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有什麼好處?

Miss張小豆

首先表達一下我個人的觀點,未婚同居,我個人是不贊成的。但是針對這個問題,肯定很多人的觀點是不一致的。戀愛婚姻,是不同的。也就是說,它是一個過程當中的兩個階段。在這兩個階段當中,每個階段有每個階段需要做的事情。如果你跨越了這個階段,而去做一些超出範圍的事情,那就有可能受到懲罰。


談戀愛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一般情況下,從談戀愛到結婚,會經歷大約三年的過程。沒有這個過程的話都屬於閃婚。閃婚有閃婚的好處,但是弊大於利。談戀愛是一個階段。結婚又是另一個階段。如果談戀愛的週期太短,會導致婚後的生活起起伏伏。也就是說,兩個人還沒有充分了解,就走到一起。談戀愛的階段,是兩個人的事情。但是婚姻就不一樣了,是涉及到兩個家庭的事情,甚至更多的人。所以說,結婚的他要領結婚證受到法律的保護。

但在現實生活當中,有很多人不按這個步驟走。還沒有領結婚證就同居在一起,這叫未婚同居。這種現象現在是很普遍。很多人對這種現象見怪不怪。未婚同居的人能走到一起的,是少數。大部分人會因為各種原因而導致分手。但是又因為在一起會導致懷孕,甚至生孩子。即使分手,也會有很多的問題。

現在很多年輕人覺得未婚同居沒有什麼。有時候他們真的是不撞南牆不回頭啊!


古月今談

在國人的傳統觀念裡,未婚同居並不是人們大聲叫好的行為,雖然現在早已不需要為誰立貞潔牌坊,但是,未婚同居依然不應該是一種時尚,特別是女孩子更不要輕易去嘗試。

對於女孩來說,除非你們已經領了結婚證,確定他是一個能給你家庭,能為兩人同居的後果負責的男人才能考慮去同居。不是有報道,一個女孩和男友同居懷孕,結果被男方家趕了出來,挺著個大肚子流落街頭。遇上這種不負責任的男人,吃虧的人顯而易見就是女孩子,到時候哭有什麼用?就算可以打掉孩子,難道身心所遭受的傷害就那麼容易好?還傷害了一個無辜的生命。

有些人說未婚同居可以提前看看兩人合不合適,這種說法沒有絕對的正確性,多少未婚同居最後結婚的不也離婚了,多少婚後才在一起的不也過得好好的?

關於試婚這種把戲,不是人人都可以玩的,誰敢保證在這一場未婚同居中就看清楚一個人?誰敢保證在同居之後不合適分道揚鑣了,你還能保持曾經的那一個樣子,毫髮無損地走出來開始一段全新的感情?最可怕的是,誰敢保證將來真正的婚姻裡,男人會不計較女孩曾經和別人同居,打過孩子?

所以,未婚同居這檔子事,它會有多少好處不過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各人站在自己所需要的角度上來談好與不好罷了。但是,作為女孩是要認真考慮的,不要被男人的甜言蜜語哄暈頭腦,暈呼呼地就把自己輕易交出去,至少,不要讓自己遍體鱗傷地走出那一段同居生活,學會尊重和保護自己這才是根本。


劍聖喵大師

我問現在的大學生什麼叫“談戀愛”,如何確定這兩個人是“男女朋友”,多數都認為談戀愛就是有身體親暱的舉動,成為男女朋友的關鍵也是“肉體接觸”,有的認為只有“啪啪啪”了才算真正的男女朋友。由此可見,戀愛的一個重要功能就是滿足人的性慾望,尤其對於男性,不會因此而受到任何的社會壓力。女生稍微謹慎一些,雖然沒有人再預期女生婚前都要守身如玉,但是總是要表現得“非常看重愛情”、“不隨便”,才能被當成一個好女孩。

未婚同居和談戀愛不一樣,也不簡單等同於“啪啪啪”,同居意味著住在一起,生活起居在一起,很多生活習慣沒辦法遮掩,化了妝的也沒辦法不讓男朋友看到素顏,所以,這是一個挺考驗人的嘗試。

