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師推薦:世界十大好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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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人:毛姆

威廉·薩姆塞特·毛姆(1874—1965),英國著名作家,被譽為最會講故事的作家,整個英語世界最暢銷的作家之一。

不論學者們對一本書的評價如何,縱然他們眾口一致地加以稱讚,如果它不能真正引起你的興趣,對你而言,仍然毫無作用。別忘了批評家也會犯錯誤,批評史上許多大錯往往出自著名批評家之手。你正在閱讀的書對於你的意義,只有你自己才是最好的裁判。

——毛姆


導語:

對於許多愛讀書的人,閱讀文學名著中的經典小說是不可或缺的。一九四五年,毛姆應美國《紅書》雜誌邀約開列了一張書單,列舉其心目中的世界十佳小說,併為之撰寫了系列書評,對這些名著的成書過程、寫作手法、藝術特色一一做出點評。

這十佳小說分別是:菲爾丁的《湯姆•瓊斯》,奧斯丁的《傲慢與偏見》,司湯達的《紅與黑》,巴爾扎克的《高老頭》,狄更斯的《大衛•科波菲爾》,福樓拜的《包法利夫人》,麥爾維爾的《白鯨》,艾米莉•勃朗特的《呼嘯山莊》,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卡拉馬佐夫兄弟》以及托爾斯泰的《戰爭與和平》。

毛姆對這十佳小說的具體點評,感興趣的朋友可以去毛姆的《巨匠與傑作》一書中一看究竟,今天我們主要來看一看在《巨匠與傑作》這本書裡,在推薦和點評世界十佳小說之前,毛姆對“小說的藝術”的看法,以及他心目中一部優秀的小說應該具備的條件~


小說家的目的並非教育,而是娛樂

小說到底是不是一種藝術形式,它的目的是教育還是愉悅?假如說它的目的是教育,那麼它就不算是藝術形式,因為藝術的目的是為了愉悅。在這一點上,詩人、畫家、哲學家的觀點是一致的。

由於基督教教導人們:對愉悅要心存疑慮,要把它看成是一種迷惑不朽靈魂的陷阱,所以對很多人來講,藝術的目的是為了愉悅這種觀點,會令他們頗受震撼。將愉悅看成是一件好事似乎更為合理,但也應記住,有些愉悅確實會產生惡果,最好避而遠之。

有一種十分普遍的傾向,就是把愉悅僅僅看作是感官享受,這也很自然,

因為感官上的愉悅比思想上的愉悅更加鮮明;但這無疑是一種錯誤的看法,除了肉體的愉悅,還有頭腦的愉悅,如果說後者不是那麼強烈的話,卻更為持久。

《牛津辭典》對藝術所下的一個定義是:“在審美領域的技巧應用,諸如詩歌、音樂、舞蹈、戲劇、講演、文學創作等。”此話所言極是,但它隨後又補充道:“尤指在現代應用中,以追求工藝完善、效果完美為對象而展現自我的技巧。”我想這就是所有小說家都力求達到,但又(如我們所知)永遠無法達到的目標。

我認為,我們可以把小說看作是一種藝術形式,或許並不崇高,但確實是一種藝術形式。不過,它屬於一種在本質上極不完美的形式。我認為,把小說當成佈道壇或講壇,這純屬一種陋習。讓讀者以為讀小說可以輕鬆獲取知識,我覺得這是對他們的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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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辦法,知識只能通過努力學習才能獲得。假如我們能夠用小說這種果醬,把有益的知識藥粉變得美味可口,從而可以大口吞嚥的話,自然是好事一樁。可事實上,如此一來,美味可口的知識藥粉是否還有益,我們卻無法斷定,因為小說家所透露的知識是帶有偏見的,因此並不可靠;倘若所知的事情已經被歪曲了,那還不如干脆不知道為好。

一個小說家,沒有理由還得是別的什麼專家。他能當一位優秀的小說家就已經足夠了。誠然,他應該對很多事情都有所通曉,但如果想在某一特定的領域成為專家,那就毫無必要了,有時甚至是有害的。

