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首次適用認罪認罰程序案件宣判

近日,我院受理了旦某盜竊案,在審查起訴階段向被告人旦某詳細告知認罪認罰權利義務及法律後果,被告人自願認罪認罰,並在值班律師在場見證下,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我院依法向人民法院建議使用簡易程序審理此案。庭審過程中,承辦法官認真核實被告人認罪認罰的自願性,依照規定簡化了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程序,考慮前科,坦白認罪等情節,同時被告人認罪認罰積極繳納罰金,法庭當庭進行宣判,被告人旦某當庭表示對裁判結果無異議,服從判決。

認罪認罰程序,依法簡化庭審程序,實行案件“繁簡分流”機制,將辦案人員從繁雜的事務性工作中解脫出來,從而將更多精力用於辦好重大疑難複雜案件,真正實現“簡案快審、難案精審”,節省司法辦案資源的同時,也大大提高了司法辦案效率。今後,我院將繼續提高認罪認罰案件的適用率,完善工作機制,將司法改革措施落到實處,不斷提升辦案質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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