但是年輕男女,脫離了原生父母的家,脫離了住集體宿舍或者一個人租的簡陋的房間,兩個人合併在一起生活,還是有非常多的新鮮感的,通常生活質量還是要比一個人時高一些,尤其是經濟好的那一方,對於同居生活的貢獻通常都要多一點,這會讓另一方感到前所未有的物質幸福。再加上可以有自己獨立的空間做愛做的事,如果兩個人都為此著迷,至少一方還不排斥和另一方過性生活,那麼前所未有的性福感也會降臨。

未婚同居不是婚姻生活的預演,它只是一個小過渡。在這個期間雙方的瞭解比談戀愛時要加深許多,開始像模像樣安排兩個人一起的生活。如果性生活也和諧,這會是非常甜蜜幸福的時期,類似於兩個情投意合的人新婚初期。

但婚姻到底還是另外一套不同的制度設計,不是兩個人住在一起那麼簡單。婚姻要面對雙方父母,面對各自的社交圈和社會生活網絡,面臨生孩子、買房子等重大生活設計,還要對抗時間對於感情的侵蝕。所以,同居愉快,未必就有一個好的婚姻。但是,同居不愉快,那就不要繼續往婚姻發展了,只會越來越糟糕。


裴諭新

好處可多了!

我對未婚同居的看法:這是對婚姻、伴侶和自己都十分負責的行為。

如果兩人戀愛一段時間到了談婚論嫁的階段,那麼請一定要同居一段時間

俗話說相見好同住難,同居是非常有效檢驗兩人是否適合共同生活的方法。在同居這段時間裡,有什麼生活習慣甚至生活理念上的差異都可以積極磨合調整。如果彼此能夠很好地適應對方且共同生活樂多於苦,那麼婚後的生活也會更穩定開心。

而且在同居的時候,通過各種生活瑣事,雙方的優點缺點都會暴露無遺,這時候我們更容易思考清楚自己到底是真的愛對方包容彼此還是隻是愛對方平時的形象。如果覺得實在不合適,及時分開是比盲目結婚然後讓矛盾集中爆發更成熟理智的決定。因為僅僅是簡單的同居都不愉快,結婚後面對雙方家庭、兒女教育等等問題只會更糟糕。不要天真地以為結婚了就會好了,結婚不是一個結果,而是另一段需要雙方更好經營生活和感情的一個開端。

還有一點非常重要的是,同居可以檢驗雙方在性生活上是否和諧。據我所知婚後因為性生活不和諧而感情破裂的並不少。在這方面,女性完全沒必要覺得婚前性行為是吃虧的事情。因為你的身體由你做主,你的價值與處女膜一點關係都沒有。而且在性生活裡,女性的地位也並不比男性低等。你不需要委屈自己去討好伴侶,你有權利去支配和享受性,更不需要為表達自己的慾望和喜好而感到羞恥。

至於說什麼同居會懷孕的,其實如果蠢到連安全性行為都做不到的,不同居一樣會懷孕。所以同居不背這個鍋。

堅決反對同居反對婚前性行為的,請自己另開一個回答闡述觀點,別來我的答案下抬槓+KY。


芙蕾婭

這個問題,我得用“心理諮詢師”的身份回答了。

敢於提出這個問題的朋友,年紀應該不會太大。為什麼呢?因為倒退30年,未婚同居是不道德的,連提出來都會被人看做不正經。能提出來說明還年輕。

從心理學及我個人的角度,都支持未婚同居,為什麼?因為這不僅不是不道德行為(有點繞),而且是對自己,對對方,對社會負責任的行為。有很多好處!但是一定有一個前提,那就是以結婚為目的,這也叫試婚,是目前心理學觀點普遍贊同的。

試婚最大的好處就是全面的相互瞭解,如果不同居你不會知道對方在睡覺的時候有什麼習慣,乃至脾氣秉性也是如此,同居更能夠加深彼此的瞭解,主要是生活習慣和缺點。有一組數據,60%以上的婚姻問題導致離婚是由於性生活不和諧引起的,甚至。如果發現不合適的地方可以即使去調整,才能更好的適應對方,畢竟等到婚後再適應未免有點太糟心。

