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港市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級響應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貴港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工作程序,為加強全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貴港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於2020年1月25日12時起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級響應。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格屬地管理,依法履職盡責

各縣(市、區)成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領導機構,統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轄區內相關單位都要接受該機構的統一領導和指揮。轄區內各部門各單位要各司其職,通力合作,確保政令暢通,並加強值班值守,共同做好疫情應對工作,降低輸入性病例和本地病例發生的風險。

二、嚴格管控,防止疫情傳播

依法依規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以及密切接觸者、可疑暴露者進行管理。對確診病例實施隔離治療,符合出院標準的准予解除隔離。對疑似病例實施醫院內隔離醫學觀察,樣本經實驗室檢測排除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可按規定解除隔離。對密切接觸者及可疑暴露者實行醫學觀察,符合醫學相關標準後可解除。確診、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觸者不配合進行醫學觀察的,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三、聯防聯控,加強社會面管理

減少公眾聚集活動,立即停止存在明顯交叉感染風險的公眾聚集活動。在高鐵站、汽車客運站、口岸、碼頭等交通樞紐均設立體溫檢測點,對檢測的發熱病例,實施臨時隔離留驗,並向當地指定的醫療機構移交。輿論引導從武漢來貴、返貴人員自覺實行居家觀察和醫學觀察。轄區內有關單位、部門及基層組織對從疫情流行區來貴、返貴人員依法進行排查和登記,發現發熱、咳嗽等情況立即報告。

四、加強診療管理,確保人員安全

醫療機構要認真落實傳染病預檢分診和發熱門診制度。按照國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和防控方案要求,做好醫務人員培訓、藥品器械試劑準備、院內感染控制、醫療廢棄物處理工作。全力救治病人,各級定點醫療機構對發現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裝備,實行最周密的醫務人員安全防護措施,保護醫務人員健康安全。嚴格落實防止院內感染的各項措施,所有醫務人員和進入醫院的人員須佩戴口罩。加強對醫療廢棄物全過程規範管理,防止二次汙染及傳染。

五、加強健康宣教,普及衛生知識

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傳染病防治法律法規及防治知識的宣傳普及,提高群眾健康素養。倡議公眾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範時期,保持個人衛生,重點宣傳手衛生、口鼻衛生以及《傳染病防治法》相關法律知識,減少外出,自覺維護公共衛生,自覺落實防擴散措施。

六、嚴格疫情報告,規範信息發佈

疫情報告實行屬地化管理,各部門及醫療衛生機構發現疫情,必須按要求報告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鼓勵群眾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進行監督,一經發現疑似人員或密切接觸者,應及時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指定部門報告。實行嚴格的疫情報告、信息發佈和輿情管控,任何部門和個人未經授權,嚴禁擅自發布疫情信息。加強輿情引導,及時公開透明發布疫情和防控工作信息,科學解疑釋惑,客觀回應社會關切。

七、做好物資保障,嚴處違法行為

各有關部門要做好藥品、防護用品、醫療器械、檢測試劑的生產、儲備和供應工作,確保各種物資供應充分、維護市場穩定。對趁機制售偽劣產品、囤積居奇、哄抬物價、行騙牟利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依法從嚴從快查處。

八、實施城鄉清潔,強化源頭治理

深入廣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保持城鄉環境清潔,清除病媒孳生地。強化農貿市場環境整治,嚴格落實活禽經營市場管控制度,杜絕野生動物交易,提倡文明飲食,拒絕野生動物食品。

九、堅持以人為本,注重人文關懷

堅持以人為本的發展理念,對患者和被隔離群眾實行人文關懷,提供必要的心理健康疏導。關心關愛一線醫護人員,幫助解決後顧之憂。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終止日期由貴港市人民政府另行通告。

貴港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1月25日

(資料來源:覃塘宣傳
https://mp.weixin.qq.com/s/SrahhxwiMikT4Xy5zcGgx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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