顯得偏尷尬了。

雖然泰坦股份給董秘的年薪2011年就有30萬元,但是從公司現任董秘2017年的薪酬來看,賬面上的薪酬其實並不多。2015年就開始擔任公司董秘的潘曉霄,2017年賬面薪酬卻只有9.64萬元,公司2017年歸屬於母公司股東淨利潤為719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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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王磊的經歷很多擬上市公司中應該都會出現,這也提醒其他擬上市公司董秘們要注意,自己的月薪是否也存在著留在年底發放的情形,如果有,在考慮自己離職的時間時就要斟酌了。

其實王磊和泰坦股份的訴訟二審判決在2016年2月就已經完成了,但是2018年5月21日,卻有自媒體翻出了這則舊的訴訟,並刊文:《泰坦股份:董秘離職起訴公司 資金壞賬風險較大》。

泰坦股份沒有公告為何在最後關頭撤回申請材料,其中原因只有內部人士知道了。不過作為紡織行業上市公司,公司的環保問題也開始被關注,5月21日,證監會傳達學習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表示,在IPO、再融資和併購重組審核中,加大對環保的關注。而泰坦股份作為紡織行業公司,公司主營業務為紡織機械設備的研發、生產和銷售,要排放大量的汙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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