額溫槍買賣起糾紛 法院當庭調解化矛盾

  近日,合肥市廬陽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涉疫情買賣合同糾紛案,雙方當庭達成調解協議。

  據悉,2月25日,原告崔某通過微信、電話與被告尹某聯繫,向尹某購買300支額溫槍,並支付貨款126000元。但在約定發貨時限內,尹某僅向崔某發出5支額溫槍和10支耳溫計。見尹某遲遲未發貨,崔某立即要求尹某退款,尹某以上游賣家未及時發貨為由拒絕退款。後經原告多次催要,尹某僅退還崔某21000元貨款,剩餘貨款至今未還。崔某遂起訴至法院,請求判令尹某退還貨款共計105000元。

  訴訟中,承辦法官多次電話聯繫被告尹某,耐心釋法明理並告知其相關法律後果。在認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後,尹某表示願意和崔某協商處理。最終雙方當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下當庭達成調解協議,由尹某分期返還崔某剩餘貨款。

  在疫情防控期間,廬陽法院立足審判職能,在依法保障當事人訴訟權益的基礎上,快速審理涉疫情案件,努力化解社會矛盾,以實際行動為打贏防控疫情狙擊戰做出積極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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