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高院原副院長李勇被“雙開”以案謀私 曾領導處置知名“爛尾”樓盤案

封面新聞記者 陳靜

4月20日,據山東省紀委監委消息:經中共山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山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李勇開除黨籍處分;由山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

山東高院原副院長李勇被“雙開”以案謀私 曾領導處置知名“爛尾”樓盤案

以案謀私 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

經查,李勇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規收受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公款購買高檔菸酒用於公務接待;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規干預司法活動;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山東高院原副院長李勇被“雙開”以案謀私 曾領導處置知名“爛尾”樓盤案

值得注意的是,對李勇的通報中措辭較嚴厲。通報稱,李勇嚴重違反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李勇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以案謀私,破壞司法公正,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法院工作20年 領導處置知名“爛尾”樓盤案

公開資料顯示,李勇1999年進入山東的法院系統工作,一直到2019年被查,都未曾離開,在法院系統工作長達20年。

早先在青島海事法院擔任副院長、審委會委員等職;2003年12月,調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先後任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副院長;2012年至2016年調任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於2016年,回到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擔任黨組副書記、副院長。

2019年10月21日,李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山東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在李勇擔任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期間,2015年,濟南中院處置了“彩石山莊項目”案件。該案是一起涉及人數眾多、標的額巨大、社會高度關注的“爛尾”樓盤案,背後是2000多戶購房戶與開發商、銀行乃至政府部門長達6年的“博弈”。在當時引起很大關注,各媒體曾對此案的處置情況進行了專題報道。

2013年12月,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李勇接受採訪時表示,全市法院將把依法嚴厲打擊涉眾型經濟犯罪作為刑事審判工作的重要任務。2013年,在李勇主導下,濟南中院推行錄播或直播形式公開庭審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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