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不守紀律被老師批評而離家出走,家長找學校要人,老師因此被停職,你怎麼看?

美歌妙聲


老師如果對學校的處理有意見,可以在30天內向當地的縣教育局提出申訴,這是最正確的方法,而且就算是讓老師停職反省也是出於保護該老師和學校的。如果這位初二老師,是因為班裡這個學生上課時在前面同學後背衣服上亂畫,被老師發現,課後被帶到辦公室批評教育,該生當天放學後就沒回家,家長到校尋找,瞭解到這個情況後,就找校長要人,校長迫於壓力,讓該老師停職反省。那你可以想下自己當時是否是正確的批評該生,只要你沒有亂用侮辱該生的語言去刺激該生,那你可以不用擔心,你也是出於維護課堂紀律以及為了這個學生學習的情況考慮。



如果我是這個老師,我會合理反思自己是否真的有刺激學生的語言,如果自己真的沒有錯誤,那我無所謂這次的停職反省,我會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我會向教育局提出申訴,表達自己的意見以及這個同學出現問題以及整個問題出現的整個情況,合理的陳述。


老師有的時候看起來很光彩,但是現在很多家長很溺愛孩子,或者孩子出現一點問題就會找到學校,而學校出於考慮學校和校方的聲譽以及將來的招生,很多情況下都會對老師停職,這其實也是對學生的一個考慮和保護。古人云以不變應萬變,其實還是應該靜等消息,因為這件事如果自己沒有用過激的言語,那可能是學生的承受能力太低,既然錯不在你,你需要等待復職就可以,不需要過多的擔心。


以上就是我對這個問題的所有看法,希望對題主能有幫助,也歡迎大家在評論區裡一起討論。

這是上啥班的第993條原創問答。上啥班,一個幫你在職場裡做的更好的頭條號。歡迎小夥伴們關注,我們一起討論,一起學習,一起成長,等你哦~

上啥班

教師有批評教育學生的權力。學生離家出走,無充分證據,家長不能找學校要人。老師沒有過錯,學校無權要求教師停職檢查。

首先,初二學生上課時在前排同學背上亂畫,明顯違反課堂紀律。老師發現後,課後將其帶到辦公室批評教育,合理合法。

2009年教育部印發的《中小學班主任工作規定》第十六條規定:“班主任有采取適當方式對學生進行批評教育的權力。”

權力與職責相輔相成,如果教師不行使權力對違紀學生批評教育,就是失職、不作為。

其次,家長並無充分證據證明,學生離家出走與教師的批評教育行為有關。不能主觀定論,並據此找學校要人。

舉個實例。前年,我校一初三女生離家出走,家長認為是老師批評其早戀所致,找學校要人。學校通過QQ追蹤,派副校長及班主任遠赴鄰省尋找,高速上爆胎出車禍差點送命。最終將人找回,才知該生真正的原因,是因父母陷婚姻危機欲離婚,孩子無法接受又無力改變,才憤而離家出走。

學生離家出走,作為監護人的家長,應該先從自身尋找原因,而不能將責任推卸給學校。



再次,學校在教師無明顯過錯情況下,不能也無權要求教師停職檢查。

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條例》,要求教師暫停職務接受調查或檢查的決定,應由學校上級主管部門作出。

且家長的投訴,理由和證據並不充分。無論是出於公平公正還是保護教師的立場,學校都應先行調查瞭解,待有相對明確清晰的責任界定之後,才能考慮是否需要對該教師停職檢查。

教師遇到這種情況,首先必須保持冷靜剋制,積極配合學校調查,並要求學校撤回停職決定。

若學校對教師的正當要求不予理會,教師可向上級主管部門提起申訴。

如果最終調查結果表明,教師對違紀學生的批評教育合理適度,或與學生離家出走不構成因果關係。教師有權要求學校就停職給其帶來的名譽和經濟損失做出賠償。


毫米

教師何錯之有?教書育人是教師的天職,學生犯錯,老師批評教育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如果教師連最基本的批評教育權力都沒有的話,那麼教師還怎樣教書育人?