其實未婚同居就是男女雙方磨合的一個階段,在這期間能夠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當然對雙方的默契度和感情的培養也是有幫助的。

如果有人非要矯情的說,最後要是沒成呢,那就是不負責,自己吃虧了。我覺得說這種話的人才是真正的不負責。且不說現在這個物慾橫流的社會對貞操的“重視程度”,就說年年周高的離婚率很大程度就是磨合不好造成的。捫心自問一下,婚前同居和離婚相比孰輕孰重的?



晶姐思生活

未婚同居在許多為人父母的眼裡看了是很不符合傳統思想觀念的,是一種太過大膽的男女關係。哪怕在許多落後的地區,仍然認為女性和男性隨便同居,是自降身價,並且在未來很難再找到好的伴侶。

未婚同居並非沒有任何好處。相反的,一對感情進入到了可以同居階段的情侶,很多在父母看來是禁忌的事怕是已經做過了,同居是一種順氣自然的事情。同居的兩個人可以在同居過程中加深對對方的瞭解。

1、隱藏不住小毛病

戀愛時,人都會表現自己最完美的一面,無論是行為舉止還是穿著談吐,為了獲得異性的好感,他們都會極力表現最好的。一個小氣的人,在戀愛時可能變得十分大方,一個脾氣暴躁的人,在戀愛時可能會控制自己的脾氣,一個原本喜歡說髒話的人,在戀愛時,可能會剋制自己不說髒話。總之,在談戀愛的初期,人們多多少少都會隱藏著本真的自己。同居就不一樣了,畢竟整天整夜待在一起,許多偽裝都會被撕破,這個人的生活狀態完整的暴露在你的面前,戀愛約會時你不知道的,都會在同居過程中被發現。

2、測試三觀是否一致

三觀不一致的愛情也是很難走到最後的,同居時,兩個人會一起處理事務,面對不同事情的態度,表現了TA的三觀,這時,你可以看到這個未來可能和你結婚的人,是不是在許多方面與你的觀念一致。

3、親密關係和諧與否

婚後發現自己伴侶是性無能的事件不在少數,同居中兩個人難免會有親密關係發生,只有試過才知道是不是適合自己的,若是婚後才發現對方某些方面的缺陷,離婚的成本和代價就更大了。


開火車的老溼機

我設身處地的做了一個假設,未婚同居最大的好處就是方便、快捷、省錢、安心。

未婚同居分兩種,一種是相愛的,另一種是相親的。區別在於相愛的是奔著結婚去的,只是此時條件還不允許結婚,只能許個承諾,然後同居在一起。這種未婚同居既然是相愛,除了一紙婚約,和夫妻也沒什麼區別,所以沒有什麼好壞之分,除非為了試婚,我留在最後再說。相親的同居關係更好解釋,我們這邊叫“搭夥”。就是男女雙方並沒有愛情,只是搭在一起互相有個關照,生活中兩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無需誰為誰負責任,也沒有什麼道德制約。就像合租在一起,彼此都有隨時離開或者夜不歸宿的自由。如果是這樣的同居,那麼方便、快捷、省錢、安心就湊效了。

雖然談不上相愛,但是兩個人之間還是有所需的,這種彼此所需的感情除了愛情就是親情了。所以兩個人吃吃飯睡睡覺再正常不過了,免去了很多麻煩,至少男女之間的事情不需要再自己解決了。而且沒有愛情的話,也就不需要費盡心機講情話,只需要問一句OK嗎?對方說OK,就OK了。當然有些人會覺得這樣的關係很低俗,或者不可思議。其實食色性也,不用拿你的人生觀來衡量別人的人生觀,對你來說是萬萬不可能的事情,但是在別人身上很輕易就會發生。你學的是保守教材,別人學的是快樂至上,各有利弊,誰也不要道德綁架誰。

