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檢方對24名涉黑涉惡人員提起公訴

近期,包頭市青山區檢察院集中對3起涉黑涉惡勢力案件提起公訴,共24人。其中包括自治區掃黑辦掛牌督辦的“6·18專案”,包頭市檢察院交辦的田某某等3人尋釁滋事、開設賭場案,以及趙某等4人尋釁滋事、非法侵入住宅案。

包頭檢方對24名涉黑涉惡人員提起公訴

自治區掃黑辦掛牌督辦的“6·18專案”:被告人劉某利以暴力、賄選的手段,當選趙家店村村委會主任,以親屬、同學、發小等關係為紐帶,相繼糾集同案被告人進入村委會、綜治辦,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把持農村基層政權,壟斷農村土地資源、強攬工程,侵吞集體資產;採取暴力、威脅、恐嚇等手段,在趙家店村多次實施尋釁滋事、強迫交易、詐騙、非法拘禁、敲詐勒索、妨害公務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欺壓百姓,稱霸一方,嚴重破壞當地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針對該案,青山區檢察院以該組織構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尋釁滋事、詐騙、妨害公務、非法拘禁、強迫交易、貪汙、挪用資金、職務侵佔、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等12項罪名向青山區法院提起公訴。

包頭檢方對24名涉黑涉惡人員提起公訴

包頭市檢察院交辦的田某某等3人尋釁滋事、開設賭場案,趙某等4人尋釁滋事、非法侵入住宅案:犯罪團伙為攫取經濟利益,長期採取暴力、威脅等手段,為非作惡,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秩序,在當地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包頭檢方對24名涉黑涉惡人員提起公訴

案件審查過程中,青山區檢察院嚴格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在每一個辦案環節都主動向每一位犯罪嫌疑人宣講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並根據犯罪嫌疑人在違法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和認罪悔罪情況,先易後難,逐個進行情緒引導、法律解讀、量刑釋明工作。 提起公訴時,3件涉黑惡案件中的13名犯罪嫌疑人在辯護人、值班律師在場的情況下籤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包頭日報社全媒體記者: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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