前幾天看到一個視頻,在一個高中課堂,四名高中生在課堂之上飲酒作樂,而老師淡定講課。看到這個視頻,我不是為這幾個學生惋惜,而且打心裡感受到了老師內心的無奈。現在的學生,打不得、罵不得,甚至很多家長還在孩子身後為其說理,明明孩子做的不對,老師又不敢批評,這讓老師如何教學?都說現在老師的責任心在下降,我想這也是無奈的結果,被那些愛子心切的家長所逼的結果。老師不是不想負責,而是不敢負責。


就拿題主所說的這事,很明顯錯在孩子,老師批評幾句,理所當然,這要在我小時候,那就是掃把伺候了。也許是孩子抓住了老師的弱點,又或者是孩子的心靈是多麼脆弱,竟然用離家出走的極端方式來表達不滿。而孩子的這招對家長來說,也的確管用,家長不分青紅皂白就跑學校要人。最後的結果是,孩子的目的達到了,老師不再管他了,老師也被停職了,以後這個孩子可以盡情的玩耍了,只是可惜了其他孩子,可惜了整個教育事業,可惜了那些負責任的老師。


學校的做法也讓人氣氛,教師教書育人何錯之有,為何把負責任的老師免職?在正義與無理取鬧面前,我覺得學校應該站在正義的老師一邊,而不是膽小怕事的息事寧人。否則,只能助長無理取鬧者的膽量,讓想為孩子負責的老師,變得不敢負責。

我認為,學校是教書育人的場所,把孩子送去學校,就應該接受學校的管教。如果孩子真的視校規於不顧,而家長又在背後為其撐腰的話,我覺得該開除就得開除。千萬別因為幾個人,而毀了一個優秀的老師。毀了一群孩子。


春風下的楊柳

請不要把老師和家長對立起來

此事件中,老師如何批評的,我們不得而知,只知道孩子被批評後出走,自然有孩子承受不了的一些東西,他才會出走。至於具體什麼原因,需要家庭和學校來共同探究,一起解決。

孩子不見了,第一大事就是找孩子,不是論歸責。如果我是家長,也會找學校要人。這是人之常情。至於老師該不該管,該怎麼管,有沒有錯,這是另外一件事,大家把矛頭對準家長,劍走偏鋒,很是愉快啊!

如果我是老師,我會反思自己的批評為何導致孩子出走,在以後的執教過程中,有意識調整自己的方法,好好引導不同個性的孩子。至於被停職是否委屈,這就不得而知了。

我同意這個事件中,家長有對孩子忽視之責,否則孩子不會那麼脆弱。而學校,對孩子的教育方式同樣有欠妥之責,本已脆弱,就該換個方式。至於孩子本身,他只是選擇了一個保護自己的方式,但是方式欠妥,造成大家擔心,是不對的。


老師們,你們有多焦慮?

看到這樣的問題,閱讀了大部分的答案,竟然很遺憾地發現,老師們似乎成了驚弓之鳥,但凡出現教育問題,恨不得把所有黑的說成白的,生怕被牽連。老師們是有多焦慮?

就一件小事,就能看出我們的老師的確太焦慮了:管孩子吧,怕出事;不管孩子吧,良心過不去。這些我能理解。可我不贊成因為焦慮,而把管理不當,或者管理欠妥這些實際問題,掩蓋了過去,出現問題了不去擔責,還要抱屈,叫苦。

為何出現問題的永遠是少部分老師?這些出問題的老師,有沒有好好檢討過,在自己的執教生涯裡,哪些事情做得到位,哪些事情並未辦妥,在自己的執教習慣裡面,有哪些是真正符合職業規範的,有哪些是脫離職業道德的?

在教師的幾條職業道德中,還有新的教師素質中,都要求老師學會反思。社會上沒有一個職業不需要進步,教師也一樣。我相信,我們的大部分老師,都能夠做到以身作則,至於有些的確不怎樣的老師,世人也完全沒必要幫他們辯護。

人無完人,如果連自己的缺點都不能或者不敢面對,怎麼去教育好祖國的花朵?


