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造價人都應知道的26條應計算建築面積規則


從事造價的對建築面積一定不陌生,是建築佔平面面積的多少,是一項重要的技術經濟指標。

同時計算建築面積也用於確定某些費用指標的基礎,例如前幾天講的的平整場地,地垂直運輸費、超高施工增加費、腳手架等,很多項目的工程量是以建築面積為記取單位。

今天給大家總結出建築面積的規則,可以幫助大家在工作中更準確的計算。


1、建築物

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

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 1/2 面積。

2、局部樓層(有圍護按圍護,無圍護按底板)

結構層高在 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

結構層高在 2.20m以下的,應計算 1/2 面積。

3、坡屋頂

結構淨高在 2.10m 及以上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

結構淨高在 1.20m及以上 2.10m 以下的部位應計算 1/2 面積;

結構淨高在 1.20m 以下的部位不應計算建築面積。

結構淨高是指樓面或地面結構層上表面至上部結構下表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4、場館看臺

結構淨高在 2.10m 及以上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

結構淨高在 1.20m及以上至 2.10m 以下的部位應計算 1/2 面積;

結構淨高在 1.20m 以下的部位不應計算建築面積。

室內單獨設置的有圍護設施的懸挑看臺,應按看臺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

有頂蓋無圍護結構的場館看臺應按其頂蓋水平投影面積的 1/2 計算面積。

5、地下室、半地下室

結構層高在 2.20m 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

結構層高在 2.20m 以下,應計算 1/2 面積。

地下室外牆結構不包括找平層、防水(潮)層、保護牆等。

6、出入口

出入口外牆外側坡道有頂蓋的部位,應按其外牆結構外圍水平面積的 1/2 計算面積。

出入口坡道建築面積計算必須滿足兩個條件:一是有頂蓋;二是有側牆。

計算建築面積時,有頂蓋的部位按外牆(側牆)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無頂蓋的部位,即使有側牆,也不計算建築面積。

7、架空層

結構層高在 2.20m 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

結構層高在 2.20m 以下的,應計算 1/2 面積。

頂板水平投影面積是指架空層結構頂板的水平投影面積,不包括架空層主體結構外的陽臺、空調板等外挑部分。

8、門廳、大廳內走廊

建築物的門廳、大廳應按一層計算建築面積。門廳、大廳內設置的走廊應按走廊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

結構層高在 2.20m 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

結構層高在 2.20m以下的,應計算 1/2 面積。

9、架空走廊

有頂蓋和圍護結構的,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全面積;

無圍護結構的、有維護設施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1/2 面積。

10、立體書庫、立體倉庫、立體車庫

有圍護結構的,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建築面積;

無圍護結構、有圍護設施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

結構層高在2.20m 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

結構層高在 2.20m 以下的,應計算 1/2 面積。

11、舞臺燈光控制室

有圍護結構的舞臺燈光控制室,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

結構層高在 2.20m 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

結構層高在 2.20m 以下的,應計算 1/2 面積。

12、落地櫥窗

附屬在建築物外牆的落地櫥窗,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

結構層高在 2.20m 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

結構層高在 2.20m 以下的,應計算 1/2 面積。

13、窗臺、凸(飄)窗

窗臺與室內樓地面高差在 0.45m以下且結構淨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飄)窗,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 1/2 面積。

注:凸(飄)窗需同時滿足兩個條件方可計算建築面積:

①結構高差在 0.45m 以下。②結構淨高在 2.10m 及以上。

14、室外走廊(挑廊)、簷廊

有圍護設施的室外走廊(挑廊),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1/2 面積;

有圍護設施(或柱)的簷廊,按其圍護設施(或柱)外圍水平面積計算 1/2 面積。

15、門斗

結構層高在 2.20m 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

結構層高在 2.20m 以下的,應計算 1/2 面積。

16、門廊、有柱雨篷、無柱雨篷

門廊應按其頂板水平投影面積的 1/2 計算建築面積;

有柱雨篷應按其結構板水平投影面積的 1/2 計算建築面積;

無柱雨篷的結構外邊線至外牆結構外邊線的寬度在 2.10m 及以上的,應按雨篷結構板的水平投影面積的 1/2 計算建築面積。

17、樓梯間、水箱間、電梯機房

結構層高在 2.20m 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

結構層高在 2.20m 以下的,應計算 1/2 面積。

18、圍護結構不垂直於水平面的樓層

結構淨高在2.10m 及以上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

結構淨高在 1.20m 及以上至 2.10m 以下的部位,應計算1/2 面積;

結構淨高在 1.20m 以下的部位,不應計算建築面積。

19、室內樓梯、電梯井、提物井、通風排氣豎井、煙道

有頂蓋的採光井應按一層計算面積,結構淨高在 2.10m 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

結構淨高在 2.10m 以下的,應計算 1/2 面積。

20、室外樓梯

室外樓梯應併入所依附建築物自然層,並應按其水平投影面積的 1/2 計算建築面積。

室外樓梯不論是否有頂蓋都需要計算建築面積。

21、陽臺

在主體結構內的陽臺,應按其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全面積;

在主體結構外的陽臺,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1/2 面積。

22、車棚、貨棚、站臺、加油站、收費站

應按其頂蓋水平投影面積的1/2 計算建築面積。

23、幕牆

直接作為外牆起圍護作用的幕牆,按其外邊線計算建築面積;

設置在建築物牆體外起裝飾作用的幕牆,不計算建築面積。

24、外牆外保溫層

建築物的外牆外保溫層,應按其保溫材料的水平截面積計算。並計入自然層建築面積。

25、變形縫

與室內相通的變形縫,應按其自然層合併在建築物建築面積內計算。

對於高低聯跨的建築物,當高低跨內部連通時,其變形縫應計算在低跨面積內。

26、設備層、管道層、避難層

結構層高在 2.20m 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

結構層高在 2.20m 以下的,應計算 1/2 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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