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集法院公開宣判張同亮等20人涉黑案!最高獲刑二十二年

9月10日,六安市葉集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張同亮等20人涉黑案,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聚眾鬥毆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保險詐騙罪,偷越國境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張同亮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十五年至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三十萬五千元至五萬元不等的罰金。

葉集法院公開宣判張同亮等20人涉黑案!最高獲刑二十二年

張同亮等人涉黑案一審庭審現場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張同亮先後兩次被判處刑罰,2010年被刑事處罰後仍不思悔改,繼續為非作惡,2013年起先後糾集刑滿釋放或社會閒散人員徐成中、張祖銳、魏春河、邵新強等人,在六安市葉集區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惡勢力。2015年下半年之後,張同亮又網羅被告人彭濤、孫榮波、劉曉峰、李善鶴等人,先後在金寨縣江店鎮、六安市葉集區十字街、金谷園國際大酒店、迪麥KTV、皇家永利KTV等地隨意毆打他人,並依託開設賭場非法斂財,嚴重破壞社會秩序,逐漸形成了以張同亮為組織者、領導者,彭濤、徐成中、張祖銳、雷志財、陳國青、魏春河為骨幹成員,張蘭偉、吳貽實、朱華權、杜建、孫榮波、楊鍵、殷傳亮、劉南南、邵新強、劉曉峰、李善鶴為一般參加者的較為穩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通過在葉集區內開設賭場,並以暴力、威脅手段索要賭債等違法犯罪活動聚斂大量錢財,具有較強經濟實力。通過向組織成員發放工資、零花錢,帶領組織成員吃夜宵、出入娛樂場所,給被強制戒毒的組織成員賬戶轉生活費等,籠絡組織成員並強化控制。該組織通過實施尋釁滋事、非法拘禁、聚眾鬥毆、非法侵入住宅等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嚴重影響人民群眾正常生產、工作和生活,侵犯多人人身權利,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另查明,張同亮等人還實施了敲詐勒索、聚眾鬥毆、保險詐騙、偷越國境等違法犯罪活動。

葉集法院公開宣判張同亮等20人涉黑案!最高獲刑二十二年

張同亮等人涉黑案一審庭審現場


法院經審理認為,以被告人張同亮為首的犯罪組織,通過暴力、威脅等手段,有組織地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在一定區域、行業內形成重大影響,具備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特徵、經濟特徵、行為特徵及危害性特徵,依法應當認定為黑社會性質組織。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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