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警方在媒體曝光和公眾的呼籲聲中,迅速成立了專案組。
有一個疑問,如果在一個地方連續兩次報案都無疾而終的話,那麼這次在外界關注後當地成立的專案組是否可以秉公執法,從嚴從細調查?有沒有可能出於避嫌的原則,異地成立專案組呢?比如南京警方成立調查組,煙臺警方配合呢?
2021-04-11 10:39:19 佚名
煙臺警方在媒體曝光和公眾的呼籲聲中,迅速成立了專案組。
有一個疑問,如果在一個地方連續兩次報案都無疾而終的話,那麼這次在外界關注後當地成立的專案組是否可以秉公執法,從嚴從細調查?有沒有可能出於避嫌的原則,異地成立專案組呢?比如南京警方成立調查組,煙臺警方配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