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4 國務院安委辦就遼寧本溪“6·5”重大炸藥爆炸事故約談遼寧省政府

新華社北京6月14日電(記者葉昊鳴)記者14日從應急管理部瞭解到,根據《國務院安委會安全生產約談實施辦法(試行)》,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當日對遼寧省人民政府和本溪市人民政府進行安全生產約談。

6月5日,遼寧省本溪市龍新礦業公司思山嶺鐵礦措施井井口發生炸藥爆炸事故,造成12人死亡、2人失蹤,10人受傷。自今年以來,遼寧省已發生2起重大事故,死亡和失蹤24人,起數和死亡人數佔全國1/3,均排全國第一;發生較大事故11起、死亡50人。近5年來,遼寧省每年1起煤礦或非煤礦山重大事故。

應急管理部有關負責人指出,“6·5”事故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且發生在上合組織青島峰會前夕和全國“安全生產月”期間,社會廣泛關注,影響十分惡劣。

這位負責人要求,“6·5”事故發生後,遼寧省各級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要深刻汲取事故血的教訓,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頻發勢頭。

這位負責人指出,雖然“6·5”事故的具體原因還有待調查確定,但從目前掌握的情況看,是因違反《爆破安全規程》混裝炸藥和雷管導致爆炸。國務院安委會已經對“6·5”事故查處進行掛牌督辦,要求遼寧省抓緊進行事故調查,事故調查要在60日內完成,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審核同意後,由遼寧省負責批覆結案,並向社會公佈。

約談指出,遼寧省要以此次約談為契機,強化崗前培訓、標準作業,細化行業監管責任,加強公眾科普知識宣傳尤其是民爆物品安全知識;要立即組織開展民用爆炸物品、基建礦山和工程承包單位專項執法檢查,依法嚴肅查處以包代管、違規作業和掛靠資質等違法違規行為;要認真貫徹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督促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政府分管負責人和其他相關負責同志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職責;要紮實推進礦山整頓關閉、防範遏制重特大事故等重點工作;要盯住高風險企業、高風險工藝、高風險設備設施,落實管控措施、強化隱患排查治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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