他不需要吃下整頭羊才能知道羊肉是什麼味道,光吃一塊羊排足矣。然後,通過對所吃羊排發揮自身的想象力和創造力,他可以向你詳盡地描述愛爾蘭燉羊肉味道如何;可如果他並不罷休,接著開始大談自己對牧羊、羊毛產業、澳大利亞的政治局勢有何看法的話,你最好還是有所保留地聽取。

小說家要受到自身偏見的左右。他所選擇的題材、他所創造的人物以及他對這一切的態度,都會受其影響。

不管他寫什麼,都會傳達出他的個性,展現出他的本能、感受和體驗。無論他如何努力地保持客觀,都依然會受控於自身的癖好。無論他如何努力地保持公正,都不可能沒有偏袒。他的篩子是灌了鉛的。

僅僅是小說開頭讓你注意到一個人物,其實他已經在引發你對這個人物的興趣和同情了。亨利·詹姆斯一再強調,小說家必須要把自己的作品戲劇化。這個說法雖說可能不太好懂,但卻生動有力。

其意思就是小說家必須在素材的安排上能夠吸引讀者的注意力。也就是說,假如需要的話,為了獲得他想要的效果,可以犧牲作品的真實性和可信性。我們知道,這可不是科學類或信息類作品的寫法。小說家的目的並非教育,而是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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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優秀的小說應該具備哪些條件

現在,我斗膽說一下,在我的心目中,一部優秀的小說應該具備哪些條件。它應當具有一個能夠激發廣泛興趣的主題,我這麼說,所指的不僅僅是能讓一部分人(不管是批評家、教授、高級知識分子、巴士售票員還是酒吧招待員)感興趣的主題,而且是具有廣泛人性的主題,能夠吸引所有的普通男女

此外,還應當具有持久趣味的主題:如果小說家所選擇的題材只有一時的趣味,那他可就太輕率了。當這類題材過了時,他的小說就會像上個禮拜的報紙一樣不值一讀了。

作者所講述的故事必須前後連貫、讓人信服;它應該有開頭、中間、結尾,而且結尾應該是開頭自然發展的結果。情節應當具有可能性,它不光要發展主題,還應脫胎於故事。

作者創造出的人物應該具有個性,他們的行為應該源於其性格;

絕對不能讓讀者說:“某某決不可能這麼做”;相反,應該讓他不得不承認:“某某這麼做,正是我所預期的。”我認為,倘若人物自身又非常有趣,那就更好了。

就福樓拜的《情感教育》而言,他的這部小說在眾多傑出的批評家當中備受讚譽,但他所選擇的那個主人公卻毫無個性與特色,簡直索然無味,以至你根本不可能去關注他的行為或遭遇;結果呢,儘管該書亮點頗多,還是令人難以卒讀。要想指望小說家創造出全新的人物,實在是勉為其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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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素材是人性,而儘管人有各種類型和境遇,這些類型卻並非無窮無盡,而且小說、故事、戲劇、史詩的創作,都已有數百上千年的歷史,所以一個作者要想創造出全新的人物,可能性可謂微乎其微。

正如行為源於性格,語言亦是如此。一位上流社會的女性,談吐就該像個上流女性,一個妓女,說話就該像個妓女,一個探聽賽馬情報的,或者一個律師,也都應當符合各自的身份。對話既不應雜亂無章,也不應成為作者發表個人見解的場合;它應當有助於刻畫講話人的性格、推進故事發展才行。

敘事部分應該生動、扼要,在篇幅上,只要把相關人物的動機及其所處的環境交待得清楚可信就行了,無需再長。行文力求簡潔,讓受過一般教育的人都能輕鬆閱讀,風格應當適合內容,就像一隻漂亮的鞋適合一隻勻稱的腳一樣。

最後,小說應該趣味十足。我把該點列在最後,但實際上,它是最關鍵的條件,假如缺了它,其他條件就都沒意義了。一部小說,其中的趣味越是發人深思,那就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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