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用到村委蓋章時需把原欠村委款交清才能蓋章這樣做對嗎?

周勝錄

這是一個很有爭議的問題,不知道你是怎麼樣欠的村委會的錢,又不知道你到村委會蓋的什麼章?

先說村民欠村委會款一事!

自古以來,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不管你是欠村委會的還是欠私人的,錢都是要還的;可以還的慢一點,但是態度還是要有的!慢也要有一定的期限!不可以慢到不還,這些都是自己的覺悟問題,要有自尊,不要耍賴皮!!

如果你認為是自己不好意思,就先還了再去蓋章。於情於理錢都是賴不過去的!


再說村委會蓋章一事

《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

村委會屬村民自治組織,是可以拿這個事情卡一下你的,錢是村委會的,不是村幹部個人的。要是村幹部個人的,村委會是沒權利,沒資格卡你。村委會本可以拿這件事情到相關部門起訴你,但是沒有這麼做,是給你留一些機會,早點還了還是為好。於情於理村委會都可以拿你欠錢不還來說事的!



這樣做對嗎?

這個問題要這麼理解!欠錢不還對嗎?等有需要才找村委會對嗎?



題外:子曰:“吾日三省吾身”,我認為有好多事情先從自身出發考慮事情,而不是別人或者別的部門對不對,自己做對了事情就順了!!

以上觀點來自個人,圖片來自網絡!

謝謝你的收看!我是微亂侃,期待與你共同討論!!


微亂侃

這是兩碼事,村民欠村委會款還錢是一碼事,正常辦事到村委會蓋章是另一碼事。


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

一、村民委員會依照法律規定,管理本村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財產。你欠村委會的款是村民集體的財產,所以村委會有權要求你歸還,作為一名有素質的公民,你也應該歸還,欠債就得還錢。

二、村民委員會印章,是村級公共權力的象徵,在辦理村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村民委員會要加強印章和印章使用的管理,既要嚴格遵守印章管理規定和印章使用審批程序,又要方便群眾的生產和生活。不得以欠交稅費為藉口,在村民辦理參軍、婚姻狀況證明、外出務工證明等手續時,拒絕使用印章,也不得藉機吃、拿、卡、要,增加農民負擔。
因此,你應積極主動歸還欠村集體的欠款,你正常辦事該村委會也不得以此為藉口拒絕使用印章。


沐銀河看日出myhkrc

這個很難強制性定論,你要村委服務,也得配合村委的合理要求。這是情! 但是從法律上來說,符合要求的蓋章,村委是需要無條件服務的,這是服務型政府,另外,至於你村民欠村委的錢和村委蓋章沒有關聯,村委還是可以通過法律來執行欠款。在這個過程中,雙方需要合理的調節。這是一個法理情,情法理的問題。 通過法律是可以執行蓋章和還款的,但是法律執行完之後,需要調解村民和村委的矛盾,使大家和諧共處。章得蓋,錢得還。

我不知道我這話對您有沒有幫助。


SwanC20

村民欠村委會錢一定要交清的,如果不清何來村委會公平公正對待每位村民,如果優親厚友你也不贊同,村幹部讓交清欠款才能蓋章也是沒辦法的事,誰也不想難為誰,如果你當村幹部怎麼處理這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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