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人午夜持械入室,煙臺男子與司機反殺致1死3傷:一審二審均判定防衛過當

凌晨時分,8名男子攜帶軍刺、棍棒等器械上門,門開後8人持械衝入室內,與煙臺男子宋立英及其司機王曉波打鬥,結果對方1死3傷。老人、妻子和年幼的孩子都在屋裡,宋的這種行為到底是防衛過當還是正當防衛?宋立英5年來始終堅持自己的行為是正當防衛,無罪。法院一審、二審後認為,與宋鬥毆的對方首先挑起事端,在案發起因上存在重大過錯。宋及其司機的行為屬於制止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具有防衛性質,但明顯超過必要限度。近日,山東煙臺中院駁回了宋立英、王曉波請求法院"認定特殊防衛,改判無罪"的申訴。

8人午夜持械入室,煙臺男子與司機反殺致1死3傷:一審二審均判定防衛過當

宋立英的家

因債權問題 8人持軍刺衝進家

由於工作的關係,宋立英結識不少投資人,經常會互相介紹債權購買人和投資人。2014年,宋立英曾作為中間人介紹於某購買債權,但基於各種原因債權購買過程並不順利,其間因債權問題多次爭吵。

2015年10月13日,於某的朋友張某惠給宋立英打電話,以債權轉讓等問題與宋立英在電話中爭吵以及對罵。當晚,宋立英的司機王曉波聽朋友談起,於某要找人"收拾"宋立英,他趕緊到宋立英家中告訴他情況。隨後王曉波離開,他出門後被張某惠、姜某林、申某陽3人攔截欲帶到海邊,王曉波趁機逃走。

隨後王曉波又回到宋立英家中,他倆認為這是於某想讓張某惠來砸車,宋立英讓王曉波將他的車轉移到別處。宋立英與張某惠多次在電話中發生爭吵、對罵,其間,張某惠曾約宋到海邊、立交橋等處,宋均未答應,當晚王曉波留在宋立英家中。

10月14日凌晨約0時16分許,張某惠糾集牟某千、申某陽、姜某林、史某陽等8人持軍刺、棍棒、砍刀等來到宋家位於煙臺市芝罘區大海陽東街某小區的樓門外,宋讓其妻王曉輝開門,張某惠、牟某千等8人先後衝進屋內。

撕打後1死3傷 被判防衛過當

進門後張某惠持軍刺朝王曉波衝過去,王持砍刀與張某惠在陽臺廝打,其間,王曉波持砍刀砍擊張某惠,將張砍倒在地後爭奪其手中的軍刺。

宋立英與牟某千、申某陽、史某陽等人在客廳發生廝打,宋持刀捅刺牟某千、申某陽,申則持棍棒毆打宋立英,史某陽持刀砍擊宋立英頭部,後宋立英退到陽臺和王曉波一起爭奪張某惠手中的軍刺,宋奪下軍刺後,王曉波又持砍刀砍擊張某惠。

約兩分鐘後的0時18分許,宋妻王曉輝打電話報警,後她與其母又多次撥打報警電話。約0時20分許,姜某林、申某陽、史某陽等人跑離宋家。

隨後宋立英因受傷讓王曉波送其去醫院,他們行至門口處看到受傷的牟某千正捂著腿坐在地上,宋、王等人將牟某千抬上車,將牟送到煙臺一家醫院治療。當天凌晨4時許,宋立英、王曉波通過呂曉華撥打民警電話主動投案。

據法院判決書顯示,法院另查明,廝打過程中,張某惠、牟某千、姜某林、申某陽、宋立英均受傷。其中牟某千經搶救無效死亡。

山東省煙臺市芝罘區人民法院於2017年12月19日作出(2016)魯0602刑初452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和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8年6月18日作出的(2018)魯06邢終41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均以"防衛過當"為由,判宋立英和王曉波故意傷害罪。二審期間,宋立英和王曉波被判有期徒刑7年和6年。2017年12月29日,芝罘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張某惠等4人犯故意傷害罪,獲刑2年6個月至2年9個月不等。

