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雨暴雨過後水庫魚塘出逃了很多魚,人們通過電魚網魚減少損失是否違法?

番薯兜小何


遇到題主說的這種情況,確實很讓人糾結。暴雨漫塘跑魚,給養殖戶造成很嚴重的損失。但是,挽回損失的辦法有很多種,就是不能選擇去電魚,因為電魚——是違法的!法不容情,不可能說養殖戶遭受了天災,就可以逾越法律的紅線。



電魚,是“絕戶捕撈”。是不分品種和大小的滅絕性的撲殺行為,會對漁業造成毀滅性傷害,而且也會誤傷下到水中的人、家畜、家禽,危害公共安全。這是竭澤而漁、殺雞取卵的行為。電魚會造成許多珍貴魚種的數量減少,小魚一般當時就被電死,被電暈後的大魚如果僥倖能活下來,也大多喪失了繁殖能力,會導致生態環境遭到破壞。

國家有很多法律法規都明令禁止這種行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以下簡稱《漁業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規定: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方法進行捕撈的、違反關於禁漁區、禁漁期的規定進行捕撈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漁具、捕撈方法和小於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或者漁獲物中幼魚超過規定比例的,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漁具,吊銷捕撈許可證;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沒收漁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電力法》規定,向水中施放電電魚的行為本身就是違法用電行為,如果造成了他人的人身或財產損害的,是要依《刑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這種“電魚”行為,還危害公共安全。沒有造成後果的由公安機關按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拘留或罰款的行政處罰,造成後果的,則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

建議為了可持續發展、為了後代有魚吃、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為了家庭幸福,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不要進行電魚行為。

養殖的魚被沖走,可以用網攔截、可以提前辦理保險。也可以向村委會、民政局等部門申請補助。無論怎樣,就是不能電魚。


墨海遊釣


在每個人的眼中,關己利益的事,佔領著貪慾。

天災避不了,出意外難逃之,不可避免。為貪出禍,那是你咎由自取。

首先要知道電在水中的速度極快,當你發現在水中使用時在漏電,這不只是破壞原生態,也是拿生命開了一場玩笑。

炙烤的太陽退去了原有的顏色,變得黑沉沉,雷公電母的狂歡下,洪水漸漸地消逝,無處藏身的魚兒隨著水的渾濁四處流浪。這時被路遇者瞧見,嘻嘻嘻嘻,被貪字佔領了全部,怎麼才去弄得更多免費的魚,反正又不是偷的,大自然恩賜,不要白不要。費勁心思想去打撈更多的美味,電擊,唉!命都拋在腦後,恕不知生命丟在那美味中,得知此事的家人厚著臉去向損失魚塘的主人索賠。家人氣勢兇兇地對塘主說:“你家魚丟了捕幾條魚,結果被“魚給吃了”這事你看咋個辦嘛?”塘主愁眉苦臉地說:“我損失了,誰賠我,你貪便宜,命喪貪,於我何干。”竟然有這種不要臉的家人。以例就事:電擊魚是在拿命賭和明文規定不允許電擊🐠也是一種違法行為。

記得有一次,周公河上來了些不速之度,有的手拿魚杆,不慌不忙地將魚餌拋去河中;有的手拿魚網。這時,橋上人群中忽然聽到,不準撒網。嘟嘟…撥通了那頭的電話…。生怕事鬧大的不速之客不得不撤離現場。

個人認為不管是哪兒電擊即毀原生物,也是拿命賭博,還是一種違法行為。




池中游168622219


凡是國家已在律法上明文規定禁止的,都不可觸犯。

還有些經過自己考慮,可為可不為的,如果關乎於各方面的利害關係,自己可以作出判斷。

比如有句話說的很好:可罰可不罰的,不罰。可獎可不獎的,可獎。

凡事要從各方面去思考,只有深思熟慮後認為可行的行為,才可以作出進一步的行動,否則往往會產生不良的後果。

徹記!!


求索者7


電魚不單電魚,而且其他水生動物也都會被破壞,水體會成為死水一潭,這是嚴重影響水中動物生存行為,而且是違法行為,所以要嚴厲打擊,不管什麼情況,都必須禁止。


綠色星球188


電魚違法。電魚過程,強電流區域內不止魚翻魚死,其他生物包括水草、粘附水草上的魚蛋、浮游生物等都死。


辣椒是個好東西


也不行。後果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