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李鵬等6人涉惡犯罪案件

為確保涉黑涉惡案件做到快審快結,4月22日,澄江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李鵬等6人涉惡犯罪案件,因處於疫情防控期間,3名被告人被羈押,3名被告人被取保候審,本次開庭採取了遠程視頻與現場到庭同步結合的方式進行審理。

澄江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李鵬等6人涉惡犯罪案件

澄江縣人民檢察院指控:2014年至2018年10月間,被告人李鵬糾集馬永城、趙輝在澄江縣境內多次實施非法拘禁犯罪;被告人李鵬糾集馬永城、趙輝、洪正良在澄江縣境內多次實施尋釁滋事犯罪,欺壓百姓,擾亂社會、經濟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被告人李鵬、馬永城、趙輝、洪正良還分別與被告人劉正濤、楊文濤實施尋釁滋事犯罪。此外,被告人李鵬還與他人(另處或已判刑)實施非法拘禁犯罪、偷越國(邊)境犯罪、開設賭場犯罪;被告人馬永城還與他人(另處或已判刑)實施尋釁滋事犯罪。根據“兩高兩部”《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和《關於辦理惡勢力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被告人李鵬、馬永城、趙輝、洪正良系惡勢力團伙犯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之規定,訴請法院依法判處。

澄江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李鵬等6人涉惡犯罪案件

經過一天順利完成了庭審工作,該案待合議庭評議後另定時間、地點進行公開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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