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搶攬運輸生意、恐嚇堵截同行!青海甘德20人涉惡犯罪集團判了!

4月27日,果洛藏族自治州甘德縣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更某等20人涉惡犯罪集團一案進行宣判,一審判處該20名被告人均構成強迫交易罪,20名被告人被判處一年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五千元至十萬元不等的罰金。


長期搶攬運輸生意、恐嚇堵截同行!青海甘德20人涉惡犯罪集團判了!


甘德縣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15年,在更某等人的糾集下成立甘德縣某車隊,車隊成立後有隊長一名、副隊長兩名,制定了規章制度。車隊成立後通過滋擾、糾纏、鬨鬧、聚眾造勢、毆打等手段長期強攬建設項目砂石、水穩料等運輸生意,在甘德縣境內實施多次威脅、恐嚇、堵截同行業其他運輸車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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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德縣法院審理認為,在被告人更某等人糾集下成立的甘德縣某車隊,有明確的車隊管理制度,有固定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員和相對固定的一般成員。車隊在運營過程中長期存在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生產生活秩序的行為,社會影響惡劣,屬從嚴懲處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車隊”採取滋擾、糾纏、鬨鬧、聚眾恐嚇等行為,破壞了甘德縣運輸市場行業自由競爭,各被告人的行為均已觸犯刑法的規定,構成強迫交易罪。綜合各被告人的主觀惡性、社會危害性、在惡勢力犯罪集團中的地位、作用及被告人自首、坦白和在具體犯罪中的罪責等情節,作出如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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