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茂223284494
我的孩子們都是“放養”的,現在都五十歲了,沒廢什麼心:大家庭、大社會,風清氣正,偏不到哪兒去,不存在“權利義務”方面的什麼狗屁“侵犯”糾葛。
03年帶著大孫女去廣州、深圳與她爸媽“匯合”,讀了一年中班就來事了:“你打我是侵犯人權,是解決不了向題的”,我說你有什麼問題?她說不就是考了個八十分嗎?我語文100!
我長篇大論跟她說了一下午,她掛著眼淚睡著了...。我不急,我有的是時間[摳鼻]。
星期一牽著她送進幼兒園,“別再讓我侵犯你的人權啊”,她頭也不回,“不會啦!”[害羞]。
今年在浙大竺院讀大二了,成績4.3,中上水平吧[呲牙],作為學生,還是不夠的[摳鼻]。但她已經二十歲了
大家做好本份的事,誰“侵犯”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