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學三大思想家:馬克思、涂爾干和韋伯

社會學三大思想家:馬克思、涂爾幹和韋伯的觀點及方法之述評

主講嘉賓:鄒曉輝(將在今晚九點在清華大學雨課堂跨學科思維訓練公益課開講)


社會學三大思想家:馬克思、涂爾幹和韋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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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學三大思想家:馬克思、涂爾幹和韋伯

這是今晚雨課堂主講嘉賓鄒曉輝老師講座的提綱


一、馬克思(Karl Marx)1818年5月5日-1883年3月14日

馬克思出生於律政世家,卻因為所處時代的尖銳社會問題和自己深邃反思而步入了大起大落又大落大起的人生旅途。1830年秋季馬克思進入特里爾中學,畢業後進入波恩大學,後轉學到柏林大學,專業是法律,但他興趣焦點卻在哲學和歷史上。1840年普魯士新國王即位,腓特烈·威廉四世要求所有出版物都必須通過嚴格審查,大學失去了學術自由,新國王任命的柏林大學教授將會審查馬克思的博士論文,由於馬克思哲學高過神學的立場不會被反黑格爾的教授所接受,因此馬克思將自己的博士論文改寄給了耶拿大學審查其博士資格。1841年馬克思以論文《德謨克利特的自然哲學和伊壁鳩魯的自然哲學之區別》申請學位得到了學術委員會一致認可,未進一步答辯就順利獲得耶拿大學哲學博士學位。他畢業後擔任《萊茵報》主編,不幸遇到有名的“林木盜竊問題”。於是,他在克服了法律專業問題和學位問題之後,又遭遇了社會問題。由於其立場與當局尖銳對立,因此,不久就失業了。之後的工作和事業及生活都遭遇了超乎尋常的坎坷。一般人早就被擊垮了。好在馬克思的才情雙豐收,讓他有大無畏的精神。其細節傾聽講課或閱讀相關資料!馬克思在思想上是富有者,在經濟上卻是嚴貧戶,他這位對資本主義經濟有著透徹研究的偉大經濟學家,其自身卻一貧如洗,他的一生是在貧困潦倒中度過的。馬克思沒有固定的工作,一家人的經濟來源主要靠他極不穩定而又極其微薄的稿費收入,加之資產階級對他的迫害和封鎖,使飢餓和生存問題始終困擾著馬克思一家,差不多已把馬克思置於死地。在顛沛流離的生活中,他常常囊空如洗,衣食無著,在困境的泥沼中掙扎。1864年9月28日,馬克思參加第一國際成立大會,被選入領導委員會。他為國際起草《成立宣言》《臨時章程》和其他重要文件。1867年9月14日,《資本論》第一卷出版。後兩卷在馬克思死後由恩格斯整理其遺稿,分別在1885年、1894年出版。1870年10月馬克思與移居倫敦的恩格斯再度相聚。由於被許多國家驅逐,到處流亡,他曾自稱是“世界公民”。1881年12月2日,燕妮去世。

1883年3月14日下午兩點三刻,偉大的思想家馬克思在倫敦寓所辭世,享年65歲。後與燕妮合葬於倫敦北郊的海格特公墓內。恩格斯發表墓前演講,約有20人參加葬禮。一般認為,馬克思的哲學在他所處的時代並沒有絕對的影響力;但是就在他過世幾年後的19世紀末,隨著資產階級世界的普遍危機的加劇,馬克思哲學迅速的傳遍各地。建立資本主義式的福利國家成為歐洲先進國家政經改革的趨勢。其後續發展有兩個大的派系,其一,修正主義派,以愛德華·伯恩斯坦為中心,主張漸進式社會主義發展,視馬克思主義為一種道德標準;其二,革命派學說則以激進的列寧最為著名,強調暴力革命對於建立無產階級專政不可迴避的必要性。革命派視馬克思主義為一種歷史科學理論與無產階級的世界觀,方法論,認為這種理論是歷史客觀進程的理論反映,是廣大勞動人民在實踐中的產物,是所有人類優秀文化遺產的結晶。這就引出了一個很根本的理論問題,即:勞動究竟應該怎麼來定義?

