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說法 | 蓬萊男子酒後點火毀山林入獄三年半,賠償近十萬元

大小新聞5月6日訊(YMG大小新聞記者 史崇胤 通訊員 孫曉巖 )2020年3月20日,由蓬萊市人民檢察院協助煙臺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汪某某放火民事公益訴訟案訴求獲法院全部支持,汪某某在依法承擔刑事責任的同時,對其行為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汪某某承擔生態環境修復責任及恢復費用,共計人民幣99312元。

2018年3月27日晚上,跟朋友喝酒喝得暈乎乎的汪某某走到了蓬萊某鎮的一條東西走向的山路上,酒精上頭的他看到了路邊的套蘋果紙袋,一時衝動,便在山路北側一個土坑處用打火機點燃了紙袋。由於正值春季,氣溫回升,風力較大,小小的火苗迅速引燃了附近雜草,火勢迅速蔓延,致使山林大面積著火。突發的熊熊山火,既造成了重大財產損失,更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經蓬萊市林業部門勘測,此次過火總面積達201.6畝,其中林地面積198.5畝,為國家級公益林,受損主要樹種為刺槐、側柏、赤松。經蓬萊市價格認證中心鑑定,所燒燬的國家公益林價值損失為人民幣85051元。

被告人汪某某也為此悔恨不已,“國家那麼強調護林防火,我卻這麼不注意,造成這麼大的損失,真的是太后悔了!”。2018年8月20日,蓬萊市檢察院以被告人汪某某涉嫌放火罪依法向蓬萊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19年4月15日,蓬萊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被告人汪某某因犯放火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雖然,被告汪某某受到了法律的嚴懲,但受損的山林沒有恢復,社會公共利益仍處於受侵害狀態。為使受到損害的生態環境儘快得到修復,蓬萊市檢察院協助煙臺市人民檢察院對該案民事公益訴訟部分進行了立案審查。

為全面瞭解案情,兩級檢察機關多次同赴案發現場實地勘察取證、到鎮政府調取證據、詢問護林員山林狀況、瞭解汪某某的家庭情況等。同時,委託林業部門現場勘查,出具了生態恢復規劃,詳細列明瞭需要造林的畝數以及造林投資的費用。公告期滿後,檢察機關依法對汪某某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要求汪某某依法承擔民事責任,請求法院判令汪某某對被毀壞的公益林採取補種等措施恢復原狀;如不能恢復原狀,則承擔相應的恢復費用。2020年3月20日,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支持檢察機關的全部公益訴訟請求。

公益林可以防風固沙、保持水土,對於維護生態平衡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時也是天然氧吧。案件的發生教訓沉痛、警示深刻,不僅給生態環境帶來嚴重破壞,也給罪犯家庭造成沉重負擔。本案的辦理不僅是要讓被告對被破壞的環境承擔法律責任,更是對潛在的環境破壞者予以警示。及時修復受損的生態環境,維護社會公共利益是檢察機關提起生態環境領域公益訴訟的重要目的。檢察機關充分發揮公益訴訟職能,在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的同時追究違法者的民事責任,體現了社會公共利益代表的應有使命。

在此,檢察機關也提醒廣大市民,春季是山火易發時期,廣大群眾要提高防火安全意識,自覺遵守野外用火規定,避免此類案件的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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