學生為何出走:家庭、學校和自身都有原因

以下是我從網上搜尋到的離家出走新聞:

  • 2004年11月17日,班主任辱罵學生“賤”,學生離家出走

  • 2013年4月28日,男孩被老師批評離家出走

  • 2015年9月17日,學生受老師批評離家出走


這幾起事件中,被老師辱罵而沒得到家長的重視;經常被老師批評,甚至被扇耳光,又是寄宿;被家長打,然後擔心再被打,都是孩子們離家出走最直接的原因。

可以窺見,孩子的內心充滿了恐懼和不安

他們害怕很多事情,而這些事情又來自他們日常的生活環境——家庭和學校,當他們的生存環境,在他們看來充滿威脅時,他們找不到解決問題的出口,在他們看來,唯一的辦法就是逃離。

對自己的家庭要“逃離”,對自己的學校要“逃離”,反映出他們心理的冷漠,感受不到來自家庭和學校集體的溫暖,這是客觀事實。


該怎麼教育你,離家的孩子們?

我們不去追究某一件事背後孰對孰錯,而應該去想,如果避免此類問題頻繁發生。站在中間立場上說,在孩子入學之後,他的問題就是家長、學校和老師,三方的共同責任。

個人認為,根據青春期孩子的特點,家長、學校和老師都要採取合適的方式,做好共同教育:

  1. 尊重孩子:青春期的孩子都有自己的看法和想法,大家不要再把他們當小小孩,希望用管教和控制的方式去教育。

    很多家長和老師都懂得充分尊重孩子,而對於離家出走的小部分孩子,家長們更要做到。

  2. 關心孩子學習是孩子的,可孩子是父母的。當孩子在學習上遇到困難,遭遇挫折時,家長就該多關心,即使孩子學習很平穩,家長也要表示自己的關注,尤其要讓孩子學會表達自己的情緒,溝通自己的問題。

  3. 遇到問題,先理解孩子:一個總被理解的孩子,是不太容易走極端的。即使犯了錯,家長也該先詢問孩子的想法,理解他的邏輯,然後指出其中的不對,予以糾正。

  4. 教育者要注重教學反思:過而能改,善莫大焉。我們都知道一線教師,有些非常辛苦,壓力很大;有些也吊兒郎當,得過且過。但是問題出來,我們希望看到教育者的擔當和骨氣,既能為自己的錯誤買單,也敢對家長的無理說不。

    為何我們推崇教育家陶行知,因為他從不推脫責任。我們為何崇敬蔡元培校長,因為他面對問題時,也從來沒有想過推辭。知識分子,不卑不亢,育我兒女,何懼之有?



素秋慈

老師教育學生沒有錯,學校停老師的職卻有錯。

作為未成年人的學生,正是受教育的階段。在這一階段裡,家庭、學校、個人就會產生各種各樣的關係,就會發生各種各樣的事情。如何理順關係?如何處理各個之間的矛盾?這就需要有一個正確的觀點和認識。

針對於老師批評學生,學生離家出走。學生家長找到學校,學校迫於壓力而停教師職務一事。客觀地說,有下列四種情況:



一、學生不遵守學生校紀律有錯。

學生正是在受教育階段,應當遵守有關學校紀律,接受教師以及學校的管教。而該學生上課不注意聽講,與別的同學找事等等不良的行為。

那麼該學生就有錯在先。

二、老師批評學生是沒有錯。

面對不聽話的學生,面對不遵守學校紀律的學生,老師有權批評指正。作為老師就是教書育人,指導學生進行行為規範的。如果說老師對於不遵守紀律的學生,不加以制止和批評,任由其搗亂和繼續發展下去,這才是老師失職呢。

所以說老師批評學生是職責所在,沒有一點錯誤。

三、家長對自己的孩子護短有錯。

對於有錯的孩子,老師說一說孩子就出走了,這本來就是孩子的錯誤。可家長卻袒護著自己的孩子,指責是老師的不對。這樣的家長是教育不出什麼好的孩子的。

四、學校處罰做法正確的老師有錯。

學校作為教育的機構應當維護老師和學生的合法權益,不該迫於學生家長的無理要求,而對於正常執業的老師進行處罰。這樣做是錯誤的,只能會助長不正之風。

希望社會都能多一些正能量,幫助抵制一些人的無理要求。


法重情深

今天的老師從未有過的悲催,孩子難管,學生難教,並且還必須接受這個事實。這裡老師批評教育學生沒有錯,孩子離家出走,停老師的職,學校的悲哀,校長的無能,老師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門申訴。

