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利用網絡傳播邪教在黃山獲刑

2019年12月24日,安徽省黃山市屯溪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李某虹進行一審判決,以犯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被告人李某虹,男,漢族,1978年7月出生,初中文化,安徽臨泉人,住安徽省黃山市屯溪區。曾因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於2010年12月9日被勞動教養一年六個月。因涉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於2019年2月2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日被逮捕。

  經審理查明:2018年1月份,被告人李某虹使用QQ號組建了名稱為“弟兄相愛”的QQ群,並從QQ好友中拉了9人入群。從2018年1月至2019年2月,被告人李某虹在該QQ群中轉發“呼喊派”邪教組織宣傳資料:文檔類文件記錄共31條,發送的文檔類文件總字符數4300413;音頻類文件記錄共1條,發送的音頻類文件總時長2分41秒;視頻類文件記錄共27條,發送的視頻類文件總時長26小時59分08秒。

  同時,被告人李某虹還利用QQ軟件,向其他QQ好友私發傳播宣揚“呼喊派”邪教內容資料:文檔類文件記錄共22條,文檔類文件總字符56690178;音頻類文件記錄共1條,音頻類文件總時長1小時5分22秒;視頻類文件記錄共26條,發送的視頻類文件總時長30小時12分31秒。

  2019年2月26日,被告人李某虹準備乘坐高鐵到江蘇徐州時,被高鐵北站民警發現其隨身攜帶的平板電腦中含有大量邪教電子文檔。後經鑑定,電腦中檢出宣揚“呼喊派”邪教內容音頻類文件14個、視頻類文件84個、文檔類文件125個、圖片類文件297個、rar文件1個(含文檔類文件4個)、zip文件1個(含27個音頻類文件)、chm文件1個、apk文件1個。檢出音頻類文件總時長18小時27分23秒,視頻類文件總時長78小時50分49秒,文檔類文件總字符數104201793。2019年2月27日,辦案民警在被告人李某虹住所搜查出“呼喊派”書籍9本,報紙宣傳單1張。

  被告人李某虹到案後出具書面材料明確表示要退出邪教組織,不再從事邪教活動,具有悔罪表現。

  黃山市屯溪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虹利用通訊信息網絡宣揚邪教,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其行為已構成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依法應予懲處。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李某虹犯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罪名成立。經黃山市屯溪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第四十五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一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第(二)項、第二條第(十二)項、第六條、第九條第二款第(一)項之規定作出上述判決。

  相關法條: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的規定,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

  (十二)利用通訊信息網絡宣揚邪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製作、傳播宣揚邪教的電子圖片、文章二百張(篇)以上,電子書籍、刊物、音視頻五十冊(個)以上,或者電子文檔五百萬字符以上、電子音視頻二百五十分鐘以上的;

  2.編髮信息、撥打電話一千條(次)以上的;

  3.利用在線人數累計達到一千以上的聊天室,或者利用群組成員、關注人員等賬號數累計一千以上的通訊群組、微信、微博等社交網絡宣揚邪教的;

  4.邪教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數達到五千次以上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