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首的鋼鐵重錘—卡爾巨炮

元首的鋼鐵重錘—卡爾巨炮

一、開發緣起

為了能夠摧毀堅固要塞(如法國馬其諾防線),德國人設想發展一種在當時技術水平允許下的重型武器。1935年末,萊茵金屬開始研製超重型迫擊炮。1936年3月,萊茵金屬給武器局報告了初步設計草案:火炮直徑800mm,發射重4000kg的彈丸初速為100m/s,射程1000m。發射重2000kg的彈丸時初速為140m/s,射程2000m。行走部分有3種設想:

1、採用全履帶底盤。

2、底部安裝滾輪。

3、拆分為數個部分用小型履帶車輛運輸。

元首的鋼鐵重錘—卡爾巨炮

經過最初的論證,軍方提出如下規格要求:

a最大射程3000米。

b限制重量,使其在野戰條件下能夠在6個小時內投入戰鬥。

c彈藥應包括追求最大爆炸威力和追求最大穿透力的彈種。彈丸重量2000kg。

d武器採用拆分運輸方案,由帶有升降裝置的特種車輛進行拆卸工作。

e為了得到更大的射擊仰角,火炮設計為前膛裝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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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一系列的論證和會議,1937年1月萊茵金屬提出初步方案:火炮口徑縮減為600mm,發射重2000kg的彈丸時初速為200m/s,射程3000m。火線高1.6m,仰角125°,方向射界120°。迫擊炮重55噸。計劃以7-8輛車輛搭載各個部分運輸。在現有的設計下,該武器的射擊準備時間遠遠超過軍方要求的6個小時,為了避免這種情況,萊茵金屬提議將迫擊炮安裝在履帶底盤上實現自行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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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方考慮到火炮自行化可以大大縮短準備時間,並省去了拆卸專用車輛,同意了萊茵金屬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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萊茵金屬正式開始研製工作,項目代號“Projekt 4”。在設計過程中,為了保證射擊精度,廢棄了前膛裝填方案,同時射程提高到4000m。該車行走方向與開火方向相反,這有利於快速轉移發射陣地以免遭到敵人火力反制。

“Projekt 4”的基本數據:火炮口徑600mm,彈重2000kg,炮彈裝藥350kg,初速243m/s,火線高3.2m,俯仰角-10~75°,射擊角度為55~75°。火炮重64.5t,車體重32.5t,總重97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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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8年3月9日的會議上,卡爾·貝克將軍(陸軍武器裝備局武器開發和測試部第四處的頭,也正是因為他,這種武器被稱為卡爾炮)仔細審查了開發工作的進度,對設計表示認同,整個武器被稱為040工程。軍方要求先製造一輛試製車,再追加6輛生產型。

整個武器系統完成後,於1939年6月25日-26日進行了武器測試,根據測試數據制訂了射表。

1939年10月,萊茵金屬設計的彈藥輸送車通過了軍方的審核。彈藥輸送車使用四號坦克底盤,車體上安裝一個電動起重機,車體後部的彈藥箱容納4發炮彈。補充彈藥的時候,彈艙蓋打開,以特製夾具夾住炮彈。

在完成的彈藥輸送車的同時,萊茵金屬又開始設計040工程配套的鐵路輸送車。由於自行迫擊炮的長度過長,重量太大,鐵路輸送車設計由兩個五軸軌道車組成,中間的吊臂由兩個巨大的液壓筒支撐,運輸時吊臂將自行迫擊炮懸吊在兩個軌道車之間。

在Leeb將軍的要求下,萊茵金屬又為040工程設計一種獨立運輸車輛,自行迫擊炮可以拆解後運輸。運輸時分解為4個部分。

二、生產情況

1941年1月時萊茵金屬報告了製造進度:1號車已完成,2號車將於2月完成,3號3月15日完工,4號4月10日、5號5月15日、6號7月1日。根據希特勒的命令,7號車採用更小口徑的火炮。7號車採用540mm迫擊炮,被稱為“041工程”,完成日期不詳,

1940年11月~1941年8月間,6輛自行迫擊炮都進行了數發炮彈射擊試驗,通過武器局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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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底盤

