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需要驾驶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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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是否需要驾驶证需要看车主开的是什么类型的电动汽车。我国道路安全法规定:凡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包括各类型号的汽车、摩托车、工程机械车都必须经过注册备案才可以上路行驶。然后登记在册即上牌照的汽车车型要在环保目录中,换句话说就是必须要有合格证准许上牌的车才可以合法上路行驶。

所以首先就要看你开的是什么类型的车,没有上牌或者无法上牌照的电动车开上路,不论有无驾驶证和驾驶资格,都属于违法行为,一旦被交警查到,都会依法罚款扣车。

那么如果车主开的是已经上牌照的电动新能源车,那么则需要看一下牌照对于车型的具体认定,在行驶证上会有具体标明。如果是普通的电动新能源车,就会直接被认定是自动档的小型汽车,此类电动新能源车需要持有准驾车型C2以上的驾驶执照才能驾驶,如果被认定为是无轨电车,则需要准驾车型在N级别的才可以驾驶。

当然电动新能源车有很多种类,有混合动力的电动汽车、纯电动的电动汽车、有燃料电池类的电动汽车等等。例如知名的电动高档汽车特斯拉,即是纯电动力的电动汽车,完全由电动机驱动,十分节能。

在此提醒各位车主,尽量不要驾驶类似市面上常见的老年代步类型的电动小轿车,此类小轿车极易发生事故,一旦发生交通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汽车很听话

要;2017年开始各地都有了相关规定;现以甘肃省的规定为例来回答你;全文如下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生产、销售、登记和道路通行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保障工作所需经费。

第四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生产企业及其产品的行业管理。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生产质量的监督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销售的监督管理。

公安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废旧蓄电池的回收、处置等监督管理。

商务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督管理。

发展与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财政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相关工作。

第二章 生产、销售管理

第五条 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实行产品目录管理制度。产品目录由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省公安部门会同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编制。

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产品目录应当向社会公布,并适时予以更新,引导销售者和购买者销售、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第六条 禁止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二)在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加装动力装置、座位、高分贝音响或者擅自加装车篷;

  (三)拆除或者改动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限速装置;

  (四)其他更改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定型技术参数和影响通行安全的拼装、加装、改装行为。

 

第七条 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销售者,应当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产品目录。

第八条 对违法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行为,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投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投诉后,应当依法及时查处。

 

第九条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将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送交电动自行车生产者、销售者处理,或者送交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

 

第十条 电动自行车生产者、销售者应当采取以旧换新等方式回收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建立回收台账,送交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

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者、销售者采取以旧换新等方式回收废旧电动自行车。

第三章 登记管理

第十一条 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并领取号牌、行驶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第十二条 申请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其所有人或者代理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到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提交以下材料,并交验车辆:

  (一)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或者车辆其他合法来源证明;

  (三)车辆出厂合格证明。

  申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的,除提交第一款所列材料,还应当提交证明本人下肢残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第十三条 对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符合登记条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核发号牌、行驶证。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原因。

第十四条 已领取号牌、行驶证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所有人或者代理人应当在30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一)车辆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二)车辆号牌、行驶证丢失、损坏的;

  (三)车辆所有人的登记信息发生变动的;

  (四)因质量问题退换车辆的;

  (五)车辆灭失或者因故不再使用的;

  (六)其他需要登记的情形。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受让人应当提交证明本人下肢残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第十五条 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所有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车辆相关登记的,还应当同时提供委托证明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第十六条 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号牌、行驶证由省公安部门统一监制。办理注册登记、领取号牌、行驶证免收工本费,工本费由县级人民政府列支。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的条件、程序、需要提交的申请表格和材料示范文本等向社会公布,简化办理程序,为群众提供便利。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和执勤执法过程中,应当向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常识。

 

第十九条 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的具体办法,由省公安部门另行制定。

第四章 通行管理

第二十条 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按照规定安装号牌,随车携带行驶证,并保持号牌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号牌、行驶证,不得使用其他车辆的号牌、行驶证。

