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多元就能辦下全年進京證?男子微信推“辦證套餐”獲刑

花3000多元錢,就能辦下全年的進京證,哪怕有交通違法還沒處理也行?信這個的,都上當了。通州法院昨晚發佈消息,被告人張某某發佈辦理進京證虛假消息詐騙萬餘元,被判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

3000多元就能辦下全年進京證?男子微信推“辦證套餐”獲刑

根據《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環境保護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關於對部分載客汽車採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自2019年11月1日起,每輛外埠號牌車輛一年中只可辦理12次進京證。自此之後,由於眾多外埠號牌車輛車主希望規避進京證新規,“代辦進京證”亂象日益嚴重。

張某某此前一直通過幫他人代辦進京證收取手續費賺錢,進京證新規實施後,他的生意受到不小的影響。實在賺不到錢,他就開始“鋌而走險”,通過在微信朋友圈裡發消息直接行騙。他聲稱可以代辦2020年全年進京證,價格為每週100元,包月四周360元,包季13周1040元,包半年26周1950元,包年52周3640元,如果遇到對方質疑,他就謊稱“我自己有內部渠道”。

通州法院經公開開庭審理查明,2019年11月至12月間,被告人張某某在本市通州區潞城鎮某暫住地內,發佈微信朋友圈謊稱可以辦理2020年全年進京證,騙取路某等6人共計人民幣18120元;被告人張某某於2019年12月17日在其住處被通州分局新華派出所民警抓獲。他的家屬已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並取得諒解。

通州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張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他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所發佈的信息內容與北京市實施的進京證辦理政策相牴觸,損害城市交通政策權威性。由於張某某到案後有坦白罪行、自願認罪認罰、取得被害人諒解等情節,北京通州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某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宣判後,被告人張某某表示認罪服判。

法官表示,《通告》是由政府相關部門根據北京實際情況依法制定併發布,具有權威性和強制性,每輛外埠號牌車輛辦理進京證的次數會按照上述通告嚴格實施,不存在變通的可能性。

來源:北京晚報 記者安然

編輯:tf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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