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產品價格相差很大,保障責任卻差不多,這裡有坑嗎?

頭條原創 文 | 保險集市

本文將回答以下疑問:

1、大保險公司的產品比小公司的產品貴,是因為大公司的產品好嗎?

2、互聯網保險賣的便宜,是不是假的,會不會有坑?

想要搞清楚上面的問題,我們就必須瞭解保險產品定價的基本原理。

一、保險定價基本原理

先看個例子

  • 假設40歲男性罹患癌症的概率為1/1000;這個1/1000就是所謂的預定發生率
  • 那麼如果10000個40歲男性參加投保,其中罹患癌症的人會有10000X(1/1000)=10人;
  • 再假設每名癌症患者想獲得50萬元的癌症賠償金;這個50萬元就是所謂的保額
  • 那麼總計需要50萬X10=500萬的賠償金
  • 這500萬元平均分攤到10000人頭上就是500元錢;
  • 假如保險公司拿著500元保費,用來投資,從產生的投資收益中拿出一部分補貼給投保人,假設按照3%的利率補貼給投保人,那麼投保人現在只需要交納500元/(1+3%)=485元;這個485元就是所謂的淨保費,保險公司精算師也稱之為風險保費。這個3%的利率,就是所謂的預定利率了。
  • 顯然,淨保費不是每個人實際要繳納的保費!

因為一個保險公司運營管理還需要費用,例如:打印寄送保單、理賠調查、銷售人員的佣金、渠道的手續費、宣傳廣告費用、高管、員工的工資、職場及裝修、水電等等。

這些費用需要加進去,每家公司會預估一個費用率,我們叫做附加費用率,這裡我們假設為30%,那麼:

附加費用=485元X30%=145元,我們稱之為附加保費

最後,我們把淨保費和附加保費相加,就得到了毛保費(實際投保人需要繳納的保費)。

毛保費=淨保費+附加保費

總結下來就是:

  • 淨保費=保額*預定發生率/(1+預定利率)
  • 毛保費=淨保費*(1+附加費用率)

這雖然是一個簡化的例子,但基本上包含了一個保險產品定價的主要因素,雖然實際定價的公式比起這個例子要更復雜。

保險的基本原理就是互助機制,但保險是一種經過法律、監管強化的制度保障,與互助平臺有著本質的區別。

二、影響價格的關鍵因素

以上就是一個一年期短期保險產品定價的基本原理,長期保險產品其實類似,但計算更復雜一些。

總結,一個保險產品的價格,主要依賴三個費率:

  • 預定發生率:在生命表的經驗數據基礎上,根據自身掌握的大數據微調,各家公司差別不大
  • 預定利率:監管規定普通型人身險預定利率上限為3.5%,分紅及萬能預定利率上限為3%,各家公司產品策略不同而有細微差別,預定利率越高,保費越便宜
  • 附加費用率:各家在監管規定範圍內自行調整,調整幅度見下表,各家公司差別很大,附加費率越高,保費越貴


保險產品價格相差很大,保障責任卻差不多,這裡有坑嗎?

其中,個人期交產品,附加費用率上限最高35%,也就是說,一個保險產品年交保費如果是1350元,那麼如果保險公司定價按照35%附加費率計算,只有1000元進入風險保費,參與風險保障。

預定發生率、預定利率都基本一致的情況下,附加費用率就成為影響保險產品價格的重要因素,我們分別按照預定利率3.5%,附加費用率10%以及預定利率2.5%,附加費用率35%來計算,前者保費是後者保費的80%,所以,當你看到一個類似產品,保費相差不少,就很好理解了。

回答開始的問題

大公司保費貴,是否就意味著保險產品的保障責任更好?

產品好與不好,這點其實對照條款的保障責任就可以很容易的判斷,實際上目前的監管環境下,保險產品的形態差別並不大。

換個角度看,大公司的產品貴一點是很正常的,否則同樣的人均保費怎麼能養的起這麼大的架構呢。

而互聯網保險以及一些後進入市場的保險公司,其架構本身就非常精簡,互聯網獲客、運營的成本優勢,產品定價具有很強優勢,也就是很自然的事情了。

互聯網保險還有一個巨大優勢是投保年輕更年輕化,互聯網平臺有機會用大數據進一步優化價格因子。

總結

保險產品是否有坑,與保險產品的價格沒有必然的邏輯關係,仍然需要根據消費者的需求和具體產品條款的匹配度來決定的,實際上每一款保險公司的產品,都經過銀保監會的備案,即使有設計上的缺陷,也是用條款寫明的,這些缺陷對消費者並非是坑,而是產品的適用人群不同而造成的取捨。

上90年代,按照9%-10%預定利率設計出來的產品,依然對某些大型保險公司的經營產生巨大的壓力,而在當時,大多數人認為這樣的保險產品就是一個坑,買保險不如存銀行,如同現在4.025%定價的產品退出市場一樣。

觀點

保險好不好,有沒有坑,跟價格沒有必然關係!

買保險前,先搞清楚自己買保險的目的,解決什麼問題,方向搞錯了,怎麼買都是坑。

每天一點保險知識,明明白白買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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