  

第二十一 条 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应当保持制动器、夜间反光装置等安全设施性能状况良好。

  

第二十二条 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驾驶人应当掌握车辆性能和驾驶技术,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人年满16周岁;

  (二)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除法定可以借道行驶的情况外,不得驶入机动车道;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靠道路右侧通行;路面宽度7米以上的,从道路右侧边缘线算起,电动自行车应当在路面宽度不超过1.5米的范围内通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在路面宽度不超过2.2米的范围内通行;

  (三)不得逆向行驶;

  (四)不得驶入禁止通行的区域;

  (五)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时速;

  (六)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应当停车让行;

  (七)与相邻行驶的车辆保持安全距离,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车辆的行驶;

  (八)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设有转向灯的应当提前开启转向灯,未设有转向灯的应当伸手示意;

  (九)不得驾驶拼装、加装、改装的车辆上道路行驶;

  (十)不得醉酒后驾驶;

  (十一)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

  (十二)非下肢残障人员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第二十四条 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置停放地点的,车辆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二十五条 鼓励车辆所有人为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投保相关保险。

 

第二十六条 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未造成人员伤亡且当事人对事实和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十八条 违反废旧蓄电池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利用规定的,由环境保护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下列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

  (一)驾驶应当注册登记而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的,处50元罚款;

  (二)驾驶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处50元罚款;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号牌、行驶证的,以及使用其他车辆号牌、行驶证的,予以收缴,处200元罚款;

  (四)驾驶拼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的,处100元罚款。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一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对本办法公布前已经购买,但因未纳入产品目录不能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其所有人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6个月内,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车辆临时号牌和行驶证,其通行管理适用本办法。具体临时通行期限由各市州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三条 对本办法公布前已经购买,但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三轮车,各市州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管理措施。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田田探乡音

车辆按属性分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两种,设计最高时速不超过20km/h,整车质量小于40公斤,电动机功率不超过240w的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超过这个指标的,都算是机动车,机动车当然都要驾驶证的,否则上路属于无证驾驶,一般的低速电动汽车,最高时速都可以达到60公里/小时,算机动车了,很多地方要求C3证以上才可以驾驶,请关注:

容济点火器

C类驾照分C1(准驾车型:小型汽车等)、C2(准驾车型:小型自动挡汽车等)、C3(准驾车型:低速载货汽车等)、C4(准驾车型:三轮汽车等)。参照机动车驾驶证管理规定,驾驶低速四轮电动车应取得C类及以上驾照,但它的性质介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之间,最高速度不超过每小时50千米,而C4驾照只能驾驶三轮汽车,C3驾照则是C类驾照中四轮汽车入户门槛最低的驾照类型,因此选定C3及以上驾照。

老年人代步车、老年电动车的车速,是参照电动轮椅的国家标准,时速限制在10公里/小时。如果超速,或者用来非法营运、载货,都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进行处罚。作为机动车,应当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行驶证、号牌,购买交强险,方可上路行驶,而其驾驶员必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必须与机动车车型相符。

目前,交通部分针对这一标题问题,出台了相关政策,即驾驶电动四轮车需有C1驾照,不然拘留15天,罚款1000元!

根据我国《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如果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交通事故的严重性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


容济点火器

目前按照驾照级别需要持c2以上驾照就行(普及一下c2照:驾驶小型自动档汽车,跟c1考试一样科目,只是车子没有离合器,不可以开手动档汽车
C照可以自学,直接报考

根据价格不同,电池类型也不同,所以寿命相对来说不一样

国内新能源汽车目前分为:纯电动汽车 电汽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电池也是两大类:蓄电池 燃料电池)

价位:普遍在10-30万之间

续航:120- 500公里

功能:高端车具备正常汽车所有功能

安全:正规厂家的汽车能出场肯定是安全的(不含三非车)

