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遇中山交警查車,摩托車駕駛員、乘客臨時“調包”,結果……

5月5日晚

張某無證醉酒駕駛摩托車

載吳某由東鳳鎮行至

小欖鎮交警大隊門口路段時

發現有民警設點查車

於是……

路遇中山交警查車,摩托車駕駛員、乘客臨時“調包”,結果……

5月5日晚,小欖公安分局交警大隊在G105國道大隊門口路段設點執勤,開展酒後駕車專項整治行動。21時20分許,兩男子駕乘桂NU××38號牌摩托車臨近執勤點七八米處的距離時,突然停車互換位置,駕駛人變乘客,乘客變駕駛人,之後駕車調頭離開,但這一過程被執勤民警看得一清二楚,並當即截停檢查。

路遇中山交警查車,摩托車駕駛員、乘客臨時“調包”,結果……

經查,吳某系廣西欽州人,現年30歲,桂NU××38號牌摩托車車主;張某則為廣西浦北人,現年29歲,未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兩人既是老鄉又是工友。

在接受民警的訊問過程中,張某開始拒不承認駕車的事實,後經民警出示現場監控錄像,才不得不交代無證、醉酒駕車的前後經過。據兩人交代,當天18時許,吳某駕駛摩托車載張某由小欖到東鳳鎮一朋友家聚餐,期間,兩人均喝了幾兩白酒。21時左右,吳某以喝多了無法駕車為由,叫張某駕車一起回小欖,沒想到行至G105國道小欖交警大隊門口時,遇到交警設卡查車。想到自己喝了酒、又沒有申領駕駛證,張某於是趕緊停車欲將車輛交給吳某開,而此時的吳某顯然沒有意識到自己也喝了酒,當即與張某互換位置,之後駕車欲調頭離開,但最終沒能逃脫檢查。

5月6日,吳某因醉酒駕車被處刑事拘留,張某因無證駕車被處行政拘留。5月10日,司法檢驗報告證實吳某血液酒精含量為153.0mg/100ml,張某血液酒精含量為133.1 mg/100ml,均屬醉酒駕車。為此,張某在行政拘留期滿後還將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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