猶太人在德國的解放鬥爭就是無產階級對新興資產階級的解放鬥爭。這個解放的頭腦是哲學,它的心臟是無產階級。哲學把無產階級當做自己的物質武器,同樣地,無產階級也把哲學當做自己的精神武器。——卡爾·馬克思,《德意志意識形態》。馬克思認為哲學是人類思想的解放,也就是說它是無產階級挑戰社會制度的精神武器。只有在科學的哲學指導下,無產階級才能徹底批判資本主義社會,才能建立共產主義新社會,從而獲得自己最後的解放。這又引出了一系列的理論問題,如:哲學、解放、人與社會,應該怎麼定義?社會類型、社會形態和社會規律,又該如何做更進一步的探究?

馬克思的哲學追溯到人類的本性:他認為人區別於動物的地方,就在於人可以有效的計劃出他們賴以生存的生活資料和生產資料,因此,人一旦進行有計劃的勞動生產就與其它動物根本區別開來了;因為要勞動,人們必須事先結成生產關係及其它社會關係。人們的勞動生產力制約著人們在其中進行活動的生產方式,而有什麼樣的生產方式,便有什麼樣的社會關係。人們的生產方式、社會關係等構成社會的基本架構,並決定著人們的社會意識。社會意識一旦形成,便反過來成為制約人的活動的客觀力量。可見社會的發展是建立在勞動階級的生產勞動之上的,勞動階級造就人類社會的“自然規律”。社會的發展從表面上看像是雜亂無章,其實它同自然界一樣也是有內在規律。因此,馬克思的哲學是唯物論。馬克思在年輕的時候深受德國當代知名哲學家黑格爾辯證論的影響,一同認為萬物皆由演變而成。但不同於黑格爾的唯心論點,馬克思的思想是唯物論點。兩個論點差異在於對物質與意識的關係的看法即誰是第一性,誰是第二性的,唯物主義者認為物質是第一性的,意識是第二性的,自然界不依賴任何哲學而存在,意識歸根到底是物質的產物,自然界的產物。【社會關係】【社會意識】【社會發展】都是社會學範疇需要探討的問題。那麼,什麼是

社會學的研究對象呢?比馬克思他晚40年出生的涂爾幹則解答了這個問題

二、涂爾幹(Durkheim)1858年4月15日-1917年11月15日(或:迪爾凱姆)

涂爾幹以經驗科學的方式探索社會學。涂爾幹是法國猶太裔社會學家、人類學家,法國首位社會學教授,《社會學年鑑》創刊人。卡爾·馬克思(猶太人)和涂爾幹(猶太人)及韋伯並列為當代社會學的三大奠基人。他1858年4月15日出生於法國孚日省埃皮納爾一個小城鎮的猶太教教士家庭。幼年曾學習希伯萊文、舊約和猶太教法典。青年時代放棄了宗教信仰走上實證科學的道路1879年涂爾幹就學於巴黎高等師範學校,1882年畢業。1882~1887年,在省立中學教書。其間赴德國一年學習教育學、哲學、倫理學,深受馮特實驗心理學的影響。1887~1902年,在波爾多大學教書並在那裡創建了法國第一個教育學和社會學系

。1891年,被任命為法國第一位社會學教授。1898年,創建了法國《社會學年鑑》。圍繞這一刊物,形成了一批年輕社會學家的團體──法國社會學年鑑派。

涂爾幹為社會學確立了有別於哲學、生理學、心理學的獨立研究對象和方法,即:社會事實。社會事實具有不同於自然現象、生理現象的特徵和特殊的決定因素,先於個體的生命而存在,比個體生命更持久。它的存在不取決於個人,是先行的社會事實造成的。社會事實以外在的形式“強制”和作用於人們,塑造了人們的意識。這種“強制”既指人們無法擺脫其薰陶和影響,又指對於某些社會規則拒不遵從將受到懲罰。迪爾凱姆認為一切社會的觀念都具有這種強制力;人類大多數的意向,不是個人自己生成的,而是在外界的引導、薰陶和壓迫下形成的。社會高於個人,社會事實無法用生理學、個體心理學以及其他研究個體的方法來解釋,而

