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文茜說李敖一生都站在權利的對立面,這是知識分子應有的態度嗎?

黃淑辰

首先,問題中“權利”一詞用錯了,應該是“權力”。

“權力”與“權利”是經常弄混的兩個詞,說簡單點:

權力的意思是一些人對另一些人造成影響的能力。

權利則是指法律賦予人實現其利益的一種力量。

人只能站在權力的對立面,不能站在權利的對立面,否則自己就要把自己關監獄了。

確實,兩個詞太接近了,主要是當初翻譯的問題,而嚴復非常反對這種翻譯,可嚴復使用了非常怪的詞,這就讓大家無法接受。遂使“權利”“權力”不分的問題長期延續了下來。

這種誤會還包括自由,自由也是一個典型的誤譯,西方語境下的自由是一種政治權利,和我們生活中的自由沒有太大關係,嚴復給翻譯成“自繇”,這是借鑑了佛經而形成的譯法,可惜太怪異了,沒能通行,否則後來很多爭論就不必發生了。

其次,知識分子是否應該站在權力的對立面

這取決於不同人、不同情境的看法,沒有一定之規。

比如胡適先生常常和權力合作,只是保持了他的獨立性,這樣的結果是兩邊不討好,一方面,蔣介石非常討厭胡適,胡適去世時,蔣介石在日記中寫了很多刻薄話,另一方面,政治上和胡適對立的派別又會產生誤會,以此為口實,比如郭沫若就篡改胡適的詩句“做了過河卒子,只能拼命向前”,成了“做了過河卒子,只能奉命向前”。

胡適在世時,飽受各方詆譭,他能保持獨立人格,因為他有背景。他英語好,上大學時就參與政治活動,得到歐美自由派的認可。回國後成為風雲人物,擁有了社會影響,然後再以此為條件,與西方合作,成為庚款退還基金會的代表,有權決定退還庚款的使用,這樣國內的讀書人不得不圍著他轉。

可以說,胡適能立身,在於他找到了國內影響力、外國錢這兩大資源,當時別人做不到。如果沒有這個基礎,他想保持獨立人格也不行。

1949年後,他滯美十年,生活一度困頓,由於大量美國漢學學者離開中國回美,大學無教職,胡適只能做到大學的圖書館長,他想去蔣介石那裡,蔣又不願意接納。後來蔣明確承諾胡擁有言論自由,胡才去中研院任職,但在“雷震案”中,胡中途閉嘴,讓蔣得逞。究其原因,胡此時資源不夠,只能靠國外影響力來生存,在具體操作上,已無多大影響力。且打雷震的是小蔣加老蔣,胡難以匹敵。

可見,站在權力同一面是有巨大風險的,因為權力不允許獨立人格,而獨立人格又是讀書人的本分,沒有它就難稱是讀書人,當二者衝突時,讀書人往往成為犧牲品。

老舍、儲安平、梁漱溟、郭沫若、曹禺、馮友蘭等,他們曾努力讚美權力,主動獻身權力,從結果看,對雙方都是傷害。今天單獨強調知識人犧牲,也不完全公平,他們也有政治人的一面,他們是作為政治人一面而出問題的,規則如此,無可奈何。

所以,個人覺得,讀書人最好能置身權力場之外,這樣也許能做出真正的好東西,能真正傳之久遠。

其三,李敖並沒有站在權力的對立面

陳文茜的說法過於抬高李敖了,無非是“創作不好人格好、沒有精品有操守”的路數。

李敖曾是立委,本身就是權力中人,只是因為他人格不成熟,還只是一個沉溺於自我表演的巨嬰而已,所以沒能承擔起權力的義務,一味地用胡鬧炒作,他的胡鬧不僅沒有推進權力進步,促進公共福祉,反而起到了負作用。

李敖加入了權力,卻沒有做出貢獻,而是以權力為舞臺,滿足了他個人出風頭、遊戲人間的趣味。

權力可能犯錯誤,但權力的意義在於為公眾謀福利,當它背離了這個目標時,我們就說這是壞的權力。李敖的所作所為,與壞的權力同調。

知識分子應該站在權力的對立面,或者乾脆逸出權力場(做不到絕對,但可以做到相對),但必須保持建設性,否則有同於無。


老虎他爹

其實李敖的一生並不是站在權利的對立面,而是一直都在監督著權利!

知識分子應有的態度什麼樣,從沒有絕對的定義!

自古至今,中國的知識分子群體分門別類,花樣百出,自春秋戰國,有百家爭鳴,至清末民初,有文化運動!

知識分子從來都是各自為戰,自我定位的!

同樣是知識分子,有人潛心學術出書立傳,有人高談闊論出將入相,有人問鼎中原獨霸一方,有人隱居山林笑傲江湖!

知識分子,從來不一,特立獨行,自古牛叉!


膽哥人文

知識分子應該有什麼態度,沒有標準,很多掌權者,也是知識分子。只是也有很多種。主要是社會責任感強不強,道德修養好不好的問題。在官場,為官者考慮的是利益。而李敖先生一生都對社會都有一定的責任感,批評一些不好的事情。看不慣官場做派。所以顯得是站在權利的對立面。


風調雨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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