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想非法入境?这“六个严禁”请先读仔细!

还想非法入境?这“六个严禁”请先读仔细!

近日,福建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出台《关于依法严惩非法入境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并制定了《关于依法严惩非法入境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

这六件事 严格禁止

严禁偷越国(边)境

严禁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

严禁协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为偷越国(边)境提供条件

严禁任何单位、个人私自容留、藏匿、运送非法入境人员(含我国公民、外国人)或者协助非法入境人员逃避检查

严禁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

严禁妨害国境卫生检疫

违反规定的,按照《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从严惩处。若又实施伤害、妨害公务等行为或者在境内实施妨害传染病防治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窝藏罪犯 依法严惩

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亲友要积极规劝违法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对包庇、窝藏违法犯罪嫌疑人,帮助隐匿、转移作案工具或者赃款赃物,伪造证据或者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从严追究法律责任;国家工作人员包庇、纵容犯罪的,依法从严惩处。

举报线索 予以重奖

广大群众要积极举报偷越国(边)境,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协助他人偷越国(边)境,容留、藏匿、运送非法入境人员,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等违法犯罪行为。凡提供有效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案件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重奖,司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人身安全。

法律利剑高悬。长乐区检察院也将在办理非法入境等案件时,准确理解和严格适用《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出境入境管理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的有关规定,依法严惩相关违法犯罪行为。

检察官提醒:

防疫仍在继续

理解配合才是

共同战“疫”

目前国际上一些主要国家还处于疫情大爆发阶段,防控还将长期持续,请配合,请理解。


严防非法入境

需要大家

共同努力

近日,多地查获非法入境人员。为逃避集中隔离,很多人通过非法方式入境,我国陆地边境疫情输入风险持续攀升。发现非法入境者,请立即上报。


防疫别做表面功夫

瞒报疫情

害人害已

4月12日,广州一美食店隐瞒确诊病例曾在店用餐的事实,导致店主、员工及家人全部感染。防疫稍松懈,亲人两行泪。


不扎堆

少聚集

够远才安全

国家卫健委提醒,个别省份近日又出现聚集性病例。现在还不是扎堆的时候,请做好个人防护,将疫情风险降到最低。


病毒无孔不入

长途出行

防范不得疏忽

4月11日,上海一架航班出现51例境外输入性病例。长途旅行中,机舱是病毒传播高风险区域,搭乘途中请勿摘下口罩,并做好消毒措施。


省外境外旅游

请再忍一忍

4月11日,北京通报某女士与家人赴普吉岛旅游,回国后相继确诊。国际疫情形势严峻,若非必要,请避免跨省跨境出行。


综合 | 福建日报、央视新闻等

编辑 | 黄颖、王慧慧

本文由长乐区检察院出品,转载请标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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