時下,絕大多數家庭都是獨生子女,父母的愛到了無與倫比的程度。捧在手心裡怕掉了,含在嘴裡怕化了,孩子有一點風吹草動,家裡父母,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甚至七大姑八大姨,一擁而上。並且只要孩子出了一點問題,學校和老師就難以脫了干係。只要家長一鬧,不管是非對錯,都是老師的錯。



老師批評教育孩子是自己的職責所在,那個老師能看到學生犯了錯誤聽之任之。老師在學校上班期間,正常行使職權開展工作,作為校長理應為老師做主。當下,學校和老師成了弱勢群體,一些校長更是明哲保身,為了穩定,為了職位,有許多時候只能是犧牲老師的權益。


我們學校有一次也發生了類似的事兒,家長踢了校長們,揪了老師脖領。校長沒有動怒,一邊非常理智的勸慰家長,一邊讓人錄了視頻,同時報了警。警察到校,校長拿出證據,家長啞口無言。校長要求家長給老師賠禮道歉,學生要接受學校處分,否則轉學,並且要求警方依法處理。最後家長灰溜溜接受學校的要求,孩子也規矩了許多。

老師的神聖職責教書育人,老師正常批評教育學生無可厚非。一旦遇到無理取鬧的家長,一旦遇到不敢據理力爭的校長,要學會保護自己。一旦權益受到侵犯,要注意收集證據,可以申訴,可以提請仲裁,還可以起訴,但不能息事寧人,委曲求全。


俺油菜

理性看待問題,客觀分析原因,促進和諧社會!

這個問題咋一看,好像老師很是冤屈,但是如果仔細分析,完全按照邏輯推理的話,這位老師確實要負一部分責任的!

首先這位是初二的老師,那麼他的學生應該是十三歲左右的階段,屬於未成年人,而且是正處於青春期的學生,由於該學生上期間不遵守紀律,導致老師在課後帶到辦公室進行批評教育,從而導致該學生離家出走,家長找不到人!

老師的批評,是導致該學生離家出走的直接原因,該老師到底用什麼方法批評的學生,我們不得而知,但是從該學生離家出走的行為可以看出,該老師可能說話比較重,激起了學生的反叛心理,直至離家出走,在這一點上,該老師起碼有批評不當的責任。而作為學生的家長,是對學校發生的事情完全不知道的第三方,只知道孩子放學沒回家,而且後來才知道被老師批評過,那麼家長找學校要人,也是無可厚非的!

至於有的人說,這個學生走出學校就不歸學校管了,這簡直是無稽之言,因為導致該學生離家出走的直接原因是在學校收到批評,而作為老師沒有及時發現該學生的心理異常,這可以說是一種失職的表現!

校長讓這位老師停職反省,也算是給了家長一個交代,雖然老師會覺得委屈,但是事實確實是老師需要負責任!

為什麼明明責任清晰的一件事,會有那麼多人替老師鳴不平,我認為最大的原因就是中國教師的職能太廣了,不僅要負責學生的學習,連生活和心理都要考慮進去,那這件事來說,教學優秀的老師不一定懂得批評教育學生,如果該老師懂得科學的批評教育方法,也許會避免這種事,呼籲能夠重視老師的職能問題,將優秀的教學老師解放出來,設置專門的用於懲戒、批評教育學生的部門,培訓專門的人才來做這件事,這樣既減輕了一線教師的負擔,也是對學生負責任的一種表現!


阿萌有推薦

誰是誰非,到底是誰的錯

現在的社會只要跟老師跟學校掛邊的事情,就十分的熱門,有人反對校方,有人反對父母,到底是誰的錯?到底要怎麼做?需要我們靜下心來好好的反思一下。

現在的學生真的是非常難管,說的清了聽不進去,嚴重了,動不動就自殺和李家出走,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沒有責任心和從小父母就過於溺愛導致最基礎的中華傳統美德丟失了。

責任心

我是農村孩子,從小就跟著父母下地幹農活,當秋季天下大雨,父母彎著腰在泥巴地裡鋤花生的時候,滿腿都是泥巴,中午也是在地裡解決的溫飽的時候,你是否心裡有點感觸,父母不易啊!責任心悠然而生,父母就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父母會讓孩子茁壯成長的。