很奇怪的是,這區區7輛自行迫擊炮上居然使兩種發動機、兩種變速箱和兩種不同的懸掛系統。

兩種發動機均出自奔馳公司,第一種為MB 503A型12缸汽油發動機,用在1、2、6、7號車上,發動機排量44.5L,最大功率580馬力。第二種為MB 507C型12缸柴油發動機,排量和功率與MB 503A型相同。汽油機油耗為每小時175L,柴油機為每小時120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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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7號車使用Ardelt公司生產的機械式變速箱,2、4、5號車使用Voith 504型液壓變速箱。

1、2號車採用第一種懸掛設計,車體兩側各8個負重輪,通過2.5m長的扭杆連接,履帶板間距170mm,時速10km。3-7號車採用第二種懸掛,車體兩側各11個負重輪,扭杆長2.115m,履帶板間距240mm,時速6km。

測試表明,重達124噸的040工程無法在困難地形上行駛。如果必須要穿過困難路段,則要用厚木板、礫石等填平、加固路面,行進中要注意避開樹樁等。

四、040工程火力性能

600mm重型迫擊炮炮管長5.068m,射擊角度55~70°,裝彈時火炮必須放至水平。火炮方向射界為左右各4°,超過這個範圍就要轉動車體。

火炮發射工作需要19個成員,發射速度最快為10分鐘1發。

040工程第一種彈藥是長2.5m的重型混凝土破壞彈,彈重2170kg,裝藥280kg。使用1號裝藥射程2840m,使用4號裝藥時初速220m/s,射程4320m,在2840-4320m之間的目標,可以依靠改變裝藥和發射角度來射擊。

為了提高迫擊炮的射程,德國人又設計了一種輕型彈藥,1942年開始製造。這種彈藥重1700kg,裝藥220kg。其以5-9號裝藥發射時,射程為4260-6640m。在以高射角發射時,得益於重力作用,炮彈可以穿透2.5m厚的混凝土。

五、服役情況

因完成時間太晚,卡爾沒趕上對馬其諾防線的進攻。1941年1月3日,成立了833炮兵連,在4月2日又改為833重炮兵營。下有兩個連,各有2輛卡爾600(1-4號車)。巴巴羅薩前夕配屬給中央集團軍群。戰鬥中卡爾600顯示出極其強大的火力,其在堅硬地面上打出15米寬5米深的彈坑,爆炸的煙塵達170m高。第2連的兩輛卡爾600發射數發炮彈後卡殼,只得退出戰鬥。

在攻克塞瓦斯托波爾要塞的戰鬥中,833重炮兵營以三輛卡爾600參戰,6月2日時巨炮開始射擊,到6月13日時用光了彈藥,一共發射72發重型彈藥和50發輕型彈藥。德軍又運去50發重彈和29發輕彈,在6月30日和7月1日兩天之內就打的只剩下4發。7月3日守備蘇軍投降。

華沙起義期間,638、428兩個重炮兵連參加戰鬥,德軍稱其有極其成功的表現。

1945年3月的一份報告統計了卡爾的情況:5號車(540mm炮)3月10日到達前線,2號車(600mm炮)3月11日撤離前線。6號車(600mm炮)發動機損壞正運往Juterbog進行修理工作。1號車仍在Juterbog,正在做運輸準備。4號車仍在Juterbog,即將完成540mm炮的換裝。3號車射擊試驗期間炮管炸裂,修復工作進展緩慢。7號車因部件短缺,無法投入戰鬥。

1945年3月到4月期間,2號車和5號車在鐵路運輸途中被擊毀,並被美軍繳獲。

元首的鋼鐵重錘—卡爾巨炮

卡爾最後的記錄是1945年4月11日,428連奉命在Juterbog迎擊蘇軍。4月20日Juterbog被佔領,剩下的卡爾也被蘇軍繳獲。

元首的鋼鐵重錘—卡爾巨炮

基本參數:

040工程 041工程

火炮口徑: 600mm 540mm

初速: 220m/s 378m/s

最大射程: 4000m 10000m

火炮長度: 5.068m 7.108m

火線高度: 3.05m 3.05m

俯仰角度: 0-70° 0-70°

高低角度: 55-70° 58-70

左右射界: 4° 4°

重量: 69t 72.35t

底盤全長: 11.15m 11.15m

底盤寬: 3.16m 3.16m

底盤高: 2.725m 2.725m

履帶寬: 500mm 500mm

接地壓力: 1.76kg/c㎡ 1.81kg/c㎡

最高速度: 6/10km/h 6/10km/h

底盤重量: 54t 54t

油箱容積: 1200L 1200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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