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法院:餐厅羊肉不翼而飞 员工多次盗窃被判刑

餐厅接二连三丢失购入的原材料——羊肉,经查才发现小偷不是别人,正是自己餐厅工作的员工。近期,桃源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盗窃案。

桃源法院:餐厅羊肉不翼而飞 员工多次盗窃被判刑

据了解,2018年9月,程某应聘到桃源县某餐厅务工,从事洗碗、洗菜杂务。在上班期间,程某趁餐馆老板和其他员工不备,多次从餐馆的冰柜和泡羊肉的塑料桶内盗窃去骨羊肉,三个月内行窃12次,共盗走羊肉58.72斤,总价值2977元。后程某再次将盗窃的去骨羊肉藏在自己的围裙内时,被餐馆老板发现并报警。破案后,被盗羊肉全部追回并发还失主。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程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系坦白,依法从轻处罚,并退赃、退赔,取得其谅解,酌情从轻处罚。鉴于其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悔罪,适用缓刑对所在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人程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融媒体记者:邱琪 通讯员:李瑶瑶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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