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取小微經營貸,監管出手了!深圳違規挪用於房地產貸款限期收回

4月21日下午,針對“1月25日後審批的過戶不滿半年的房產做的抵押經營貸,將全部責令收回”的網絡傳言,深圳銀保監局迅速回應稱,信貸資金違規挪用於房地產領域的貸款,銀行要迅速排查、限期收回,但未責令各放款行收回所有1月25日後審批的過戶不滿半年的房產做的抵押經營貸。

深圳銀保監局在相關回應中稱,4月20日下午,深圳銀保監局聯合深圳人行召開轄內銀行座談會,對於加強信貸管理服務實體經濟提出相關要求,其中包括:對房產交易完成後短期內申請抵押貸款的業務要重點審查融資需求的合理性。

深圳銀保監局還稱,會議要求,要加強對房產抵押經營貸的資金用途監控,不得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要求各行迅速開展全面排查,對於排查發現信貸資金違規挪用於房地產領域的貸款要限期收回。

但該局也表示,並未責令各放款行收回所有1月25日後審批的過戶不滿半年的房產做的抵押經營貸。同時,銀行要繼續按照銀保監會要求加強小微企業金融服務,不要因業務規範而影響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正常生產經營的信貸支持。

4月21日上午,網絡傳言稱,4月20日晚間,深圳金融辦、銀保監局及各主要商業銀行舉行了網絡會議,決定從即日起,所有過戶不滿半年的物業抵押做經營貸的,全部不得審批,審批了的不得放款;1月25日後審批的過戶不滿半年的房產做的抵押經營貸,全部責令各放款行收回。

第一財經記者瞭解到,在監管做出此番聲明前,深圳銀行業已經開始行動,緊急叫停與小微企業有關的房產抵押經營貸款。

“正式文件目前還沒看到,但是我們行已經動起來了。”某全國性銀行深圳分行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稱,21日一早上班以後就安排對正在發放中、還在審批中的房產抵押類小微企業、個人經營貸款緊急叫停,進行排查。

“估計其他銀行也差不多,銀行自己不動,監管也會要求各家銀行自查自糾。”該人士稱,據他了解,該行對小微企業、個人經營類房產抵押貸款並非全部叫停,而是對其中嫌疑比較大的進行重點排查,如最近買過房、買房時間與貸款時間相隔比較近的部分。

業內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稱,貸款本來就不能炒房, 除了房貸本身,不管是經營性貸款,還是流動資金貸款,任何貸款都有規定用途,未經審批本來就不能改變用途,否則就是違規挪用。更何況小微企業經營貸款還有政府貼息,就更不允許用於炒房。

“以前也有這種情況,一些個人消費貸、信用卡、企業流動資金貸款,被拿去炒房,只不過情況不突出,沒有引起太多關注。”上述業內人士說,這次不僅涉及面廣,而且牽扯政府貼息。

企業、個人挪用貸款買房,此前已多有先例。深圳、浙江等多地銀行此前也為此受到處罰。

深圳銀保監局網站信息顯示,2019年8月,因經營性物業貸款被借款人關聯房地產開發企業挪用,個人消費貸款資金、信用卡透支資金流向房地產市場,某國有大行深圳分行被罰款80萬元,而另一家股份制銀行深圳分行也因個人綜合消費貸款資金、信用卡透支資金違規挪用於購房或支付相關費用,而被監管罰款40萬元。

就在幾天前的4月17日,浙江也有兩家銀行為此受罰。網站信息顯示,富陽恆通村鎮銀行未有效管控貸款資金使用,個人消費貸款資金被挪用於購房,被罰款30萬元;餘杭德商村鎮銀行也因同樣的原因,被罰款35萬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