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新冠肺炎的困難群眾可獲一千到一萬元不等的救助金

新京報快訊(記者 馬瑾倩)4月24日,民政部召開2020年第二季度例行新聞發佈會。民政部新聞發言人賈維周介紹,各地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收入家庭、建檔立卡貧困戶中確診感染新冠肺炎的,根據困難程度每戶發放1000-10000元不等的臨時救助金。

賈維周介紹,疫情發生後,民政部報請中央及時啟動實施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指導各地特別是湖北省和武漢市用好用足社會救助政策,切實保障受疫情影響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今年以來,各地已向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困難群眾發放價格臨時補貼資金37.1億元,惠及8168.9萬人次。同時,民政部向全國發布各地社會救助服務熱線。

湖北省對城鄉低保人員、特困人員等特殊困難群體按照城市人員不低於500元、農村人員不低於300元標準,給予生活物資救助。

各地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收入家庭、建檔立卡貧困戶中確診感染新冠肺炎的,根據困難程度每戶發放1000-10000元不等的臨時救助金。

新京報記者 馬瑾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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