电池寿命:低端车寿命在三年左右,中高端车6到10年(这个年限是厂家理论上给的,具体还得结合实际使用,如果经常大电流放电,或经常亏电状态,寿命最短 以前的老式电瓶是不会用到电动汽车上的,别搞混了)

更换费用目前是汽车本身价位三分之一左右(假如十万元的车更换费用三万多)据国外形式来看 ,预计5年以后国内的电池价格将会大幅下降,会降到汽车本身价位的十分之一左右甚至更低。

充电时长:实际快充40分钟到2个小时(理论上是十五分钟到四十分钟) 慢充4-10小时(根据不同厂家,不同车型,充电时间都不同,但是都在这个范围)

最近很多北方网友经常问到北方电池会不会不耐用?只要充电在家里温度0度以上 放电不受任何影响,天气太冷零度以下那时充电时间可能短一些,温度正常后电池恢复正常。

如果实在在意这些,就注意那段时间的行程不要超过续航的六分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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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DiWenTo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把上路的车辆分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

机动车:有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力上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非机动车:指人力或畜力驱动上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具有动力装置驱动,但是设计最高時速不超过20KM/h、空车质量小于40KG、电动机功率不超过240W的电动车。



2、电动汽车是否属于机动车:电动汽车是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的统称。无论是外形尺寸、驱动装置、空车重量、设计時速等,都属于机动车的范畴。

3、机动车应当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行驶证、号牌、交强险、保险标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方可上路行驶。



4、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必须与机动车型相符。电动车上牌的时候,会对车型有一个认定说明,行驶证上会标明,普通电动汽车会直接认定为自动挡的小型汽车,要C2以上驾照。



因此,驾驶电动汽车需要驾驶证。但是,那些不符合规定的残疾人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等是不允许上路行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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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饭香

电动汽车首先还是汽车,只是使用的能源和驱动方式与燃油车不同,但是做为汽车的基本属性没有改变。换个角度来看就能理解了,家用车里最常见的车型基本都是使用汽油车,驾驶汽油车需要驾驶证,如果换了一台柴油动力的家用车难道就不需要驾驶证了吗?

两者没有本质的区别,而且电动汽车的性能往往也比同级燃油车更强,没有考取驾驶证、学习规范的驾驶方式,是不可以驾驶任何一种动力源的汽车的。


天和Auto

我来回答!看了大家的踊跃答题,把个方面都说了,那我就来说下个人想法。



法律我们就不提了,交通安全管理法规对车辆分级,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管理危险驾驶有说明,电动车如果是正规注册的企业生产的机动汽车,那么驾驶证是必须有的。如果是路上跑的老年代步电动车,电动摩托和自行车等,我国管理因地区不同管理各不相同。



北上广等大城市管理严格,执法部门管理主要看非机动车是否违法占用机动车道,但也不是所有都抓都管,因为人力无法做到十全十美,君不见各种快递老年代步车横飞,人家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一般没人管【眼见为实】,上了机动车道有交警路段会拦比如北京二环或其它重要路段,二三线城市或地方监管力度就没有这么大,不过如果有专项整治行动,那就另说了。总之还是看你在哪驾驶,违不违法,证不能是需要时发现没有才后悔。


怪兽扯车

我认为驾驶证不是电动车和燃油车的问题,而是要每一个能在公路上行走的车辆驾驶人都能够遵守和了解交通规则的问题,所以驾驶证持有人才有资格驾驶上路的交通工具,如果电动车驾驶人没有交通常识或者没有驾驶许可证明,造成的事故难道就不属于交通事故吗?所以,我认为,只要是能够驾驶上路交通工具的驾驶人都应该有相应的驾驶资格证明和驾驶交通工具的基本交通常识


甘肃骊靬艺术签名

我建议,电动车还是电动控制、智能电动控制越简单越好。由于国内小企业生产的电子产品其安全性可靠性耐久性对高低温度的适用性都差强人意,经常出现一些莫名其妙的问题,容易出交通事故,因此,电动车的电子设备简单适用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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