必須用社會學的方法、觀點來解釋。他說,宗教、道德、法律、社團、協會、語言,以及服裝樣式均屬社會現象,都是社會學特定的研究對象。他把社會事實分為:“運動的狀態”和“存在的狀態”,前者指與思想意識相關的現象,亦稱“團體意識”;後者是社會上一切組織和有形設置。他注重研究前者。

對社會事實的含義做進一步解釋

任何對個人施以外在的強制作用的、固定的或不固定的行為方式,或在社會總體中普遍出現的、不依賴於個人而獨立存在的任何行為方式。只有以社會為基礎和承擔者的現象才算作社會事實。實際上,社會事實正是社會的獨特屬性或社會層次上突生性質,這種屬性或性質原則上只存在於社會整體之中。

一切行為方式,無論它是固定的還是不固定的,凡是能從外部給個人以約束的,都叫社會事實。其特點是:

1)外在性:社會事實存在於個人身外,因而,不同於那些存在於個人身內的生物現象。即使有些社會事實表現為內在的(如:某種道德義務),其根源卻是外在的,是後天接受而來的。

2)強制性:即社會事實約束和強制著個人的行動,人們如不依從它,便會受到它的直接或間接的制裁。

3)客觀性:也就是說它是實際存在的一種對象,而不管人們是否意識到它的存在;另一方面,認為客觀性不等於可見性或者可觸性。例如,法律、道德、宗教信仰甚至包括語言以及貨幣制度等都獨立存在於個人的意識之外;

4)普遍性:這是由於它具有集體性。他利用19世紀的社會心理學研究成果,證明了聚合在一起的個人行為不同於其獨處時的行為。在他看來,人從來都沒有生活在孤立的狀態之中,所以,精神風尚一定會凝聚成社會集體觀念。

社會學應當有自己的方法與準則

在《社會學方法論的規則》一書中,他將社會事實分為兩種類型:1. 物質形態的社會事實。主要包括:①社會;②政黨;③教會;④組織;2. 非物質形態的社會事實。主要有:①道德;②集體表象(價值規範);③社會潮流。在1895年的《社會學方法論規則》中,杜爾凱姆認為,作為一門科學的學問,一門能解決實際問題的社會學應當有自己的方法與準則。他於是提出瞭如下“準則”:1. 把社會事實當作社會學研究的起點:1)要擺脫一切預斷,尊重事實,排除一切在頭腦中已經存在的觀點,像笛卡爾那樣,做到“我思故我在”;2)要從感性材料出發去開展研究,達到對社會事實的本質認識;3)要剔除感性材料中的主觀成分,尋求價值中立。2. 要能區分正常的社會現象與病態的社會現象。1)正常的社會現象是指“規則的現象”,即“應當這樣的現象”,“普遍存在的現象”;2)病態的社會現象指“不規則的現象”,即“偏不這樣的現象”,“特殊存在的現象”;從這個視角來看,犯罪就是一種正常的社會現象,而不是病態的社會現象。這是因為:第一,犯罪“在任何社會里都是不可能不存在的”;第二,對任何社會而言犯罪都是功能必須的,因為“要是沒有犯罪社會就沒有重建的希望”;第三,犯罪將有益於社會進化。有時,犯罪看起來是觸動了現實的道德,但是,迪爾凱姆認為這實際上“已經預定了將來的道德”(在《社會學方法論規則》中,迪爾凱姆舉了蘇格拉底追求思想自由而觸犯雅典法律的例子)

解釋社會事實的兩個原則:社會秩序是他一生學術研究的主題

劃分正常的社會事實以及非正常的社會事實就是為了便於解釋社會事實,以便更好地認識和解釋社會事實。為此,他提出解釋社會事實的兩個原則:

1. 循環法,即用一個社會事實去解釋另一個社會事實,而不能主觀臆斷;

2. 分析法,即要尋求社會事實的因果分析與功能分析,來解釋社會事實之間的相關性。

社會秩序是他一生學術研究的主題。19世紀後半葉,法國社會動盪不安。他一心要以社會學家的身份回答現實問題,幫助社會維繫整合,達到安定。他的三部主要著作《社會分工論》、《自殺論》、《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都緊密圍繞著秩序和整合的主題,分別回答:社會團結和整合靠什麼達到,社會整合與個人是什麼關係,團體意識對社會和個人起什麼作用三個問題。

