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精心打造“特色審判”、“規範管理”、“多元聯動”、“法制教育”四平臺,不斷創新未成年人審判工作新機制,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行為,妥善處理涉未成年人利益民事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2015年至2018年7月,全市兩級法院共審理一、二審涉未成年人利益家事案件6064件,審結5154件,調解1478件,撤訴722件;受理一、二審未成年人刑事案件713件982人,審結656件961人。
主要做法:一是創設“特色審判平臺”,提升涉未成年人案件審理的社會和法律效果。柳州市家事少年案件審理中心根據審判、調解、心理疏導、兒童觀察、家暴臨時庇護、行使探視權的需要將家事少年審判場所劃分出上述多個功能區。家事案件審理設有專門的沙盤推演心理評估室、兒童觀察室、家暴臨時庇護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審理劃分了“圓桌法庭”、“心靈港灣”、“成長加油站”和“安逸閣”等四個功能區。目前,全市已具備專門的家事少年審判機構5個、審判合議庭19個、法官38名、家事調查員108名、家事調解員78名,心理疏導員28名,形成較為規範、專業的辦案體系。二是加強“規範管理平臺”,構建頗具特色的專業化審理模式。在家事少年審判的基本原則、特殊案件流程、證據制度等方面,柳州中院形成了針對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專門工作制度、管理制度,指導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家事調解、社會調查、心理疏導、反家庭暴力、回訪幫扶等工作,更針對未成年人的身心特點,把圓桌審判,陪審制度、社會調查制度、心理矯正制度、合適成年人出庭制度等落實到審判活動當中。在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時,堅決貫徹執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政策,堅持“寓教於審,懲教結合”,擴大非監禁刑的適用,在進行充分社會調查的基礎上,對符合條件的,依法適用非監禁刑,努力降低刑罰對未成年人被告人生活、工作、學習造成的負面影響,充分體現對未成人被告人輕緩化的量刑原則。
(市中院 曾慶斌 張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