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三年处理危险驾驶案近4万件,肇事逃逸可加重30%处罚

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引发社会对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的广泛关注。12月2日是全国第七个“道路交通安全日”,记者29日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2015年至2017年全省法院共审结交通肇事犯罪一审案件13063件,依法判处被告人13244人;审结危险驾驶犯罪一审案件39042件,依法判处被告人39117人。

数据表明,近三年来广东危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犯罪案件总量相对平稳,但醉酒驾车、超载超速驾车等危险驾驶犯罪案件仍呈逐年上升态势。2017年新收该类案件15463件,同比上升8.3%;2018年1月至10月新收该类案件16864件,同比增幅达32.7%。

为打击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2017年6月,广东高院根据最高法院发布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先后出台两个实施细则,加大对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的处罚力度,要求对该两种犯罪中的13种情形予以从严惩处。对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驾驶,严重超员超载超速,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追究等情形的危险驾驶犯罪,提出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量刑。

【案例】

酒后驾车造成3人死亡,司机负全责

被告人吴某章饮酒后驾车,越过道路中心双黄实线驶入双向车道,与被害人吴某华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后撞向路边摊档及3名路人,造成3人死亡、1人轻微伤的交通事故,吴某章弃车逃离现场,随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交警部门认定,吴某章负事故全责。经检验,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2.42mg/100ml。案发后吴某章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并取得谅解。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吴某章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客车司机在雨天超速行驶,致19人死亡一审被判七年

广河高速“7.6”重大交通事故中,被告人赵某广驾驶大型普通客车在雨天超速行驶,车辆碰撞中央隔离护栏后仰翻,造成19名乘客死亡、30名乘客受伤、车辆和路产设施不同程度损坏。赵某广负事故全责,其归案后虽能如实坦白供述自己的罪行,但因犯罪情节特别恶劣,依法应予以严惩。惠州市龙门县人民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赵某广有期徒刑七年。

文:广州参考·广州日报记者 方晴

头图: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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