家人:老人孩子都在家 反擊是唯一選擇

2021年1月15日,宋立英妻子王曉輝帶記者來到了事發的大海陽南街小區,如今房子已經出租,早已沒有了當年打鬥痕跡。但說起五年前發生的事,她依舊心有餘悸。

8人午夜持械入室,煙臺男子與司機反殺致1死3傷:一審二審均判定防衛過當

宋立英的家

"當時按門鈴後,宋立英讓我開了門,那時候我們一家人和我父母一起住,我父親和兒子在北臥室,母親在南臥室。聽到敲門的聲音,開門後我看到一堆人拿著刀就進來了,他們拿著刀和棍子進來,開始打宋立英和王曉波,我在臥室門口看到宋立英頭被砍了好幾刀,都是血。"王曉輝表示,那群人推臥室門,邊推邊喊“弄死你全家”之類的話,全家人完全不知道怎麼辦。

"家裡有兩個孩子,還有老人,一群人拿著刀闖入別人的家裡進門就砍,而且我們根本不知道他們要來做什麼。"王曉輝告訴記者,當時宋立英讓自己開門是因為對方表示要談事情,並不知道來了這麼多人。

"事發時父母、1歲的兒子、不滿6個月的女兒都在家裡。張某惠等人衝進來就喊'殺你全家'。"王曉輝說,在面對那種情景下,宋立英自衛和反擊是唯一的選擇。"家人孩子都暴露在危險中,甚至不能自保,我們只能任人宰割,置父母妻兒於水火嗎?"王曉輝悲憤發問。

雖然事情已經過去五年,但鄰居們還記得這件事。當年宋立英的鄰居劉女士回憶,他們一家人住在這幾年的時間,鄰里關係都非常好,孩子也非常有禮貌,當天晚上聽到一堆人爭吵的聲音,後來就聽到踹門的聲音,隨後就聽到有人叫"殺人了"的聲音,打開門看到,防盜門都被踹壞了,然後她就直接幫忙報了警。

事情發生後,王曉輝每次去探視服刑的丈夫時,宋立英總是在強調自己是無罪的,保護家人是自己的責任。王曉輝說,他們家事後諮詢過多位法律工作者以及律師,均表示作為當事人,宋立英並沒有其他選擇,反抗還擊是屬於正常表現,也堅定了他們繼續申訴的決心。

申訴被駁回 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

2020年1月,宋立英的家屬向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了申訴狀,請求認定宋立英行為屬於正當防衛、改判無罪。同年7月份,王曉波的家屬也向煙臺市中院遞交了申訴狀。2021年1月7日,山東省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分別向宋立英和王曉波家屬發放"駁回申訴通知書"。通知書中,煙臺市中院認為一審、二審對宋立英、王曉波"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故維持原判。

王曉輝說,當年案件發生的時候她正在哺乳期,接下來一段時間血腥的畫面一直在腦海中,感覺自己得了抑鬱症,是丈夫的堅持以及家人的鼓勵讓她堅強。現在她一個人帶著兩個孩子生活,平時打點零工賺錢。她告訴記者,每次聽到孩子們問爸爸在哪兒,心裡就非常的難過。好在平時有宋立英的大哥宋立光的照顧,姐姐宋雪雁也在為弟弟奔走相告。希望能夠討回一個公道。宋立英的申訴律師、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範辰認為,張某惠等8人酒後衝入宋立英家中,進門舉刀就砍,用棒就砸,在當時那種"生死存亡的時刻,讓宋立英等人選擇逃跑和躲避,沒有機會;讓他們精確防衛,是強人所難",因此,宋立英、王曉波的行為符合無限防衛的前提條件,不應當認定為防衛過當。

2021年1月7日,煙臺中院出具了《駁回申訴通知書》,駁回了宋立英、王曉波的申訴,認為二人行為確係防衛過當,應當負刑事責任,"原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申訴理由不成立,維持原判。"

煙臺中院在《駁回申訴通知書》中稱,宋立英、王曉波明知張某惠等人來意不善,對雙方衝突可能升級至暴力衝突已有心理預期,併為此做好了充分的防禦準備。

《駁回申訴通知書》中顯示,張某惠等人深夜持械進入宋立英家,進門後張某惠首先動手實施侵害,宋立英、王曉波在人身安全受到現實威脅的情況下持刀反抗,符合我國刑法第20條關於正當防衛應當是"為了制止不法侵害"的規定,但結合不法侵害的起因、手段、緊迫程度和嚴重程度,及整個犯罪發展過程等情節,綜合宋立英、王曉波實施防衛的條件、方式、強度和後果等分析判斷,二人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損失,依法應當認定防衛過當,並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津雲新聞記者 郭強 趙克

【版權聲明】本文由作者【津雲鋒聲】創作,獨家發佈在今日頭條,未經授權,任何平臺不得轉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