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企业上黑榜!潍坊市食药监局发布第六期行政处罚信息

近期,潍坊市食药监局发布2018年第六期行政处罚信息,青州双福食品有限公司、峡山区王家庄街道峡仙渔村、潍坊品先酿造有限公司因违反相关规定受到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潍)食药监食罚〔2018〕5号

案件名称

青州双福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有枝红车厘子案

主要违法事实

该公司生产的有枝红车厘子产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

处罚种类

没收扣押物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处罚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青州双福食品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17834563291

法定代表人姓名

负责人:胡维志

处罚结果

1.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有枝红车厘子(染色樱桃罐头)产品标签1700张

2.罚没款人民币壹万零壹佰贰拾伍元整(1012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年5月11日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

2018/5/14

救济渠道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潍坊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涉案产品控制

没收

处罚机关

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企业上黑榜!潍坊市食药监局发布第六期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潍)食药监食罚〔2018〕7号

案件名称

峡山区王家庄街道峡仙渔村涉嫌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黄豆酱油案

主要违法事实

该餐饮店采购的黄豆酱油,经潍坊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不符合规定

处罚种类

没收扣押物品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处罚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峡山区王家庄街道峡仙渔村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70700MA3G6R273K

法定代表人姓名

负责人:李茂昌

处罚结果

收扣押的黄豆酱油8升

处罚决定日期

2018年5月11日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

2018/5/11

救济渠道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潍坊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涉案产品控制

没收

处罚机关

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企业上黑榜!潍坊市食药监局发布第六期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潍)食药监食罚〔2018〕9号

案件名称

潍坊品先酿造有限公司涉嫌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黄豆酱油案

主要违法事实

该公司生产的黄豆酱油,经潍坊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不符合规定

处罚种类

没收召回物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处罚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潍坊品先酿造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67526655316

法定代表人姓名

负责人:姚玉杰

处罚结果

1、没收召回的黄豆酱油2.5升

2、罚没款人民币伍仟零壹拾元(50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年5月11日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

2018/5/14

救济渠道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潍坊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涉案产品控制

没收

处罚机关

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