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友誼的小船說翻就翻
這友誼的小車也不能說借就借
明知對方喝酒還借車
不料卻要承擔連帶責任
這是一個血淋淋的真實案例
案例經過
2020年4月20日上午,在菏澤市牡丹區小留鎮李公珍行政村李公珍村吳某家中,吳某和其朋友柳某、李某一起喝酒吃飯。期間,三人平均每人喝了半斤多白酒。吃完飯之後,李某就借用柳某的剷車去幹活,柳某二話不說就剷車借給了李某。李某開著剷車回家途中因操作不當,車輛翻到河溝內,李某當場死亡。
李某家屬對借車人柳某和其朋友吳某提出賠償要求,理由是柳某明知朋友李某喝了酒,還將其剷車借給李某開,吳某沒有對二人行為進行勸阻和制止,也沒有護送其回家或通知其家人。後在小留派出所民警的調解下,柳某、吳某同意共同賠償死者家屬10萬元。
你把車借給別人,如果發生事故,可能產生的後果有:
▌1、 借車人沒錢賠償
如果車主無過錯、借車人沒有責任,那沒有關係;但如果有責任,特別是車上有人受傷,而借車人沒有錢,那車主就倒黴了。
▌2 、借車人酒後駕駛
如果借車人酒後駕駛,保險公司一分不賠,他賠不起的都要你買單。
▌3 、借車人無證駕駛、逃逸
如果借車人無證駕駛、逃逸等等,保險公司不賠的都要他來賠,賠不起就要你先暫時代他買單。
▌4 、借車人又轉借第三人
你借車給人後,他又轉借第三人,出事了會怎麼樣?如果第三人和轉借的人都賠不起或不願意賠,索賠失敗的,你還是得負連帶賠償責任。
▌5、 車主借車有過失
如果你明知道或沒辦法證明你不知道對方沒駕駛資格,還把車借給無證的人,或者你明知道對方沒有安全駕駛的能力,例如酒後駕駛、吸毒等等,還把車給他開,如果事出大了,可能就不是連帶賠償責任那麼簡單了。
如果非要借車,將車出借之前,一定要確認兩件事:一是確認借車人具有駕駛資格;二是確認自家車的車況沒問題!而且,一定要簽署借車協議!
不要因為是朋友就不好意思簽署協議。簽署借車協議能夠更好地維護借車雙方的相關利益和責任,避免事後扯皮不清。當然,借車人可以主動提起籤協議,既顯誠意,又能不讓朋友過於尷尬。
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規定: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一、喝酒不開車
二、借車有風險
借車需謹慎
三朋四友一起喝酒
如果知道有人要酒後駕車
而未盡到安全提醒、勸阻義務
不加制止甚至縱容若
出了事故
同桌人也要承擔一定的民事責任!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來源: 海報新聞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