“機械的團結”(同質的社會)與“有機的團結”(異質的社會):

傳統力量統治的社會靠“機械的團結”來維繫。特別是在文明程度較低的社會中,由於分工程度較低,同一團體的成員們採取同樣的謀生手段,保持同樣的習俗,信奉同一圖騰,這種共同性使他們意識到大家同屬一個集體,而不會離心。這種團體基本上是從“相似性”中生成的社會,即所謂“同質”社會。該團體的首要任務是使成員們尊重團體的信仰和各種傳統,即維護共同意識,維持一致性。

在近代社會中,由於社會分工的發展,人們在意識、信仰上的差異也日益增大。但是,社會沒有瓦解,人們也沒有分離,這是因為古代維繫團體的共同意識逐漸被分工製取代,社會分工使每個人在消費上依賴於其他人。分工使社會像有機體一樣,每個成員都為社會整體服務,同時又不能脫離整體。分工就像社會的紐帶,故謂之“有機團結”。民族越進化其成員間的差異越大。這種趨勢甚至反映在體質上。從大腦容量上看,同一種動物的腦量相互差別小而人與人的腦量差別大;就人類而言,土人與土人相比,其腦量較之文明人更為接近。文明人在其他方面(如服裝、思想)的內部差異也很顯著。因此,近代社會是差異的社會,又是有機團結的社會。

社會分工

他否認:社會分工的產生是為了創造更多財富的觀點。他強調,一個事物的功能,並不是產生出這一事物的原因,原因在功能之前。分工可以提高效率,增加財富,但這要在分工出現後與分工前的對比中才能顯示出來。他認為造成分工制的原因是人口密度過大。人口的增加最初迫使一些人遷徙到其他地方,當無路可退時,他們被迫改換行業,分工制也就隨之出現。他重視研究社會事實的功能,是功能理論的先驅之一。同時在方法論上,強調區分功能與原因,這對功能理論的完善具有重要意義。

共同意識

在早期著作《社會分工論》中還批判了傳統社會中的共同意識,認為這種共同的信念接近於宗教,帶有強制性,並滲入到一切社會生活中。他預言共同意識和宗教維繫社會的功能將逐漸被分工製取代。成熟期的迪爾凱姆在繼續研究人類社會的整合問題時,放棄了《社會分工論》中貶低共同意識的思想,轉向強調共同意識和宗教的社會作用。

繼往開來

他提出了社會事實作為社會學研究對象,闡述了社會事實之間存在的結構、功能和因果的關係,制定了一系列社會學研究的實證規則,從而充實了由A.孔德開啟的實證主義社會學的構想,使社會學方法論具有實質性的內容。他運用統計方法對自殺現象的研究,用人類學資料對澳大利亞土著居民的宗教研究,是社會學理論研究和經驗研究相結合的範例,從而,便結束了西方社會學理論研究和經驗研究長期脫節的狀況。他豐富、精深的社會學思想,對社會學的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三、韋伯(Max Weber)1864年4月21日-1920年6月14日

德國著名社會學家、政治學家、經濟學家、哲學家,是現代一位最具生命力和影響力的思想家。韋伯曾於海德堡大學求學,在柏林大學開始教職生涯,並陸續於維也納大學、慕尼黑大學等大學任教。對於當時德國的政界影響極大,曾前往凡爾賽會議代表德國進行談判,參與了魏瑪共和國憲法(Weimarer Verfassung)的起草設計。是同泰勒和法約爾同一歷史時期,並對西方古典管理理論的確立做出傑出貢獻,是公認的古典社會學理論和公共行政學最重要的創始人之一,被後世稱為“組織理論之父”(管理學)。其弟為德國另一位著名的經濟學家阿爾弗雷德·韋伯。