以上是方便快捷。而省錢和安心就更好理解了。兩個人住在一起絕對要比兩個人分開住節省花銷。最主要的是安心,很多有恐婚心理的人最怕的就是承擔責任。承擔責任和負責任還是有些區別的,承擔責任是一種承諾,負責任是一種行為。簡單的說就好比有些小孩害怕打針,一聽說要打針就哇哇大哭,但是一旦針頭扎進肉裡,他反而不哭了。很多人怕承諾,但是不怕行動。未婚同居其實就是這樣,沒有承諾,但是責任心一點兒都不少。最後再說一下試婚吧,介於相愛與理性之間的一種同居關係。好處也是顯而易見的,我就不重複別人說過的那些柴米油鹽了。我聊情感只談性,性能決定一個人的大部分情感活動,展開來講,無性的人要麼是佛陀,要麼是惡魔,有性才有人性。所以婚前試愛是理性的選擇,它會決定你整個婚姻是否和諧和幸福。

未婚同居的壞處相輔相成,但是題主並沒有提及,我就戛然而止啦!


這不是馬桶刷刷

首先這個網友這麼問我感覺就是不對的,【未婚同居有什麼好處?】難道未婚就應該同居嘛,是合法的嘛。首先請證實這個問題,未婚同居這個問題並不是合法的,不是對方不和你同居她就錯了。

性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如果沒有愛情對方也不想和你一起那是人家的自由。即使兩個人已經談婚論嫁,對方承受不了婚前同居,你也麼沒有必要埋怨對方的。

【關於婚前同居 】

即男女雙方在結婚前以夫妻名義公開或秘密地共同生活的一種兩性關係,雙方是以可能的結婚為目標,類似"試婚"概念。但這個概念比"同居"、"未婚同居"、"非法同居"、"婚前性行為"等概念更溫和、更中性,因此比較受同居者,尤其是承擔較多道德壓力的女方歡迎。

有兩點需要提醒有意同居之人的注意:

第一,該種關係在我國不受法律保護,對於同居雙方都沒有配偶的同居行為,現行法律不做干涉,一方或雙方都有配偶的同居行為屬於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還會構成重婚罪,受到法律的制裁。

第二,試婚,婚姻真的能試驗嗎?事實是,同居跟結婚是兩種完全不同的心理狀態,婚姻是試不出來的。要麼順理成章地結婚,要麼悽悽慘慘地分手。事實表明,後一種的可能性要更大。

【婚前同居的好處:】

培養感情。住在一起可以天天見面,膩在一起,一起吃飯,一起打理愛巢,一起為人生的理想而奮鬥,即使剛開始由於喜歡而在一起,日久生情,感情也會越來越牢固。

可以做到足夠了解對方。天天生活在一起,最厲害的演員也會漏出馬腳,所以,便於瞭解對方的性格特點,為人處事,生活習慣,在一起是否合得來等等。

這也算是婚前實習階段,在這階段,你會體驗到愛情和婚姻的區別,愛情只要有愛就行了,而婚姻是要兩個人在一起為生活而奮鬥,要處理財迷油鹽醬醋茶的問題,還有很多生活瑣事,看看雙方是否能夠處理好這些問題,為以後的婚姻打好基礎。

有些人可能是因為扛不住性誘惑而同居,有些可能是因為新鮮好奇在一起,而根本沒有做好一輩子在一起的打算,所以,很多同居戀人的分手率很高就是因為這個原因。

【注意注意】:不結婚一定不能懷孕對誰也不好。

謝謝喜歡我的回答就給個關注我是星探小野菜。


星探小野菜

確實有好處,至少可以知道兩個人是不是合適或和諧穩定.


潘春春

有什麼好處,互相事先生活一段時間,彼此瞭解一下。不過就是你知道我長短,我知道你深淺。然後,同在屋簷下,什麼都暴露的比較徹底,這樣有助於瞭解彼此的缺點,更好的瞭解你的另一半是否真的能接受,杜絕了婚後心理落差的問題。不過我也要強調一點,不以婚姻為目的的同居我是堅決抵制的,這個需要事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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