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市最新人事任免,涉及65人!

恩施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十一次會議公告(一)

2018年5月24日,經市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無記名投票表決:

決定任命

孫繼為同志為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姚洪華同志為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廖平玥同志為市民政局局長。

決定免去

黃興同志市民政局局長職務;

劉彬同志市國土資源局局長職務。

任命

陳春燕同志為市人大常委會農業農村工作委員會主任;

黃韜同志為恩施大峽谷風景區管理處人大聯絡處主任;

陳勇軍同志為恩施市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

黃功鳳同志為恩施市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黃大雲同志為恩施市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黃澤勇同志為恩施市人民法院沐撫法庭庭長;

張久福同志為恩施市人民法院白楊法庭庭長;

杜煉同志為恩施市人民法院龍鳳法庭庭長;

陳雪峰同志為恩施市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向雲同志為恩施市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張波同志為恩施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譚淑瓊同志為恩施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葉丹同志為恩施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聶本軍同志為恩施市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郭韶華同志為恩施市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李紅豔同志為恩施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

羅煒同志為恩施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

向濤同志為恩施市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鄧衛平同志為恩施市人民法院執行實施庭副庭長;

韓維娜同志為恩施市人民法院執行實施庭副庭長;

申寶同志為恩施市人民法院審判員、龍鳳法庭副庭長;

張傳文同志為恩施市人民法院屯堡法庭副庭長;

王橋同志為恩施市人民法院崔壩法庭副庭長;

舒紅兵同志為恩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廖瑞權同志為恩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免去

湯吉華同志市人大常委會農業農村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陳勇軍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

黃功鳳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

黃大雲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屯堡法庭庭長職務;

黃澤勇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執行實施庭副庭長職務;

張久福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龍鳳法庭副庭長職務;

杜煉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龍鳳法庭副庭長職務;

陳雪峰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崔壩法庭副庭長職務;

向雲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張波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白楊法庭庭長職務;

郭韶華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龍鳳法庭副庭長職務;

李紅豔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

羅煒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沐撫法庭庭長職務;

向濤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白楊法庭副庭長職務;

鄧衛平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職務;

韓維娜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龍鳳人民法庭副庭長職務;

石國偉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郭平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張倫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王紅兵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職務;

何鋒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龍鳳法庭庭長職務;

王長勝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崔壩法庭庭長職務;

張自龍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

李高茂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曹瓊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李緒波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劉少生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樊迅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周英培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趙康成同志恩施市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恩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8年5月24日

恩施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十一次會議公告(二)

2018年5月24日,經市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市第十屆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組成人員予以調整,調整後的成員名單如下:

主任委員:餘秋紅

副主任委員:

查忠銘

委員:(按姓氏筆畫排序)甘豔 吳志偉 陳春燕

恩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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