1864年4月21日,馬克斯·韋伯生於德國圖林根的埃爾富特市,不久舉家遷至柏林。他的父親是出身於威斯特伐利亞紡織業實業家兼批發商家庭的一位法學家,是當地知名的政治家,其父親的職業為家庭營造了良好的政治氛圍,青年時代的韋伯便在其父母親的客廳裡結識了當時知識界和政界的許多傑出人士,如狄爾泰、莫姆森、聚貝爾、特賴奇克和卡普等人。在1882年韋伯進入了海德堡大學的法律系就讀。和他父親一樣,韋伯選擇以法律作為主要學習領域,並且也加入了他父親讀大學時的曾經加入的社團。除法律的學習外,年輕的韋伯也學習了經濟學、中世紀曆史、神學。此外他還在斯特拉斯堡加入德國國防軍服役了一小段時間。

學業和職業的發展:

1882年進入海德堡大學學習法律,1883年在斯特拉斯堡服兵役一年,1884年的秋天,韋伯回到老家以後就讀於柏林大學,在接下來8年裡,除了曾至哥廷根大學就讀一個學期並且又服了短期的兵役外,韋伯一直都待在柏林研究深造。韋伯與雙親住在一起,除了繼續學業外,韋伯也擔任實習律師,最後則在柏林大學擔任講師。韋伯在1886年通過了律師“實習階段”(Referendar)的測驗,成為實習法官。在十九世紀八十年代後期,韋伯繼續他對歷史的研究。在1889年完成了一篇標題為“中世紀商業組織的歷史”的博士論文,取得了他的法律博士學位。兩年後,韋伯寫下了一本名為《羅馬的農業歷史和其對公共法及私法的重要性》的書,完成了他的教授資格測驗(Habilitation),韋伯也因此成為正式的大學教授。

在即將完成博士論文的那一年裡,韋伯也開始對當時的社會政策產生興趣。在1888年他加入了一個名為“社會政治聯盟”(Verein für Socialpolitik)的團體,這個專業團體成員大多是當時隸屬經濟歷史學派的德國經濟學家,他們將經濟視為是解決當時廣泛社會問題的主要方法,對當時的德國經濟展開大規模的統計研究。在1890年,聯盟成立了一個專門的研究計劃,以檢驗當時日趨嚴重的東部移民問題(由於當時德國勞工逐漸遷往快速工業化的德國城市,大量外國勞工遷徙至德國東部的農村地區)。韋伯負責該研究,並且寫下了許多調查結果。最後的報告得到良好評價,被廣泛認為是一篇傑出的觀察研究,也因此鞏固了韋伯身為農業經濟專家的地位。

辭去了教授職位,在擺脫了學校的束縛後,創辦了,發表了,

1903年秋季辭去了教授的職位。在擺脫了學校的束縛後,韋伯在那一年與同事維爾納·松巴特,創辦了一本名為“社會學和社會福利檔案”的社會學期刊,由韋伯擔任副編輯。在1904年,韋伯開始於這本期刊發表一些他最重要的文章,尤其是一系列名為《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的論文,這後來成為他畢生最知名的著作,並且也替他後來許多針對文化和宗教對經濟體系的影響的研究奠定根基。這篇論文是唯一一篇他在世時便已出版成書的著作。也是在那年,韋伯前往美國旅遊,並且參與了當時在聖路易斯所舉行的社會和科學大會,那也是世界博覽會相關的大會之一。

幾起幾落

儘管韋伯表現的越來越成功,他仍覺得自己無法再勝任固定的教學工作,繼續維持著私人學者的身份。1907年韋伯獲得一筆可觀的遺產,也使他得以繼續專心研究無須擔憂經濟問題。在1912年,韋伯試著組織一個左翼的政黨以結合社會民主主義者和自由主義者,最後並沒有成功,主要是因為當時的自由主義者仍擔憂社會民主主義的革命理念。

1914年大戰爆發後馬克斯·韋伯參加軍隊服役,負責駐在海德堡的幾家醫院的工作直到1915年底,期間《世界性宗教的經濟倫理》的一部分(《序》和《儒教與道教》)出版。1916年多次去布魯塞爾、維也納和布達佩斯執行各種非正式的秘密使命,盡力勸說德國的領導人物避免擴大戰爭,同時他也斷言德國對全世界政治負有責任,並認為俄國是主要威脅。1919年應聘去慕尼黑大學任教,接替布倫塔諾教授的工作。

1919至1920年講授的是普通經濟學史,後成書,於1924年出版。韋伯支持共和國,但並不熱情。他參與慕尼黑的庫爾特·埃斯納的革命專政,是魏瑪憲法起草委員會的成員之一。

