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一市民誤把罌粟當菜種 民警提醒:違法

近日,重慶市公安局沙坪壩區分局童家橋派出所社區民警黃華在轄區入戶走訪時,發現烈士墓某小區樓頂栽種了一種少見的植物。這種植物花大豔麗,香色濃郁,有的花瓣已經凋謝,頂端剩下一個球體果實。黃華仔細觀察,疑似罌粟,種植數量有22棵。隨即用手機拍了照,摘了幾朵花,趕回派出所。

黃華翻閱相關資料,並拿採集的植物樣本和拍攝的圖片,給專業人士鑑定,經核實居民種植的鮮豔植物確實是罌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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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擅自種植罌粟花屬於違法行為。”證實是罌粟花後,4月26日,黃華再次來到小區,發現向周圍居民打聽種植罌粟花的住戶。經多方查證核實,種植罌粟花的人是附近一位60歲的老人。民警通過多方打聽找到了這位老人藍某。

藍某向民警講述了種植罌粟的經過,“今年春節前,我到中梁山趕場,在一個遊攤小販那裡買了菜籽播種。栽種一段時間後,隨著最近天氣轉暖,發現這菜長勢良好,還開花了,開的花還很漂亮。”藍某說,當時覺得很新奇,就把這事告訴了家人,家人在網上查詢蔬菜種類,一查發現這個植物有問題,是罌粟,有毒。

瞭解情況後,藍某也嚇得一身冷汗,就在前兩天趕緊將這些還未成熟的罌粟全部剷除了,並埋在樓頂的泥土裡當起了肥料,以為這樣處理掉,便沒有人知道,不料在之前已被民警發現了。說完,藍某拿起鋤頭,將泥土翻看給民警看,“你看,葉子都快腐爛了,只剩枝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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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瞭解情況後,對藍某進行了法制宣傳教育。藍某承認了自己錯誤,並表示再也不會有類似行為。

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一條第一項規定:非法種植罌粟不滿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一下拘留,並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但在成熟前自行剷除的,不予處罰。

民警提醒廣大市民,不要隨意種植罌粟或毒品原植物,否則將會收到公安機關的嚴厲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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