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區檢察院、區自然資源局聯合建立淄博市首家“公益林法治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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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淄川區檢察院、區自然資源局在淄川區南部森林公園聯合舉行“淄川區公益林法治教育基地”揭牌儀式暨植樹綠化活動。

該基地是是淄博市設立的首家“公益林法治教育基地”。


淄川區檢察院、區自然資源局聯合建立淄博市首家“公益林法治教育基地”


淄川區政府副區長李庭出席揭牌儀式,與淄川區檢察院檢察長喬秀峰共同為基地揭牌。


淄川區檢察院、區自然資源局聯合建立淄博市首家“公益林法治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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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庭副區長、淄川區檢察院副檢察長段德泉講話,介紹了該基地的設立目的和主要功能。


淄川區檢察院、區自然資源局聯合建立淄博市首家“公益林法治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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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森林樹木被盜伐、濫伐現象屢禁不止,不愛護、不珍惜森林資源的現象依然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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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行為人對強制補林造林的行政處罰置之不理,拒不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植樹造林責任,有的只是罰款了事,對補種樹木的義務不予履行也無人督促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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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令補種樹木”的行政決定

成為普遍存在的執法難題、損害社會公益的一大頑疾。


如何更好地保護自然資源、讓法律法規不打折扣地執行下去?


淄川區檢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能,通過深入調研提出檢察建議,與區自然資源局協商達成共識,積極探索檢察公益訴訟與林業執法工作相結合,主動參與全區社會治理,為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貢獻檢察力量。

“公益林法治教育基地”集違法懲治、生態修復、警示教育、普法宣傳、公共利益保護等功能於一體,將從源頭上解決執法難題與公益問題,推進環境資源綜合執法和公益訴訟制度落實,為保護生態資源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淄川區檢察院、區自然資源局聯合建立淄博市首家“公益林法治教育基地”


揭牌儀式後,淄川區檢察院、區自然資源局、龍泉鎮等近百名志願者在基地種植松柏為綠化荒山奉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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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揭牌儀式是森林淄川、法治淄川建設中的一件大事,既是落實區委推進生態淄川建設的重要舉措,也是檢察機關與行政執法機關立足職能、踐行生態保護的重大行動。


標誌著在今後處置毀林案件時,可以責成有盜伐林木、放火燒林等違法行為的當事人在該基地補栽補種,必將對破壞森林資源的行為形成震懾作用,增強公民遵紀守法愛護林木的自覺性,達到“辦理一案,警示一片”的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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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讓違法分子得到法律制裁,還能有效挽回生態破壞造成的損失,確保受損森林資源得以及時修復,實現打擊與保護的雙重目標,同時形成完善的配套制度和嚴格執行標準,實現補種的基地化、科學化、規範化,是生態恢復司法模式的有益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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