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30萬無力償還,坐牢出來就不用還了?

前兩天看到一位朋友有趣的留言,說自己有五張信用卡都刷爆了,欠債大概有30萬。自己如果犯點小事,被關進牢裡,銀行催債找不到人。過一兩年出來,是不是就可以不用還錢了。

欠債30萬無力償還,坐牢出來就不用還了?

美國美元錢棕色真皮錢包

在這裡,很負責任的告訴大家,欠款人被關進牢裡,銀行確實沒辦法催債,但是想出來後不還錢,就有點想的美了。

坐牢出來錢還是要還的,因為銀行有終身追索權。法律規定,欠款人不能因為涉嫌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而被免除信用卡的責任,銀行有權起訴。也就是說,你雖然坐牢了,但錢還得還,同時還需要承擔相應的利息和滯納金。

在你坐牢期間,如果你銀行卡里有錢,會被劃扣執行歸還欠款(罰款),直到你還清為止。如果不夠還清,那就算是逾期,然後利息和滯納金就會滾起來了,幾年下來,金額會非常恐怖。

如果出來後,仍然不償還欠款,就會被銀行起訴,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生活中處處受限制;嚴重的還有可能構成信用卡詐騙,要坐牢。

依據《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第二款規定:“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所以,千萬不要存在僥倖心理,更不能破罐子破摔。相比金錢,人的生命和時間才是最寶貴的。

一般來說,大家欠信用卡的錢也不會很多,吃點苦、受點累,基本上幾年也是可以還清的。

與其想著把青春、時間付予牢獄,以祈求逃脫懲罰;不如沉下來心來,腳踏實地的努力賺錢,在這個過程中還能讓自己成長。

想想看,一個是你去坐牢了,忍著枯燥和寂寞,幾年後出來,債越滾越多,一切你都沒有逃脫。你只是在延緩雪崩的時間,而且還讓這場雪崩的破壞力度變得更大;

另一個是你腳踏實地的賺錢,難免會吃苦受累,甚至承受無盡壓力和委屈,但幾年後,債務還清了,你也宛如新生,自由了。

如果是你,你會如何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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