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京被列入全國先行實施垃圾強制分類的46個城市之一 。根據國家發改委、住建部發布的《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2020年底前,46個試點城市的城區範圍內要先行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
(圖片來自網絡)
南京市垃圾分類工作全面提速!
今起,
《南京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草案建議稿
(以下簡稱《條例》草案建議稿)
公開徵求意見。
意見徵集
來信地址:南京市湛江路65號,南京市城管局法規處
郵政編碼:210036
郵件請發送到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傳真:025-88867091
徵求意見截止日期:2019年12月10日
《條例》草案建議稿
在徵求意見後將進行修改完善,
為下一步立法做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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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草案建議稿釋放
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的擬執行細則,
這些是你關心的重點
01
南京的生活垃圾分為幾類?
《條例》草案建議稿將生活垃圾擬分為“可回收物”、“廚餘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分類,既延續了現有的分類方式,也方便市民快捷分類!
(一)可回收物,指廢紙類、塑料類、玻璃類、金屬類、織物類等適宜回收和可循環再利用的生活垃圾;
(二)有害垃圾,指非充電電池、廢扣式電池、廢燈管、棄置藥品、廢殺蟲劑(容器)、廢油漆(容器)、廢水銀產品等含有對人體健康或者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者潛在危害物質的生活垃圾;
(三)廚餘垃圾,是指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廢棄的剩菜、剩飯、果蔬、瓜果皮核、腐肉、蛋殼、過期產品、花壇綠植、中藥藥渣等有機易腐垃圾;
(四)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餘垃圾和餐廚廢棄物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02
設施建設上有何規劃?
《條例》草案建議稿針對垃圾分類工作的設施建設短板,明確提出了環衛設施專項規劃相關內容納入控制性詳細規劃。
“在前端,本市所在高等院校、新建大型集貿市場和大型超市應該按照要求配置果蔬菜皮等有機易腐垃圾、餐廚廢棄物就地處置設施。區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分應當統籌已建成並具備條例的集貿市場、超市配置果蔬菜皮就近就地處理設施。”
03
外賣、快遞行業如何投放?
《條例》草案建議稿對目前產生垃圾量大的外賣行業、快遞行業進行了原則性規定。
▶ 對電商和物流服務單位來說
“應當選擇可循環再生、可重複使用的快遞包裝材料。鼓勵生產者、銷售者和物流服務單位開展快遞包裝的逆向回收,對快遞包裝物循環利用。”
▶ 對餐飲配送經營者來說
“應當使用可降解環保餐盒或者複用餐盒。”
▶ 對超市、商場、集貿市場來說
“商品銷售場所不得主動、無償提供塑料購物袋,推廣使用菜籃子、布袋子。”
04
垃圾分類投放的準確率如何實現?
提高投放準確率是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難題,對此《條例》草案建議稿進行了系統設計。
第一,實現現場分類指導。
“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可以通過招募志願者或者第三方購買服務等方式,在居住區設立生活垃圾分類指導員,對居(村)民分類投放行為予以指導。鼓勵居住區分類管理責任人,物業服務企業也需要共同參與,引導小區業主進行準確投放垃圾分類, 物業服務企業安排生活垃圾分揀員進行輔助分類。”
第二,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定時定點投放制度。
05
個人或單位交付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類標準該怎麼辦?
《條例》草案建議稿還緊盯末端的分類收集、運輸與處置,對未分類生活垃圾收集、運輸單位加大處罰力度,促使垃圾分類形成“前端分類投放、中端分類收運、末端分類處理”的完整“閉環”模式。
▶ 對生活垃圾收集、運輸單位來說
“單位交付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類標準的,收集、運輸單位可以要求其重新分揀,拒不分揀的,收集、運輸單位應當及時報告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或者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處理。”
▶ 對城鄉居住區分類管理責任人來說
“交付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類標準的,收集、運輸單位應當將有關情況及時報告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或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相關部門應當要求分類管理責任人督促居(村)民整改,並根據整改情況,向社會公佈有關信息。”
專家解讀
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
地方立法與城市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湯善鵬
《條例》草案建議稿規定了生活垃圾源頭減量的具體措施、居住區逐步推行定時定點投放、個人和單位的分類義務、宣傳教育體系、部門聯合監管和行業推進等創新性制度。
本市生活垃圾管理遵循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城鄉統籌、協同治理、循序漸進的原則,通過採取減量化措施和實行垃圾分類、分類收集運輸、分類處置的方式逐步實現生活垃圾源頭的減量化、處理的資源和無害化。
《條例》的制定將凝聚市民共識與立法過程相結合,既是生活垃圾管理立法的過程,同時也是一個垃圾分類宣傳的過程。《條例》最終出臺後,也會預留一定的時間供全社會知曉和準備後才予正式實施,屆時南京市將進入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時代。
垃圾強制分類即將到來!
南京人即將面臨“靈魂拷問”:
“你是什麼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