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源頭推動減塑行動儘快落地

與以往依賴價格制約、末端治理不同,《關於進一步加強塑料汙染治理的意見》轉向產品全生命週期管控,對生產者和管理者提出了更高要求,讓限塑不再只是消費層面的事。唯有不斷倡導凝聚共識,以切實可行的配套措施明確路徑,讓綠色產品獲得價值回報,才能徹底告別“白色汙染”

為配合將於5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北京市市場監管局日前表示將對塑料袋生產企業以及商場、超市、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嚴格監督管理,要求禁止生產、銷售超薄塑料袋,商超、集貿市場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袋。不斷強化的限塑令,在多大程度上能夠推動減塑行動兌現,一直引人關注。

早在國辦下發的《關於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中,就已經明確“從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於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在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近年來,通過實施有償使用塑料袋制度,公眾環境意識提高了,塑料袋使用減少了。但仍須正視的是,相較於我國每天30億個塑料袋的使用量,“限塑令”後平均每年節約的幾十億個塑料袋數量,顯得微乎其微,減塑行動道阻且長。

今年初,“限塑令”升級版出臺。與以往依賴價格制約、末端治理不同,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聯合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塑料汙染治理的意見》轉向產品全生命週期管控,對生產者和管理者提出了更高要求,讓限塑不再只是消費層面的事。比如,在生產源頭上,要求企業按照減量、減排的行業標準依法生產,同時加強技術創新,研發推廣可再生、可降解塑料製品及塑料替代產品,增加綠色產品供給等,這或許在一段時間內倒逼一些企業走出舒適區,但從長遠來講將為企業綠色轉型升級和可持續發展催生新的藍海。

大力發展可降解塑料等替代品,一直被寄予厚望,但產業上還沒有破題。替代品成本高、產量低,推廣難度大。再加上塑料製品生產和使用不僅涉及材料,還涉及生產工藝、生產設備等因素。就目前技術條件來說,可降解材料的性能和穩定性差,以及耐高溫、韌性、加工的適應性等因素,都導致其使用場景和領域十分有限。而且,可降解塑料生產設備需要同步更替。但從另一方面看,這恰恰是技術創新的用武之地。輔之以稅收、補貼、市場價格機制,降低企業生產綠色產品的成本,提高非綠色產品准入門檻和流通價格,就可能讓綠色產品供給逐漸壯大起來。

目前,還有一個更為迫切的問題,電商、快遞、外賣等塑料包裝問題突出的新興領域正再造出巨量的塑料垃圾。這迫切需要企業擔負起環保責任,在精細化管理方面有所創新,推動塑料垃圾源頭減量化。現在,一些咖啡館使用直飲杯蓋、紙質吸管,對顧客自帶杯具給予價格優惠;一些外賣平臺提供餐具份數選項,鼓勵自備餐具;部分商超、電商、快遞企業開始試用可循環週轉箱、快遞盒等新型包裝器具,這些都是積極有益的探索。

總之,不能指望通過限塑令升級“畢其功於一役”,減塑行動是政府、企業、行業組織、社會公眾共同參與的系統工程,唯有不斷凝聚共識,以切實可行的配套措施明確路徑,讓綠色產品獲得價值回報,才能徹底告別“白色汙染”。(曹紅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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