每當想到父母不容易的樣子,你還能想到離家出走或是自殺嗎?讓孩子去接觸父母的不易,真正的去理解父母,去感受父母。

教育孩子到底是誰的責任

如今孩子上學之後大部分家長就會認為,我們交了學費,你們老師就該負全部責任,我們不管。我只能說這樣的父母不配做父母,你們簡直就是一個推卸責任的社會人類。

沒有教育不好的孩子,只有一隻推卸責任的家長,沒有教育不好的孩子,只有不負責任的老師。教育孩子是要家長和老師互相配合的,而不是單純的當個甩手掌櫃。教育孩子家長和老師扮演的角色就如同戀愛的兩個人,單純讓一方來付出,真的很累。

教育孩子是我們共同的目標

孩子都是好孩子,在處理孩子問題上面希望大家都運用一些小技巧,讓孩子少走彎路,讓他們肩負起現在的任務,以後的路才能越走越遠。

我是誰

我是誰?我是一名幼師,好孩子從娃娃抓起,如果你有問題,正好我懂,那麼咱們就會成為很好的額朋友,點點關注,讓我們一起前行


德科教育

當我仔細的閱讀完這段描述後,我是這麼理解的。

首先這個孩子的離家出走是有結症的。教師對學生嚴格的教育,被部分家長視為體罰學生。而滋生出不少的家長,尋找教師討個說法的現象。



學校是教育學生的神聖之地,教育每一個學生是每位教師的職責與師德。要想讓孩子得到優越的教育,並非是讓教師去討好每一個學生,而是要有嚴格的管理。


可是在管理的過程中會出現學生頂撞教師,目中無人等現象。這些現象歸結於家庭的家教。部分家庭對孩子的寵愛變成了放縱。讓孩子從小,在心裡就成為了大爺或霸道的公主。從小就失去了對人的尊重。

就像這位家長只會去學校討個說法,而沒有去思考一下自家的孩子為什麼會在別人的後背做這些,沒人教養的動作。而是把這個結症歸於了人民教師,只能說您這個家長的無知,已知知識的匱乏沒有一個成年人的涵養性。在我認為校長迫於壓力下而讓該教師停職反省是正確的。



作為一個領導是不希望跟該家長髮生更大的衝突,希望小事化了。不再讓事態發展下去,而作為該教師,也應該瞭解校方的安排用意。

在我個人認為,作為一個人民教師,該教師不會做出對不起那個學生的行為。更相信天下的父母,也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夠接受到嚴師的教導,而並非是對教師的招討。


帶點落後跟不上

類似的情況去年冬天也發生在我縣的某一中學。一位初二女生因考試成績差被老師批評教育。下午正常放學後二小時左右,家長打電話給班主任,說自己孩子沒到家。班主任立即向校長彙報情況,校長便立即組織相關教師沿學生放學的路線尋找,2個多小時過去了,仍無果。這時大約是晚7點多鐘,校長著急,便打電話向分管縣長彙報情況,縣長聽到彙報後立即放下碗筷,到辦公室親自指揮尋人。又過1個多小時,家長打電話來說,孩子到家了。一場虛驚。後來一打聽,這位學生放學後在外面溜達了一圈。

不難想象,如果這位學生出了事,後果將會變得相當糟糕。此事表明,現在的孩子真的講不得,出了事,所有的錯都將責怪於學校、老師,連縣長也無可奈何。

教師批評學生的課堂違紀行為到底有沒有錯?本人認為沒有錯。既然老師沒錯,校長就要有擔當,對家長的無理要求就應該據理力爭,不應該拿教師開刀。領導對教師的處罰不能太隨意,一定要有理有據、有法律依據,千萬不能明哲保身去無端指斥、處理教師,這樣會冷了教師的心。如果教師沒有錯,當事教師就要依據相關法律維護自己的合理權益,不應該接受這麼窩囊的處罰。

如果老師失去了教育權,教育將會變成什麼樣子?不可想象!

家長在遇到這些事情時,有點過激行為是情理之中的,但要在法律範圍內。有的家長有時拿學校和教師在處理這些事情中的協理行為當作是學校與教師的軟弱,進而提出各種無理要求,實在讓人難以忍受。

在當前大環境下,教師的教育行為一定要納入法律軌道,萬一出了事,要有維權意識。那些得罪不起的學生、家長,教師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數,該用什麼樣的方法教育要一本清冊,學會從源頭上保護自己,不然出了事只有自認倒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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