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韓愈故事⑤ 清戶部主事馮敏昌認證韓愈故里

馮敏昌,字伯求,號魚山,廣東欽州(今屬廣西)人,清乾隆十二年(公元1747年)生,清乾隆四十三年進士,歷任翰林院編修、戶部主事、刑部河南司主事,誥授奉政大夫。


清乾隆五十二年(公元1787年)秋,馮敏昌丁憂期間到各地遊學,謁見河南巡撫畢沅。恰在這年,馮敏昌的姻親廣東靈山縣(今屬廣西)人仇汝瑚初任孟縣知縣。畢沅就推薦馮敏昌到孟縣,主講河陽書院並修撰《孟縣誌》,馮敏昌欣然從命。到孟縣後,知縣仇汝瑚對他特別厚待,專門在縣城北門外為馮敏昌創建花封書院,供他講學和居住。仇汝瑚請馮敏昌為花封書院主講堂命名,馮敏昌遂將其定為“景韓”,還撰寫《景韓堂記》,闡發對韓文公的景仰之情。


馮敏昌精於經史、詩文,善書能畫,在孟期間,對韓愈的鄉里籍貫、世系、後裔的考證非常下功夫,以大量詳實的歷史資料認證韓愈是河陽人。當得知韓愈兒子韓昶墓誌在清雍正年間被懷慶府知府調到府城後,馮敏昌以自己特殊的身份,多次到府城同當時的知府商談,重新將韓昶墓誌從府城韓文公祠移到孟縣城內韓文公祠。馮敏昌對韓昶墓誌極為重視,在其左側邊沿上題跋,以韓昶墓誌為依據,參考其它文獻記載考證,進一步確認古尹村為韓愈祖塋所在地。馮敏昌在修撰《孟縣誌》時,對宋代朱熹《新唐書韓愈傳注語》、明代耿裕《題韓家莊詩碑》、明代邢賢《謁昌黎伯韓文公詩碑》、清代薛京《增修韓文公廟碑記》等詩文添加詳細考證按語,在《孟縣誌》記錄的地理、金石、人物等,也都進一步考證並加上按語,對“韓愈是河陽人”進行反覆證實確認。


馮敏昌翻閱各種典籍,遍訪孟縣及周邊各處,查看歷史遺蹟,撰寫的《韓文公墓考並謁墓古詩》,首句即為“韓文公實河陽人也。”通過史料實證進行考證,糾正《新唐書》的誤載,詳細查詢清乾隆十五年(公元1750年)乾隆皇帝巡幸中州,特遣重臣諭祭於韓文公墓所的盛況,採訪當時親歷者,進一步確認韓文公墓在韓莊。在韓愈墓前親眼所見明嘉靖二十九年(公元1550年)知縣邢賢《謁墓詩碑》的“謁昌黎伯墓”及“展墓後至金山寺”等字,在韓莊關帝廟內發現明弘治年間所造大鐵香爐一座(前款文字為“懷慶府孟縣韓家莊韓文公冢饗堂大香爐一座,重二百五十斤,弘治十七年二月吉日造”),並示意將大香爐移至韓愈墓前。馮敏昌詳細抄錄韓愈學生皇甫湜撰文的神道碑,重刻立於韓愈墓前,並將墓考詳文及謁墓古詩刻於碑陰。乾隆五十五年(公元1790年),馮敏昌與孟縣知縣仇汝瑚、世襲翰林院五經博士韓九齡共同在韓愈墓前立“唐韓文公墓”碑,一直保留到現在。在仇汝瑚重建韓愈墓前饗堂時,馮敏昌委託其六弟、欽州癝貢生馮敏曙為仇汝瑚撰寫的碑記書丹、題額。


馮敏昌還考證韓愈侄孫大理寺丞韓湘墓,協助知縣仇汝瑚重建韓文公祠,自繪韓文公像線刻碑等,流傳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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