1920年6月14日,韋伯在慕尼黑逝世。

學術成就

馬克斯·韋伯與卡爾·馬克思和愛米爾·涂爾幹,被並列為現代社會學的三大奠基人,儘管他在當時主要被視為是歷史學家和經濟學家。涂爾幹遵循著孔德的方式,以社會學的實證主義進行研究。而韋伯以及他的同僚維爾納·松巴特(也是德國社會學最知名的代表人物)所採納的則是反實證主義的路線,這些著作開始了反實證主義在社會科學界的革命,強調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在本質上的差異,因為他們認為人類的社會行為過於複雜,不可能用傳統自然科學的方式加以研究。

韋伯的早期著作通常與工業社會學有關,但他最知名的貢獻是他後來在宗教社會學和政治社會學上的研究。韋伯在《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中開始了他的研究,文中顯示出某些禁慾的新教教派—尤其是加爾文教派,教義逐漸轉變為爭取理性的經濟獲利,以此表達他們受到上帝的祝福。韋伯主張,受到這種理性教義基礎扶助的資本主義很快便會發展的越來越龐大,並且,與原先的宗教產生矛盾,到最後宗教便會無可避免的被拋棄。韋伯在後來的作品裡繼續研究這樣的現象,尤其是在他對官僚制和對於政治權威的分類上。在這些著作中他隱約說到了這種社會的理性化是無可避免的趨勢。

新教徒的生活倫理思想影響了資本主義的發展

韋伯在宗教社會學上的研究,開始於名為《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的論文,並且,繼續在《中國的宗教:儒教與道教》以及《印度的宗教:印度教與佛教的社會學》、乃至《古猶太教》裡進行探索。他對於其它宗教的研究則由於他在1920年的突然去世而中斷,使他無法繼續在《古猶太教》之後的一系列研究,包括了:計劃中對於詩篇、塔木德猶太人、以及早期基督教和伊斯蘭教的研究。他所完成的那三個主要研究,都關注於宗教對於經濟活動的影響、社會階層與宗教理想間的關係、以及西方文明的獨特特徵。在《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中,韋伯提出了一個知名的論點:“那就是:新教徒的生活倫理思想影響了資本主義的發展。一般宗教的傳統往往排斥世俗的事務,尤其是經濟成就上的追求,但為什麼這種觀念沒有在新教裡發生呢?”韋伯在這篇論文裡解釋了這個悖論。

他希望專注於研究並解釋西方文化特殊之處

韋伯將“資本主義的精神”定義為一種擁護追求經濟利益的理想。韋伯指出,若是隻考慮到個人對於私利的追求時,這樣的精神並非只限於西方文化, 但是,這樣的個人——英雄般的企業家——並不能自行建立一個新的經濟秩序(資本主義)。韋伯發現這些個人必須擁有的共同傾向還包括了試圖以最小的努力賺取最大的利潤,而隱藏在這個傾向背後的觀念,便是認為工作是一種罪惡、也是一種應該避免的負擔,尤其是當工作超過正常的份量時。“為了達成這樣的生活方式而自然吸納了資本主義的特質,能以此支配他人”韋伯如此寫道“這種精神必定是來自某種地方,不會是來自單獨的個人,而是來自整個團體的生活方式”。

他的目標是為了找出東西方文化發展差距的主要原因。不過與當時許多遵循社會達爾文主義的思想家不同的是,韋伯最初並沒有打算衡量和評斷東西方兩者的優劣;他希望專注於研究並解釋西方文化特殊之處。在他的研究分析裡,韋伯指出:達爾文主義(或者更廣泛的—基督教)宗教理想的影響成為歐洲和美國的社會變革以及經濟體系發展的主要原因,但他也指出這並非促成發展唯一的因素。其它重要的因素還包括了理性主義對於科學的追求、加上數學的科學統計、法律學、以及對於政府行政理性的系統化、和經濟上的企業。最後,依據韋伯的看法,宗教社會學的研究只不過是探索一個階段的變革,亦即那些讓西方文明突出於其它文明之外的重要特徵。


致謝前人和他人的貢獻!本人主要是基於這些素材講解並分享了自己的一些心得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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