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加強全市各單位及各行業食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管理

關於加強全市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各行業食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管理的通告

為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全面加強復工復產後的全市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各行業食堂(以下簡稱“各單位食堂”)管理,防止“各單位食堂”出現疫情擴散蔓延情況,現就有關要求通告如下:

  一、規範供餐、就餐方式。各單位食堂採取“非必須、不提供”管控措施,原則上關閉大食堂。必須提供就餐的,要實行分餐制(以盒飯形式提供),即由單位安排專人前往食堂領餐,有條件的食堂可以實行打包送餐,減少就餐人員的聚集。必須在食堂就餐的,要實行錯時、分散就餐,保證就餐人員安全距離1.5米的密度要求,避免圓桌和對桌就餐,取消公共區域自助添盛;所有餐具統一由專人分發,不得自主領取;茶水間、食堂準備消毒設施,對飲水機、咖啡機、電磁爐等公用設施做好隨時用、隨時消毒。

  二、加強領餐、就餐人員管理。疫情防控期間,食堂必須設體溫測量人員。領餐人員或就餐人員在進入食堂前,自覺接受體溫測量,領餐或就餐前必須佩戴口罩,勤洗手消毒,做好個人衛生防護。

  三、強化從業人員管理。要對食堂從業人員進行崗前防疫知識培訓,確保具備餐飲從業人員防護技能。食堂工作人員一律實行體溫檢測上崗制度,並做好記錄。從業人員有乏力、發熱、咳嗽等症狀或者有礙食品安全病症的,必須立即調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並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從業人員操作前,必須洗手消毒,一律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防止交叉汙染。

  四、嚴格食材採購管理。採購食材應嚴格執行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食堂採購人員在採買過程中必須佩戴口罩,嚴格落實防護措施。嚴禁在食品加工場所飼養畜禽和寵物,嚴禁採購、宰殺、加工野生動物及其製品,不得采購活禽進行加工製作。嚴禁採購、加工製作未按規定進行檢驗檢疫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畜禽肉。

  五、加強食堂加工操作管理。食品加工過程要做到生熟分開、葷素分開,所有菜餚必須燒熟煮透。疫情防控期間,不得提供冷食類、生食類、冷加工糕點等高風險食品。每餐食品應按規範要求做好留樣。

  六、保證就餐場所衛生清潔。保持空氣流通,餐飲具每餐使用前必須嚴格清洗消毒達標。每餐前後必須對加工就餐場所進行物體表面、空氣等環境衛生消毒。

  七、及時處置餐廚垃圾。餐廚廢棄物應分類管理、按規定處置,設置專用帶蓋垃圾桶,做到日產日清。

  八、認真落實責任。各單位切實履行落實各項食堂疫情防控措施主體責任。屬地政府認真落實領導責任。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衛生疾控機構按屬地承擔監管和指導培訓責任,對不落實食堂防控措施引發疫情擴散蔓延的單位,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本溪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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