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病投保不能賠?快看看你是不是這5種情形!

目前人身險拒賠案例中,有七成以上的拒賠原因是帶病投保。究其原因,既有保險公司核保不嚴的責任,也有投保人不誠信的原因。

但是,並非所有“帶病投保”的都該拒賠

最有代表性的不該拒賠的“帶病投保”情形有如下幾種:

1、保險公司明知被保險人帶病仍承保

2、所謂的“病”未列在詢問事項

3、不足以影響承保決定的“病”

4、投保人“不明知”的“病”

5、投保前按要求體檢,但未查出有病

下面結案司法判決案例,來分析上述5種“帶病投保”為什麼不應拒賠。

帶病投保不能賠?快看看你是不是這5種情形!

不應拒賠情形1

保險公司明知被保險人帶病仍承保

王大姐買了份重疾險,9個月後被診斷為甲狀腺乳頭狀癌。保險公司任務她帶病投保,作出解除合同並拒賠的決定。

雖然王大姐在投保時患病,她在填寫《投保單》時也沒有如實告知,但是根據錄音證據顯示,王大姐在投保時已向保險公司的保險業務員提交了出院記錄等材料,該出院記錄明確載明王某某的入院診斷病情為冠心病。所以法院認為王大姐主觀上沒有向保險公司隱瞞病情的故意,並無不當。保險公司在收到王大姐的出院記錄時,就可認定保險公司已知道王某某患有冠心病的事實。在這種情況下,保險公司仍簽訂《保險合同》還收取保費的,應該視為明知被保險人帶病仍承保,保險公司不得再以未如實告知拒賠。

類似的還有保險公司知道王大姐患病,但未在30日內解除合同,之後保險公司就不得以被保險人帶病投保、未如實告知這一事實解除合同並拒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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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拒賠情形2

所謂的“病”並未列示在詢問事項中

周大娘買了份壽險保單,後住院搶救無效死亡。周大娘的女兒趙小姐向保險公司索賠,但是保險公司以周大娘沒有履行告知義務為由拒絕賠償,因為周大娘多年前即患有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貧血。

趙小姐稱其母親在投保時,已經履行了如實告知義務,對投保單上列明的告知事項均進行了填寫。法院最終認定,雖然周大娘投保前已患病,但該病不屬於投保單上告知事項列明的病因,保險公司應負賠償責任。

這也告訴我們,保險法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是有限的告知,告知僅限於保險公司問到的情形。其他的未告知,是保險公司的疏忽,保險公司無理由拒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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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拒賠情形3

不足以影響承保決定的“病”

張先生買了終身壽險和兩全保險,張先生死亡後,保險公司查出他在投保前曾有到醫院診斷的事實,故意隱瞞了病情而拒賠。

但本案中,儘管張先生隱瞞了自己曾到醫院診斷的事實,但並無證據證明他患有嚴重疾病,我們不能據此推斷他患有嚴重疾病,不能認定他隱瞞的事實足以影響承保決定或提高保險費率。加上醫院門診未確診病因,也無法證明與張先生死因有直接關係,所以保險公司該賠。

當然,在投保時如實告知,還是能儘量避免不必要的糾紛,你們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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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拒賠情形4

投保人“不明知”的“病”

周大哥買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險,隨後被發現存在腦膜瘤。並於同年行神經導航下左顳開顱腫瘤切除術,經病理診斷為顳部非典型腦膜瘤(WHO II級)。保險公司以周大哥投保時已患有糖尿病、高血壓病,在投保時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嚴重影響了保險公司的承保決定為由,解除保險合同並不承擔保險責任。

法院認為:投保人應如實告知的內容,是其在投保時明知的有關情況。本案中,周大哥投保前的體檢報告上雖顯示相關檢測指標有偏高狀況,但因檢測指標偏高可能存在多種誘因,並非唯一指向已患有相關疾病,即便指標偏高,也無法認定周大哥在投保時已經得知患有高血壓病、糖尿病;周大哥在體檢後,並未對相關指標偏高的狀況予以關注,其飲食習慣甚至與相關疾病的控制和治療背道而馳,直至到醫院就診。可見,周大哥在就診前並不認為自身已患有相關疾病。投保人的故意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強調的是投保人的主觀心態,在其自身都未認為已患相關疾病的情況下,很難認定其在投保時故意隱瞞相關情況,即保險公司的拒賠理由難以成立,保險公司應該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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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拒賠情形5

保險公司指定醫院對被保險人進行了體檢,但未查出被保險人有病

李女士給女兒苗苗購買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險。4個月後苗苗因先天性心臟病發作搶救無效身亡。保險公司認為李女士的女兒在投保時患有先天性心臟病,李女士事先一定知道此事,卻未如實告知,因而拒賠。

李女士認為,在正式簽訂保險合同之前,保險公司的核保人員將女兒帶到了定點醫院進行體檢,整個過程都是按保險公司規定程序進行的,並不存在欺詐和作弊的可能。而且,女兒生前也沒有什麼病態反應,自己根本不知道她患有先天性心臟病,保險公司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並無道理。法院認定,保險公司應承擔賠付責任。

本案中保險公司認為投保人故意隱瞞病情,就需要舉證證明投保人在投保時已經知道被保險人得病,但保險公司未能提供。從醫學理論上說,幼兒患有先天性心臟病未必都有明顯症狀,被保險人投保前在保險公司指定的醫院按照規定程序進行了體檢,因體檢偏差導致的風險應由保險公司承擔。

帶病投保不能賠?快看看你是不是這5種情形!

保險法的一個重要原則就是誠信原則,不僅針對保險公司,也針對各位買保險的保戶。在購買保險時,大家一定不可抱有僥倖心理,或刻意隱瞞,否則拒賠將導致買的保險不保險。

但若被保險公司認定為帶病投保,自己覺得冤,此時您也別慌神,在下方給我們留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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