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張罰單“敲打”銀行貸款違規入“房”

在4月22日的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銀保監會首席風險官肖遠企明確表示,堅決糾正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

結合近期的監管政策,防止資金過度流入房地產市場仍是當前監管的重點。從監管部門開具的罰單來看,違規涉房貸款是處罰的重中之重。據《證券日報》記者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僅銀保監會和銀保監局本級針對違規涉房貸款至少已開出65張罰單, 罰款金額逾4400萬元。

新網銀行首席研究員董希淼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對金融機構而言,信貸資金流向、貸款用途的監控一直是“老大難”問題,合規成本較高、流向難以逐筆掌控,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借款人違規造假的成本較低。監管部門應修改相關制度,將虛構貸款用途、挪用信貸資金的行為納入徵信系統,提高借款人的違規成本,從源頭上遏制個人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樓市等領域。

65張罰單

開向銀行違規涉房貸款

涉房類貸款一直是監管重點。據《證券日報》記者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僅銀保監會及銀保監局本級開出的涉及違規涉房貸款的罰單至少65張(包括對從業者的處罰),罰款金額高達4423萬元。

對今年銀行業罰單梳理後可以發現,涉房類貸款罰單的處罰金額通常較高,不乏百萬元級甚至千萬元級的處罰。例如,一家股份制銀行近期就“吃”到一張鉅額罰單,刷新了今年以來銀行業的罰款紀錄。2月21日,銀保監會機關公佈對某商業銀行的處罰信息稱,該銀行共涉及19項違規,包括違規發放土地儲備貸款、信貸資金被挪用流入房地產開發公司、個人經營性貸款資金被挪用於購房、違規為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流動資金性質融資、理財資金違規投向未上市房地產企業股權、理財資金被挪用於支付土地出讓價款、違規向資本金不足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提供融資、違規向四證不全的商業性房地產開發項目提供融資等。最終,該銀行被罰款2020萬元。

4月份,銀保監會公佈對一家商業銀行的處罰信息顯示,該銀行共涉及8項違規,包括貸前調查不盡職導致信貸資金被挪用於繳納土地出讓金、向項目資本金不足的項目發放房地產開發貸款等。該銀行最終被罰款260萬元。

在銀保監局方面,僅陝西銀保監局今年就公佈了27張涉房業務罰單,有多家銀行因房地產信貸管理不嚴格、違規發放虛假按揭貸款、違規向“四證”不全房地產項目發放貸款等原因,收到20萬元至250萬元不等罰單,多位相關責任人同時被警告或罰款。

監管層在對金融機構進行處罰的同時,對案件相關責任人開出的罰單數量也呈上升趨勢。在上述65張涉房罰單中,對主要責任人開出的罰單就達33張。其中,某銀保監局一口氣下發12張罰單,主要受罰對象均為個人,因違反監管部門關於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相關規定被處以警告。

對貸款違規入“房”

監管力度加大

近期,部分地區的樓市和土地拍賣市場成交火爆,已引起監管部門的高度重視,對違規資金流入房地產市場的監管力度再次加碼。4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深圳中心支行貨幣信貸處向深圳市各商業銀行下發關於房抵經營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情況的緊急自查通知,要求商業銀行針對今年以來截至3月末新發放的房抵經營貸(含借款人為企業或個人)情況立即開展自查。

在4月22日的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中國銀保監會首席風險官肖遠企表示,監管部門最近幾天採取了相應的監管措施,要求銀行一定要監控貸款資金流向,確保資金運用在申請貸款時的標的上,對於違規把貸款流入房地產市場的行為要堅決予以糾正。肖遠企強調,貸款一定要按照申請貸款時的用途真實使用資金,不能挪用。如果是通過房產抵押申請的貸款,包括經營和按揭貸款,都必須要真實遵循申請時的資金用途。

今年1月3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關於推動銀行業和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再次明確提出,要落實“房住不炒”的定位,防止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2月19日,中國人民銀行發佈《2019年第四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強調,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按照“因城施策”的基本原則,加快建立房地產金融長效管理機制,不將房地產作為短期刺激經濟的手段。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盤和林強調,應杜絕各種信貸資金進入房地產,儘管銀保監會已呼籲了很多次,甚至處罰了一些銀行,但目前這種情況仍是屢禁不止。盤和林認為,當前最重要的應該是加大購房者的資金來源審查。因為從其他渠道監管有一定難度,不僅監管成本高,而且借款人可以通過很多途徑和辦法來作假。

董希淼分析認為,在房地產調控政策未能大調整的情況下,適度下調5年期以上LPR,推動房貸利率執行水平下降,或將成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重要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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