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一棵樹都不會亂伐了……”河南臺前:一個案件催生一片生態修復公益林

  本報訊(記者劉立新 通訊員劉彥州 楊志剛)“以後,在砍伐樹木前我一定到縣自然資源局備案,沒辦採伐許可證,一棵樹都不會亂伐了……”近日,河南省臺前縣檢察院在該縣後方鄉張莊村舉行“補植復綠”活動暨生態修復公益林啟動儀式,涉嫌濫伐林木的被告人席某在補種樹木時滿懷愧意地說。

  席某等5人在沒有辦理採伐許可證的情況下砍伐樹木18棵,經鑑定,被伐林木立木蓄積為28.2614立方,價值1.9萬餘元。2019年10月29日,臺前縣森林公安局立案偵查,2020年1月13日移送臺前縣檢察院審查起訴。1月21日,臺前縣檢察院移送濮陽縣檢察院集中管轄起訴;3月4日,濮陽縣檢察院將該案起訴至法院。

  3月10日,臺前縣檢察院公益訴訟部門檢察官在履職中發現,席某等人在未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的情況下濫伐林木,截至向法院提起公訴時,林業主管部門未責令其補種樹木,被破壞的生態環境和資源一直未得到修復。3月13日,該院對此以行政公益訴訟案立案。

  根據森林法規定,該縣自然資源局負有監管和治理的主體責任,應監管行為人對濫伐的林木進行補種。3月18日,臺前縣檢察院向該縣自然資源局發出督促該局責令當事人履行法定補種義務、規範採伐證件申請辦理、加大普法宣傳力度的訴前檢察建議。

  該縣自然資源局積極採納了檢察建議,主動與該院溝通,表示要在土地、森林等自然資源保護領域加強協作,並決定在臺前縣後方鄉張莊村設立一片生態修復公益林。

  “這對於提高群眾對公益訴訟的知曉度,擴大宣傳效果,共同保護我們身邊的環境很有好處。”當日,參加植樹活動的臺前縣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劉崇良對此做法表示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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