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業編和公益一類事業編有什麼區別?

46094823

這個問題可查詢《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國辦發[2011]37號),配套文件一共有9個,其中第一個就是關於事業單位分類的意見》。

文件規定:

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即承擔行政決策、行政執行、行政監督等職能的事業單位。認定行政職能的主要依據是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央有關政策規定。這類事業單位逐步將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今後,不再批准設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

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即承擔義務教育、基礎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衛生及基層的基本醫療服務等基本公益服務,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事業單位。這類單位不得從事經營活動,其宗旨、業務範圍和服務規範由國家確定。

從上述表述可以看出,兩者有以下區別:

一是職能定位不同。行政事業編是承擔行政決策、行政執行、行政監督等職能的事業單位;公益一類事業編是承擔義務教育、基礎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衛生及基層的基本醫療服務等基本公益服務,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事業單位。

二是改革方向不同。行政事業編逐步會將有可能轉為行政編制;公益一類今後可能會是唯一的事業編,因為公益二類要實行備案制管理,而生產經營類是要轉企改制。

三是管理依據不同。目前來看,行政事業編基本上已經獲批參照公務員管理,其管理依據是《公務員法》,而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管理依據是黨和國家的其他相關法規,如教師適用的《教師法》等。


歷史趣趣吧

一、行政事業編,是一種不規範的稱呼,分為兩種:

1、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確定為行政類事業單位的編制。這一類單位多為行政執法單位,基層的行政編制較少,承擔行政執法職能的單位和人員,多為事業編制,其執法職能由主管行政機關逐年委託。這類事業單位在新一輪改革中,以綜合執法為主,主管一類執法的合併在一塊兒,體現大警種、大執法體系。事業單位改革後,由於基層行政編制緊缺,執法部門多半還是使用事業編制,委託執法,參公管理。

2、行政機關合並或者牌改革後,暫存在於機關中的事業編制。機構改革過程中,原來的事業單位撤銷合併到行政機關,或者在行政機關掛牌,俗稱的“一套人馬、兩塊牌子”,由於機關行政編制緊缺,沒有那麼多的行政編制進行替換,這部分人員的“三定方案”要求是行政編制,但實際使用的是事業編制,稱為“行政事業編制”,是一種非正式稱呼,也是一種非正式劃分的編制類型。國家不允許出現規定之外的編制類型,因此,這類編制最終要由同級地方機構編制部門用規定的行政編制進行置換,可以在改革過程中一兩年之內存在。

二、公益一類事業編制。是真正的事業編制。事業單位使用一種編制,就是事業編制。只不過在事業單位分類改革過程中,將事業單位按其職能分為行政類、公益一類、公益二類、生產經營類。公益一類一部分參公,一部分不參公,不參公的和其它事業編制沒有什麼區別,參公的事業編制,其管理參照公務員管理,工資也執行公務員的職級工資,人員可以在公務員和參公事業單位之間自由流動。大體來講,不嚴謹地來說,參公的公益一類事業編制,其實質和行政編制沒有什麼區別。只不過在管理比較嚴格的地方,參公事業單位人員流動到公務員單位還需要進行程序性的考試。


真寧腔調

行政類事業編和公益一類事業編都是事業編,這是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產物,說兩個有什麼區別?聽我細細道來:

行政類事業單位是這次事業單位改革最大贏家,搖身一變成了行政單位或者參公,單位幹部職工也瞬間成為公務員,車補和職級並行也享受了,原來與之無緣的公務員目標責任考核獎也有了,真是可喜可賀。



幾層七站八所四中心和混編混崗事業人員,在這次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應當劃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但是由於受行政編數量限制,國家還是將其劃到了公益類事業單位,沒有劃到行政類事業單位,有點遺憾。

但是以上兩類還是有機會成為行政單位或者參公,因為改革永遠在路上,祝你好運!!!


公職人員嚮導

你好!行政事業編和公益一類事業編有什麼區別?

要回答題主這個問題,先來瞭解一下什麼是行政事業單位和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行政事業單位是純管理的單位,不發生業務往來的非蠃利單位。比如政府部門、稅務局、財政局、環保局、水利局、等等。

事業單位是指受國家行政機關領導,沒有生產收入、所需經費由公共財政支出、不實行經濟核算丶主要提供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非物質生產和勞動服務的社會公共組織。比如教育單位、研究機構、文化事業單位、等等。

而其中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即從事關係國家安全、公共衛生、公共教育、公共文化等經濟社會秩序和公益服務,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事業單位。

綜上所述,行政事業編和公益一類事業編人員的區別為:

(1)內涵不同。行政事業單位是國家機關; 而一類事業單位是實施政府某項公益服務的部門,是社會服務組織。

(2)擔負的職責不同。行政事業單位是負責對國家各項行政事務進行組織、管理和指揮; 而一類事業單位是為了社會的公益目的從事教育、文化、衛生、科技等活動。

(3)編制和工資待遇的來源不同。行政事業單位使用行政編制,由國家行政經費負擔;而一類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由國家事業經費負擔。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