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隻眼”看案件!廣水市檢察院邀請人民監督員參與案件評議

“孟某某有自首情節,被害人也表示諒解,同意從輕處罰。”廣水市人民檢察院於近日舉行公開審查聽證會,會上,人民監督員吳女士發表意見。

2019年8月14日,孟某某的母親丁某某認為樓上的鄰居製造的噪音太大,便拿著木棍前去敲打其大門,隨後與鄰居相互毆打。孟某某聞聲後趕上樓,看見母親丁某某正與對方發生肢體衝突,徑直衝上前毆打鄰居,造成一人輕傷二級、一人輕微傷。事後,孟某某賠償二人經濟損失,取得被害人諒解,雙方達成刑事和解協議。

聽證會上,該院辦案人員向偵查人員、人民監督員介紹了案件基本情況,闡述了處理意見。辦案人認為,犯罪嫌疑人孟某某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該案發生後,孟某某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願意接受處罰,擬決定對孟某某相對不起訴。

“針對鄰里糾紛引發的輕刑案件,打了不罰,罰了不打,我同意相對不起訴。”聽完辦案人員對案件的處理意見後,人民監督員李女士積極發表聽證意見。

現場,公安機關偵查人員等也積極發表看法,最終達成一致意見,贊同對犯罪嫌疑人孟某某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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